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事了:你手里的职业病防治法可能是一直是错的!?|送第三次修订的职防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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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有福利!
PPT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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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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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值班的管理发了一篇文章: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次修订,今天正式实施|这些思考可能是比较靠谱的,因为正好当天是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次修订案的实施日期,其中提到了关于职防法第70条中曾经出过的问题,我们这里不重复了。
但没有想到的是事情很有意思,团队浏览关于职防法的微信中发现,很多公众号发的都是错误的,甚至包括第三方的公众号,有把第79条第80条全部删除了的,有的发布的文本修改不全的,最常见的错误还是第70条里写“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这个确实是一个老的错误了,原因上一篇里说过,这里不再重复。
有朋友在该篇文章后面留言,很有代表性,直接原文复录“一直在关注,你们团队及主心骨的法律知识较渊博,但友情建议,至少在目前的天朝不能太当一回事,山高皇帝远,很多都很难或举步维艰地贯彻到地方、基层。想当初,俺与你们也是同样认为的。呵呵,还是想开点,快乐生活吧
值班管理的回复是“
相比较而言,朋友的观点值得商榷,但并不是什么大事儿,而职业病防治法的条文错误这可真就是大事情了,直接上几个证据先:
直接把不该删的删了的
该改的没改的(应为“第二十条”)
该删的没删的(没有删除第一项中的“职业健康检查”)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对照下自己手里的版本。但其实也不用对照,直接扔了算。今天我们的福利就是把这个正确的版本(可能是、非官方)版本的职业病防治法送给大家。
随文福利:
1.职防第三次修订案电子版百度云盘链接http://pan.baidu.com/s/1i4DNVRR
2.本PPT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