【环境-企业】五粮液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环境污染事件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范围,促进集团公司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川环发〔2016〕122号)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人民政府〔2012〕第 257 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9〕第17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第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4号)
《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2005〕年第189号)
《宜宾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宜府办发〔2007〕68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规范》(HJ/T 298-200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3号)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1〕第17号)
《宜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宜府发〔2007〕57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预案体系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
(1)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调动指挥和协调为主,着重应急过程中的资源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发布。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事发单位立即启动单位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
(2)公司所属企业应急预案以某一特定范围或专业领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为对象,着重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恢复。
(3)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以现场设施、活动或场所为对象,针对特定的污染物处理、排放设备设施等,强调对具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场所采取的临场处置方案和应急行动。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减小环境污染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事发单位由下至上按需要分级迅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各自分工履行职责,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救援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及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4)反应迅速,救援高效。各类环境污染应急救援工作在保障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前提下,做到反应快、报告快、救援快、处理快、恢复快。
2 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西南腹地的四 33 45927 33 15263 0 0 2533 0 0:00:18 0:00:06 0:00:12 3053省宜宾市北面的岷江之滨。其前身是50年代初几家古传酿酒作坊联合组建而成的“中国专卖公司四川省宜宾酒厂”,1959年正式命名为“宜宾五粮液酒厂”,1998年改制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职工5万多人,占地12平方公里。公司通过实施“酒业为主、多元发展”战略,不仅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全国生态环境最佳、产品品质最优、古老与现代完美结合的酿酒圣地、中国酒业大王,而且在机械制造、高分子材料、光电玻璃、现代物流等诸多领域占领高端,是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国有特大型现代企业集团。
大气环境:按照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对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应执行二级标准。
地表水:按照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对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五粮液排水段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域,其水环境质量执行Ⅳ类水域标准。
声环境:按照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对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五粮液集团江北园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土壤环境:按照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对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五粮液集团江北园区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Ⅲ类区标准。
公司环境风险源的基本情况,按《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3.3“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执行。
公司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结果按《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3.2“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执行。
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表1 公司环境污染事件类型和风险分析表
事故类型 | 污染物名称或成分 | 可能发生的事故状态 | 风险等级 |
低浓度废水排放环境污染 | 含油废水、印刷废水、脱硫废水、冲渣水、生活废水、等少量有机废水 | 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管道破裂、运输事故、违章作业等的溢流引发环境污染 | Ⅳ |
高浓度废水排放环境污染 | 底锅水、黄水、发酵醪液、乳酸废水、废水处理站废水 | 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管道破裂、运输事故、违章作业、污水站异常运行等的大量溢流引发环境污染 | Ⅰ |
超标烟气排放环境污染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氟化物 | 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管道破裂、违章作业等的排放引发环境污染; | Ⅳ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 | 丢糟、纸箱、碳渣、建渣、玻璃渣、生活垃圾等 | 乱倾倒导、燃烧产生废气导致污染环境 | Ⅳ |
少量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 | 汽油、煤油、柴油、原酒、天然气、碳酸氢钠、石灰、氢氧化钠、高锰酸钾、硝酸、浓硫酸、重铬酸钾、双氧水、浓盐酸、氢氧化铝、冰乙酸、丙酮、压缩乙炔、压缩氢气、压缩氧气、甲烷、丙烷 | 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管道破裂、运输事故、违章作业等的少量溢流、撒漏、相互反应引发环境污染; | Ⅳ |
大量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 | 原酒、乙二醇 | 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管道破裂、运输事故、违章作业等的大量溢流、撒漏、相互反应引发环境污染; | Ⅱ |
少量危险废物泄漏污染环境 | HW08—废矿物油、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6—石棉废物、HW49—其他废物 | 容器破损、倾倒导致意外溢流或撒漏;违章操作导致随意倾倒或处置导致环境污染 | Ⅳ |
安全事故导致环境污染 | 原酒储罐火灾、爆炸 汽油、煤油、柴油、火灾、爆炸等 | 因安全事故导致燃烧爆炸或爆燃引发空气污染和消防灭火带来的水体污染 | Ⅰ |
辐射污染 | Kr85放射源、Am241「镅241放射源 | 管理失控导致环境污染 | Ⅳ |
其他原辅材料和副产品 | 沼气、油墨类辅料、精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液晶 | 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管道破裂、运输事故、违章作业等导致溢流引发环境污染;撒漏、相互反应;自然灾害或人为操作失误保管不当等引发环境污染 | Ⅳ |
