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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注意,普惠制原产地证即将停发
2021年9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73号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二、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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