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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否还需要万金油律师?//广西刑事辩护律师龚振中

2017-12-22 广西律师龚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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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总编辑  刘桂明


  应当说,“中国是否还需要万金油律师?”并不是一个什么新话题,相信许多律师甚至可能会认为可以不值一提。

  话说当年我在全国律协担任《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辑时,除了负责《中国律师》杂志的选题策划、采访组织、编辑分工等工作,另外每年还有一项重要工作,那就是负责协调组织安排一年一度的中国律师论坛(后来全国律协还为此给我封了一个新头衔“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其中,既要负责确定论坛主题,还要负责敲定论坛辩题。为此,我们曾经推出了诸如“‘提成制’究竟是中国律师发展的‘营养液’还是‘海洛因’?”、“律师事务所发展是应该‘筑巢引凤’还是‘引凤筑巢’?”、“中国律师业是应该大力培养‘学者型律师’还是‘工匠型律师’?”、“中国三五年内能否出现世界著名品牌律师事务所?”等一时难分高下的辩题。但是,当我提出“中国是否还需要万金油律师?”这个辩题时,立即引起了几位律协领导的反对。这几位身居大城市的执业律师认为,这个辩题不仅不值一提,甚至是不值一驳。于是,只好放弃了这个辩题。

  直到我刚刚读完广西同望所龚振中律师个人结集作品《我做律师这些年》之后,我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这个辩题。正如龚振中律师所言:“作为律师,我自己还是认为自己是一名所谓的‘万金油’律师,什么案件都做。并且,自认为都能尽心尽力地去做,也有一些案件做得还算成功,在全区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但我自己从内心来说,还是十分钟情于刑事辩护,无论是由于刑事案件业务的‘短平快’还是出于对生命与自由的认识和尊重,或是留恋于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的激昂。所以,在我承办的案件当中,大部分还是刑事案件。我在就读的硕士和博士的专业当中,我都选择了刑事诉讼方向。”

  从龚振中律师所办理的案件看,既有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最后将凶手绳之以法的艰难经历,也有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最后获得罪轻处罚的艰辛历程;既有通过刑事辩护而实现司法公正的专业成就,也有代理民事案件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收获;既有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精品案例,也有代理损害赔偿案件的经典总结;既有依据抗诉程序而感受公平正义的民事纠纷,也有依法最后撤销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

  由此看来,龚振中律师确实是一位地地道道、实实在在的万金油律师。那么,我们是否需要万金油律师?换言之,万金油律师还有没有发展空间?

  大凡中国人,不管是大陆的还是海外的,一定都知道什么是万金油。所谓万金油,又称为清凉油,内含樟脑、薄荷油、桉叶油和桂皮等成份,是由福建人胡文虎于晚清同治初年发明的。当人们遇到蚊虫叮咬、皮肤瘙痒或者有轻度烫伤时,取万金油涂抹患处,即能活血消肿、镇痛止痒;此外,当伤风、头痛时,取万金油涂在印堂、太阳穴处,便有清凉缓解之效。尽管后来许多人在解释某种专业功能时对于万金油有褒义与贬义两种截然不同的延伸解读,但大多数人还是愿意从褒义方面来评价。所以,其基本理解就是指无论是人还是物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起到作用,有“无所不能”或“全部通吃”之含义。当然,也有少数人喜欢从贬义方面来理解。他们认为,万金油就是指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用得上,但是又不能精通,无法完全胜任,有“博而不精”之意。

  但是,不知何故,在中国律师界说起万金油却多是贬义的评价。有人说万金油律师是杂而不精,也有人说万金油律师是混吃混喝,还有人说万金油律师坑蒙拐骗。当然,最流行的说法是万金油律师不能包打天下,也绝非长久之计。

  通过阅读龚振中律师的案例,也通过近几年对一些二三线城市与中西部地区的走访,我不得不要为万金油律师辩护一番了。

  毋庸讳言,随着社会与市场对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万金油律师的发展空间确实越来越小了。一个律师想要凭借自己的不变功夫包打天下,确实是越来越不现实了。一个律师如果不走专业化之路,确实是越来越行不通了。事实上,近年来,无论是北京上海还是广州深圳,不论是杭州南京还是成都武汉,已经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其中既有曾经让人担忧案源的刑事辩护专业机构,也有曾经被人熟视无睹的婚姻家事专业团队,更有曾经叫人闻所未闻的能源环境专业阵容。总之,专业化潮流已经势不可挡。但是,潮流也好,趋势也罢,所有这些都只是指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对所有二三线城市却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在我看来,在中国中西部地区,在大多数二三线城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万金油律师不仅是一种需要,而且是一种必要。