表2 公司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划分表
等级 | 可能导致的后果 |
Ⅰ | 具有重大风险,可能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后果严重 |
Ⅱ | 具有较大风险,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较难控制 |
Ⅲ | 具有一定风险,可能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
Ⅳ | 稍具风险,可能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Ⅰ级)环境污染事件: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的。
(3)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Ⅱ级)环境污染事件: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的。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Ⅲ级)环境污染事件: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的。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区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的。
一般(Ⅳ级)环境污染事件。是除特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4.1组织体系
4.1.1公司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集团公司董事长
副指挥长:分管领导
成 员:公司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投资技改部、安全生产监督部、计划生育与后勤服务部、安全保卫部、财务管理部、安吉物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能源环保管理、纪检监察部等部门领导。
4.1.2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和9个应急响应小组。
应急办公室主任:能源环保管理部负责人兼任
工作人员:能源环保管理部工作员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成立二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生产工段成立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4.2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4.2.1指挥机构组成
4.2.2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4.2.2.1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的储备。
(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6)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基层单位各级应急预案)。
(7)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8)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9)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10)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1)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3)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4)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15)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6)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总指挥职责:负责启动公司Ⅱ级应急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出现Ⅰ级应急响的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副指挥长职责:配合总指挥开展工作,特殊情况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担任或指定人选。
4.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各应急小组,落实应急人员(包括应急队伍及各专业小组负责人和人员),并存档。
(3)实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4)检查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情况,是否符合事件应急救援的需要。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5)检查应急救援的物资的准备情况。
(6)负责员工的应急救援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的协调、信息交流工作。
(8)建立并管理应急救援的信息资料、档案。
(9)负责启动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确定污染源类型、危害范围和程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结合事发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10)出现Ⅱ级应急响的状态下,报告指挥部。
(11)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评估、总结及上报等工作;协调其他应急抢险组开展工作。
4.2.2.3医疗救护组:由计划生育与后勤服务部负责人为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伤亡人员,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
4.2.2.4环境监测组:由能源环保管理部负责人为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人员对环境(水、气、土壤等)开展监测,必要时对有关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对无法监测分析的污染物立即呈报指挥部。
4.2.2.5治安警戒组:由安全保卫部负责人为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响应及时处理道路交通的警戒和疏散,确保应急道路畅通;现场的警戒工作和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组织指挥群众疏散或撤离事故现场;处置因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群众与事故单位发生的冲突、上访等其他行为。
4.2.2.6物资保障组: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为组长,资产管理部、物资经营中心、安吉物流集团公司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过程中的应急设备、物资、车辆等调拨、配备;负责应急物资的运输,保证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协助财务部向保险公司理赔。
4.2.2.7通讯联络组:由公司办负责人为组长,能源环保管理部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接受指挥部指令,对外信息发布。
4.2.2.8调查分析组:由能源环保管理部部长为组长,安全生产监督部、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事发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在进入事故现场初步查清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质、危害范围和程度、经济损失数额、人员损害情况后,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呈报指挥部批准。并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记录,事发结束后对此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评估、总结。
4.2.2.9涉外事务组:由战略发展部负责人或者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为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负责处理由于环境污染所引起的集团公司污染事故单位同外单位、群众发生的法律纠纷、诉讼。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的情况,对启动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
