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口到各国有什么要求和手续?看这篇就够了
类别 | 等级 | 审批分类 |
保健用口罩 | KF80、KF94、KF99 | 医药外品 许可类 * |
手术用口罩 | - | 医药外品 许可类 * |
防护口罩 | 特级、1级、2级; 分离式(隔离式、直接连接式),随弃式; 全面罩、半面罩 | KCs 认证 |
普通口罩 | - | |
* 医药外品审批包括许可类和备案类,保健用口罩和手术用口罩都属于许可类。 |
分类 | 保健用口罩、手术用口罩 | 防护口罩 |
监管部门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 | 安全保健公团(KOSHA) |
审批部门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 | 产业安全保健认证院(OSHCI) |
审批分类 | 医药外品许可 | KCs认证 |
法规依据 | 《药事法》 《药事法施行令》 《医药品等制造业及进口商设施基准令》 《医药品等制造业及进口商设施基准令施行规则》 《医药品等安全相关规则》 | 《产业安全保健法》 《产业安全保健法施行令》 《产业安全保健法施行规则》 《防护用品安全认证公告》 |
分类 | 韩国保健用口罩 | 韩国防护口罩(随弃式) | 中国防护口罩(随弃式) | |||||
过滤效率 | KF80 | ≥80 % (氯化钠颗粒物) | 2级 | ≥80 % (氯化物&石蜡油颗粒物) | KN90 | ≥90.0 % (氯化钠颗粒物) | KP90 | ≥90.0 % (油类颗粒物) |
KF94 | ≥94 % (氯化物&石蜡油颗粒物) | 1级 | ≥94 % (氯化物&石蜡油颗粒物) | KN95 | ≥95.0 % (氯化物颗粒物) | KP95 | ≥95.0 % (油类颗粒物) | |
KF99 | ≥99 % (氯化物&石蜡油颗粒物) | 特级 | ≥99 % (氯化物&石蜡油颗粒物) | KN100 | ≥99.97 % (氯化物颗粒物) | KP100 | ≥99.97 % (油类颗粒物) |
流程 | 周期 | 提交资料 | |
申报环节 | ①进口商申报医药外品进口资质 | - | *取得《医药外品进口业备案证》 |
②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 | |||
③制定产品标准 | 70天 | - | |
④产品检测 | 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 | ||
⑤医药外品产品许可申报 | 1)生产证明 2)销售证明 3)产品设计开发的研究资料 4)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产品检测报告 5)稳定性研究资料(长期保存试验资料或者加速试验资料) 6)生物学评价资料 7)功能&效果证明资料 8)国外使用现况相关资料 7)与韩国国内同类产品的比对审核等 *取得《医药外品产品许可证(进口类)》 | ||
进口环节 | ⑥向韩国医药品进出口协会报告通关 | - | *签发《标准通关预受理证》 |
⑦海关进口申报 | - | *签发《进口申报单》 | |
⑧产品检测(进口检验) | 30天 | *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
⑨流通、销售 | - | - |
* 因进口医药外品许可证是签发给韩国进口商的,出口企业可选择有进口资质、不参与实际贸易的企业作为名义进口商,可以避免贸易商独揽产品的进口许可权。
流程 | 周期 | 提交资料 | |
申报环节 | ①进口商申报医药外品进口资质 | 25天 | *取得《医药外品进口业备案证》 |
②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由进口商进行以下操作。 | |||
③医药外品产品许可申报 | 1个月 | 1)生产证明 2)销售证明 3)KN95检测报告(GB2626) 4)其他产品检测报告 5)相关认证证书(如有,请提供) 6)产品设计开发的研究资料 7)稳定性研究资料 8)生物学评价资料 9)国外使用现况相关资料 备注: * 1)- 5)项为快速许可的必须资料。 6)- 9)可暂缓提供,但不得晚于6月30日,6月30日之前未能提交时取消许可。 * 取得《 医药外品产品许可证(进口)》 | |
进口环节 | ④向韩国医药品进出口协会报告通关 | - | 签发《标准通关预受理证》 |
⑤海关进口申报 | - | 签发《进口申报单》 | |
⑥产品检测(进口检验) | 30天 | *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
⑦流通、销售 | - | - |
认证流程 | 周期 | 提交资料/审核资料 |
①出口商选定韩国代理人 | - | 委托书 |
②资料形式审核 | 30天 | 1)营业执照 2)进口证明 3)代理人委托书 4)口罩明细及使用说明书 5)口罩结构图、配件图 6)口罩照片、配件照片 |
③技术审核和生产体系审核 | 45天 | 1)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方法 2)产品安全性的确认程序及内容 3)生产管理和产品出库前后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内容 4)生产和服务的改进程序 5)配件和产品的识别管理方剂及产品保存方法 6)生产监控、检测设备及设备管理办法 7)生产过程数据分析及预防和改善方法 8)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
④产品检测 | 60天 | 1)③的审核结果通知书 2)④的审核结果通知书 3)口罩材料检测报告 |
五、口罩韩国申报预期周期
项目 | 认证周期 | 证书名称 | 证书有效期 |
保健用口罩 | 常规申报:2-3个月 快速申报:1个月左右 | 医药外品产品许可证(进口) | 不设有效期 |
手术用口罩 | |||
防护口罩 | 5-6个月 | KCs安全认证证书 | 不设有效期 (定期审核) |
一、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
欧盟CE注册
提单、箱单、发票。
须取得美国FDA注册许可。
(电脑端打开此处链接:https://www.fda.gov,获取更多有关FDA的详情。)
四、办证流程
美国NIOSH认证
需按照NIOSH的指南实施,企业需寄送样品至NIOSH实验室实施测试,同时提交技术性资料(包括质量体系部分资料)至NIOSH文审,只有文审和测试都通过,NIOSH才核发批文。NIOSH将其认证的防颗粒物口罩分为9类,具体的测试则由NIOSH下属的NPPTL (National Personal Protective Technology Laboratory)实验室操作。主要测试指标包括呼气阻力测试、呼气阀泄漏测试、吸气阻力测试、过滤效率测试。美国FDA注册
一、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日本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二、口罩包装要求
1、包装上印有ウィルスカット(中文翻译:病毒拦截)99%的字样;
2、PFE:0.1um微粒子颗粒过滤效率;
3、BFE:细菌过滤率;
4、VFE:病毒过滤率。
三、口罩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符合中国GB 19083-2010 强制性标准,过滤效率≥95%(使用非油性颗粒物测试);
2、N95口罩:美国NIOSH认证,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3、KN95口罩:符合中国GB 2626 强制性标准,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有关日本进口税率,电脑端打开此处链接:https://www.kanzei.or.jp/english,获取更多详情)
四、办证流程
日本PMDA注册
提单、箱单、发票。
依据Australian Therapeutic Goods(Medical Devices)Regulations 2002,澳大利亚对医疗器械分为I类,Is and Im, IIa, IIb, III类,产品的分类几乎和欧盟分类一致,如果产品已经获得CE标志,则产品类别可以按照CE分类。如果已经获得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签发的CE证书,是可以被TGA认可的,并可以作为满足澳大利亚安全法规的重要注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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