  首先,万金油律师是中国部分地区律师发展的必需前提。众所周知,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不同地区基础不一,不同阶段条件各异,与东部地区差异较大,与一线城市反差明显。同样,律师业发展也是如此。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自然也是截然不同。在东部地区,在一线城市,专业化发展客观上有要求,主观上有追求。但是,在中西部地区,在二三线城市尤其是在广大县域层面,法律服务的需求当然多是传统性、基础性的诉讼业务。如果你一直在那里叫喊着专业化,那就有可能只是叫好却无法叫座。尽管现在已经实现了全国所有的县都有律师,但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还是当事人市场。业务就那么一些,案件就那么几个,不管你是不是特别在行,也不论你是不是非常精通,反正你没有办法不承接。如果你不接,立即有人接。如果你这也不接那也不接,那么你的温饱问题如何解决、你的律所能否存在?反过来说,如果当事人到处都找不到律师,那就说明当地律师的发展与管理一定存在问题。所以,无论是社会需求还是市场需求,都要求律师拳打脚踢必须样样都会,刑事民事必须事事皆通。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其次,万金油律师是青年律师成长的必要阶段。刚刚踏入律师的新兵,无论年龄大小,无论学历高低,一般都担心案源问题,担忧成长机会。此时,最不清楚的就是自己的专业特长。所以,除非一开始就加盟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或固定化的专业团队,如果加入提成制律师事务所,就必须什么业务都接,什么案子都办。只有多承办不同的业务,多承接不同的案子,才能了解自己的特长,才能在业内外树立自己的名气,才能打响属于自己的品牌,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如果没有一定的办案数量,没有不同的办案经历,就没有属于自己的业务经验、专业口碑乃至人脉资源,也就更没有属于自己的成长资本。如果一入职就跟着经验丰富的师傅,那就更有锻炼价值了。总之,作为青年律师,如果没有足够的办案经历与独特的办案经验,就无法确立自己的专业方向,也无法找到自己的发展道路。可以说,万金油律师既是青年律师成名的摇篮,也是青年律师成长的阶梯。通过万金油阶段的锻炼与磨练,青年律师必然会发现自己喜欢什么、擅长什么、适合什么。由此可见,对青年律师来说,如果没有万金油阶段的经验积累与人生积淀,就没有自身职业规划的形成与行业文化的养成,就无法实现自己从青年律师到专业律师乃至优秀律师的转型与提升。

  最后,万金油律师是律师成功的必然经历。可以说,凡是今天已经功成名就的的律师,绝大多数都是从万金油律师发展而来的。他们在确立自己的专业方向之前,基本上都经历了或长或短的万金油律师阶段。所谓万金油律师,就是在多数当事人眼里,你既是一位多面手,又是一位万事通,总之就是一位全能型律师。事实上,作为法律人来说,法律服务业应该是一种综合型多元化的服务方式。不仅当事人的咨询内容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而且当事人的具体诉求还五花八门。今天可能是刑事业务,明天可能是民商事代理;这位当事人咨询的可能是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那位当事人可能需要了解婚姻家庭或者继承法方面的问题;本地的客户可能要求解决企业破产,外地来的客户可能希望解决执行纠纷……更重要的是,你既是他的法律顾问,又是他的出庭律师;你既要为他出谋划策,又要为他排忧解难;你既要陪他出场参与谈判,又要随他出差考察项目。于是,随着自己执业年限的增长,随着自己与客户的共同成长,自己的专业水平也在作为万金油律师的探索实践中不断提升。如果说此前自己要做高端业务还是一种奢求,那么此时的自己对于反倾销、并购重组、公司上市、风险投资、跨国并购、国际融资等高端业务有可能就由遥不可及变成了近在眼前。此时的你才真正知道,如果没有万金油律师的探索经历与成功经验,自己要成为一名成熟成功的律师,显然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获得外国律师资格的华人大律师伍廷芳,开始执业时做过万金油律师;民国时期一代律师曹汝霖、张耀曾、沈钧儒、史良等执业初也是各种案件都办;共和国第一代律师张思之、李国机、郑传本曾经对刑民案件都接。现在,像龚振中这样的二三线城市律师既办刑事辩护也接民事代理、既有诉讼业务也有非诉业务。他们曾经是万金油律师,他们都是从万金油律师发展成为优秀律师,他们都是通过万金油律师经历不仅提升了自己还丰富了整个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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