4.2.2.10处置组:由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人为组长,510车间、环保产业公司、投资技改部、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现场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泄漏;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所需的水、电、设备紧急情况的抢修;负责处置应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负责联系外协单位进行抢修作业及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对生产的调整及作业过程进行控制。
5 预防与预警
5.1 环境风险源监控
公司主要危险源为高浓度废水,发生泄漏时造成环境污染,为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主要采取巡检和检测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测和监控。
(1)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并建立有应急收集系统。
(2)原酒酒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收集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泄漏,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得到处置;
(3)危险化学品库房设置有应急围堰和应急收集系统,24小时不间断巡检一旦发生泄漏,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得到处置;
(4)制定有相对的管理制定和规范,严格按制度管理,
(5)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存储在相关单位用于应急响应,有效的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5.2预警行动
5.2.1预警条件
公司设定发布预警条件如下:
(1)污水处理站排水水质指标超标时。
(2)原酒酒库出现大量泄漏时。
(3)危险化学品库房出现大量泄漏时。
(4)污水管网出现大量泄漏时。
(5)发生安全事件可能导致环境事件时。
(6)外协单位在公司作业出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
5.2.2预警方法和方式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可采用口头、电话、书面等方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意后启动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手机、室外信息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多种方式进行。
5.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各基层单位应设置24小时固定值班电话、移动电话,用于及时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公司应急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18683108990或内部座机电话12369。
6 信息报告与通报
6.1内部报告
环境污染发生后,事发地点员工应立即拨打车间应急响应电话,车间应急响应人员根据现场污染程度,拨打公司应急办公室电话,公司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情况,并逐一上报各级领导。
6.2信息上报
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原则上事发单位应在10分钟内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原则上应急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报公司分管领导。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指挥部与外部应急专家协商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宜宾市环保局。
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集团公司与环保局协商后应立即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确定是否上报省环境保护厅。
6.3信息通报
信息通报分为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出事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6.4事件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7 应急响应与措施
7.1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各单位内部应相互调动应急资源,预案响应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事件等级分别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措施,超出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
7.1.1响应分级
根据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能力,公司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应急响应(特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应急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具体见下表。
表3 事件判定表
事件类型 | 响应分级 | ||
Ⅰ级特大 | Ⅱ级重大 | Ⅲ级一般、较大 | |
废水处理站 | 超标污水大量外流,公司不可控 | 超标污水大量外流,公司可控 | 超标污水少量外流,车间可控 |
污水管网 | 大量泄漏,公司不可控 | 大量泄漏,公司可控 | 少量泄漏,车间可控 |
原酒酒库 | 大量泄漏,进入外环境,公司不可控 | 少量泄漏,进入外部环境,公司可控 | 少量泄漏,车间可控 |
危险化学品库 | 大量泄漏,进入外环境,公司不可控 | 少量泄漏,进入外部环境,公司可控 | 少量泄漏,车间可控 |
安全事故导致环境事件 | 污染物大量泄漏,公司不可控 | 污染物大量泄漏,公司可控 | 污染物少量泄漏,车间可控 |
外协单位在公司作业出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 污染物大量泄漏,及公司不可控 | 污染物大量泄漏,公司可控 | 污染物少量泄漏,外协单位可控 |
Ⅰ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请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支援,公司全力配合。
Ⅱ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相关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启动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小组按照预案全力抢险,并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7.1.2响应分级核定
(1)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事发单位确认。
(2)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确认。
(3)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由指挥部与外部环保专家共同确认。
(4)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由指挥部与上级相关部门共同确认。
7.1.3响应机制
(1)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2)公司应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当超出事发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时,应急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部报告,经指挥部确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应急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小组及外部环保专家。
(3)各应急小组接到应急办公室关于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指挥部和外部环保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做到及时沟通和报告。
7.2应急措施
7.2.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
(1)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2)对由于火险或其他安全事故引起的液态污染物泄漏,无法停止排放污染物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泄漏污染物经废液导流沟导入事故池(或罐),防止污染物的扩散。在灭火或进行其他应急措施时,不得采用有碍控制污染物的措施。
(3)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有关单位和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
