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苏州大学2023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江苏省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进一步做好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1.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江苏、上海、辽宁、安徽、河南、四川、湖南、湖北、广东招生,招收的项目类型包括声乐、各种器乐。考生报考音乐学(师范)需要参加相应省份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无需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江苏、上海、安徽、浙江、山东、湖南、湖北、甘肃、河北、福建招生,招收的项目类型包括钢琴、弦乐、管乐、竖琴、打击乐演奏,招生计划数为41名,上述省份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需要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3.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广东招生,招收的项目类型包括钢琴、弦乐、管乐、竖琴,招生计划为9名,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需要参加广东省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4.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层次均为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涉及的生源地省级统考,考生需要参加且成绩合格。各地对应的省级统考类别详见附件1。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音乐表演专业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三、校考报名及考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17: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按照网站的要求报名,此阶段无需缴纳报名费。确认志愿后,系统显示:“下一步要做:学校审核”即表示报名成功。
2.考试安排
考试形式:线上考试。
具体流程:
(1)线上考试系统注册、缴费及确认考试
线上考试使用小艺帮APP进行。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2月11日10:00至2023年2月15日12:00注册小艺帮考试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确认考试,并缴纳考试费用60元/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缴费及确认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模拟考试安排
为便于考生熟悉操作流程,提供两场模拟考试。请于2023年2月11日10:00至2023年2月17日17:00登录系统进行模拟考试。注意:模拟考试流程与正式考试一致。
(3)正式考试安排
正式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10:00-2月26日17:00。请考生务必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线上考试须知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4)线上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主项,具体内容如下:
(5)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学校按线上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考生可于4月中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
四、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3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统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采用校考成绩录取(除广东省之外的其余招生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8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2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在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采用统考成绩录取(广东省考生):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
音乐学院:0512-65882363
网址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
官方微信
“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七、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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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招生就业处
编辑/张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