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好消息!出口货物因疫情原因退运免收进出口关税

2020年11月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发布了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税收规定。

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同时,公告也明确了税收规定实施中有关手续要求等。

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

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告如下:一、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二、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货物,已办理出口退税的,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税款。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申报进口时,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不征税手续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其中,未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货物退运已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抵扣证明》(见附件),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进口收货人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五、符合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货物,进口收货人应提交退运原因书面说明,证明其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退运,海关凭其说明按退运货物办理上述手续。六、本公告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解释。附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货物退运已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抵扣证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11月2日

(来源:关务小二、财政部)






想了解合作伙伴的真实底细和可靠程度?中国贸促会信息中心推出全球企业信用报告服务--“贸立信”,可提供中文/英文版本。

了解详情,请致电:010-8221 7959 / 7954,邮箱:tradeinvest@ccpit.org。


热文推荐

1、【活动】中欧班列推介及山东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韩国、印尼市场线上培训会

2想在拉美旺季打造爆品、挖掘客户?先搞清楚这些!

3、可口可乐+蒙牛=可牛了!可口可乐与蒙牛合资公司浮出水面

4、《出口管制法》五问五答

5、【免费订阅】《中国跨境电商电子刊物》

精选商机

1、购 | 小型机器人充电器

2、购 | 伺服驱动器

3、售 | 语音读取和声纹识别技术寻找合作伙伴

4、售 | 工业润滑油

5、售 | 牛油果、蜂蜜

6、售 | 腰果、芝麻、花生

7、投资 | 乌兹别克斯坦疗养院扩建

8、投资 | 智利葡萄酒公司

9、招商 | 塞尔维亚塞中工业园

10、招商 | 韩国技术产业园区(新药开发、植物疫苗、车载配件、医学磨具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