(4)初步查明造成污染事件的原因及污染物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群众代表、有关当事人协商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7.2.2大气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我公司大气受影响事件级别为Ⅳ级,属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车间内部自行控制。
7.2.3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1)污水处理站排水水质指标超标时:对超标原因进行排查,实施整改,关闭深度处理区排口阀门,打开深度处理区应急阀门,将超标污水通过应急管道进入深度处理区应急收集系统,立即开展对设备设施排查抢修后,将超标污水通过应急管道排入初期处理阶段重新处理,当应急收集池不能满足收集条件时,报请公司对生产进行调整。
(2)原酒酒库出现大量泄漏时:立即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应急防护设施,带上有效的堵漏工具,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泄漏的原酒通过封堵的方式引进应急收集设施后,用应急泵将原酒抽回酒罐,并对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有人员受伤情况要先救人(可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急救),并迅速送医。
(3)危险化学品库房出现大量泄漏时:立即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应急防护设施,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进行处理后,通过应急管道引入应急收集系统,并对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有人员受伤情况要先救人(可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急救),并迅速送医。
(4)污水管网出现大量泄漏时:用沙袋等封堵工具将泄漏污水封堵后,回抽至废水处理系统,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通知相关单位停止排放废水,将影响降到最低。
(5)发生安全事件导致环境污染时:根据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类型,现场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如:产生大量废水可采取封堵的形式,将废水抽至废水系统)。
(6)外协单位在公司作业出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投资技改部组织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应急办公室现场核定应急处置措施。
7.2.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急救原则:先救命,后疗伤。
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运。
救援人员实施抢险时,一定要站在上风头,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到现场抢险时不能一人到现场,要2人以上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前首先要检查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而后要戴好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要随时与现场指挥保持联系,以便及时实施救援。
现场救治应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污染物资的性质,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救治措施,超出现场救治能力时,必须尽快联系就近医院救治。具体现场救护措施,按公司计划生育后勤服务部现场救治预案执行。
7.2.5危险废物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我公司危险废物受影响事件级别为Ⅳ级,属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车间内部自行控制。
7.3应急监测
7.3.1监测方案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应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周边情况等,监测人员赶到事件现场后,迅速调出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并开展监测工作,对公司不能监测的项目应迅速联系宜宾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应急监测。并将应急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对事件危害情况进行应急评估,为指挥部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7.3.2监测方法和标准
监测方法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实施。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如下表:
表4 监测方法和标准
项目 | 方法 | 标准 | 监测单位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6920-1986 | 能环部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钾法 | GB11914-1989 | 能环部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535-2009 | 能环部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11901-1989 | 能环部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11893-1989 | 能环部 |
总氮 |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GB11894-1989 | 能环部 |
乙醇 | 快速抽气法 | / | 能环部 |
沼气(甲烷) | 快速抽气法 | / | 能环部 |
风速、风向 | 仪器测定法 | / | 能环部 |
7.3.3监测仪器、药剂等
监测仪器、药剂等见下表:
表 5监测仪器药剂等
项目 | 样品采集仪器 | 实验室仪器 | 药品 |
PH | 水质采样器 | 酸度计S-20 | 无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采样器 | COD恒温加热器JH-12 | 重铬酸钾、硫酸亚铁铵 |
氨氮 | 水质采样器 | 分光光度计722N | 碘化汞 |
悬浮物 | 水质采样器 | 天平AL204-IC | 无 |
总磷 | 水质采样器 | 分光光度计722N | 钼酸铵、抗坏血酸 |
总氮 | 水质采样器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65 | 过硫酸钾、氢氧化钠 |
乙醇 | 抽气筒 | 快速检测管 | / |
沼气(甲烷) | 抽气筒 | 快速检测管 | / |
风速、风向 | 轻便风速表FYF-1 | / |
7.3.4监测布点和频次
监测布点及频次如下表:
表6 监测布点及频次
项目 | 监测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 | 事故周边、入江口等 | PH、COD、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 | 每30分钟1次 |
废气 | 事故上风口及下风口、职工宿舍、居民区等 | 乙醇、沼气、风速、风向 | 每30分钟1次 |
7.3.5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事件现场进行采样监测,需经现场指挥部或警戒人员许可,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3.6应急监测分工
环境监测小组应做好现场应急分工,制定初步应急监测方案,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应急监测任务。
7.4应急终止
7.4.1应急结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经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续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起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7.4.2 应急结束程序
当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灾害性冲击已消除,不可能发生次生事件,社会负面影响消减,进入恢复阶段时,进入应急终止程序。
(1)应急小组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遵循“谁启动、谁结束”原则,经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抢险队向公司指挥部宣布终止抢险。
(2)公司指挥部宣布公司级应急结束,向环境应急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通知周边环境相关单位及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4)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5)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7.5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采取以下行动:
(1)通知相关单位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2)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净化。
(3)事件情况上报事项。
(4)向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5)事件原因、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6)应急过程评价。
(7)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9)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
8 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
应急终止后对现场污染物进行后续处理,对应急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恢复企业设备(施)的正常运转进行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逐步恢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1)进行污染物的跟踪监测,直至环境恢复正常或达标。
(2)污染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时请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3)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中长期影响进行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4)恢复生产人员和人员复岗的安置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报送理赔。
8.2 保险
建立工伤保险机制,及时与社会保险局取得联系。
9 应急培训和演练
9.1 培训
公司能源环保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年度救援培训计划并实施。并对应急培训作相应的记录,包括培训课程内容、课时、日期、人员、考评等。
(1)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能源环保管理部组织车间学习,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车间组织学习,可以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综合讨论等方式。
(2)应急抢险人员应明确各自在应急行动中的任务和行动措施;熟知公司应急方案;熟知应急工具正确使用和维护。
(3)使有关人员及时知道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和实施程序修正及变动情况。
(4)使员工熟知公司危险目标位置,熟知紧急事件的报警方法和报警程序;懂得在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
(5)公司事件预案涉及到外单位和居民,由应急办公室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可使外部人员知道危险源特性,急救的方式,疏散逃生的方式等。
9.2演练
集团公司能源环保管理部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二级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1)演练准备:每次演练都应根据假想的事件制定出周密的演练方案,同时要落实演练所需的各种物资、器材及车辆、防护器材的准备。
(2)演练范围和频次: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演练。
(3)演练组织: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公司级组织实施演练,公司领导和中层干部应积极参加;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车间组织实施演练。
(4)应急演练的评价、总结与追踪:每次演练结束后,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要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分析评价,提交演练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内容、要求和措施,以便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持续改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
①演练方案制定的合理性。
②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响应程序内容是否完善,是否与演练结果有冲突之处,是否有需要修订之处。
③应急预案相关参加人员素质是否能满足应急响应的要求,是否需要进一步培训。
④应急响应资源能否满足,如通讯器材、报警设施、消防器具等是否需要添置或更新。
10 奖惩
10.1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件灾难有功,使公司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及《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交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件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1 保障措施
11.1经费及其他保障
能源环保管理部及基层单位每年年初应将本年应急培训、演练、物资等所需要的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统一报培训教育中心。
11.2应急物资保障
具体应急物资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按《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执行。
11.3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建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11.4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各基层单位及主要应急救援部门,须建立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值班人员须认真坚守岗位,管理人员手机须保持 24 小时开通,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能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12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12.1评审
独立法人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邀请不少于3名外部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人员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
12.2备案
独立法人单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批准后,报宜宾市环保局备案;车间及子公司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批准后,报公司能源环保管理部备案。
12.3发布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后发布实施;各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本公司董事长签署后发布实施;各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本车间负责人签署后发布实施。
12.4更新
本预案根据宜宾市环保局相关要求进行修订,各基层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同步进行。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1)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2)环境污染源发生变化时。
(3)主要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通过演练或在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时。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时。
13 预案的实时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环境污染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宜五集能﹝2017﹞18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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