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自燃有多危险?100秒内就能让人窒息!
你知道电动车起火
有多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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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
2023年全国共接报
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或许在家充电一整晚省时又省心
但过度充电正是电瓶车自燃原因之一
2024年2月23日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新店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情,事故造成4名被困人员遇难。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高层小区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12层8号房,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难。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
锂电池自燃产生的明火和毒气
100秒内就足以让人窒息死亡
而水、沙土或灭火器
都无法阻止燃烧或爆炸
电瓶车自燃一旦发生
起火快、有毒气、灭不掉
逃生难度极高
请您珍爱自己和全楼邻居的生命
切勿为了图一时的方便
就心存侥幸
安全容不得侥幸心理
这份《电瓶车安全使用指南》
请牢记在心
早在2021年8月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其中对于高层建筑的电动车自行车管理
也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广大车主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文章来源:湖北应急管理、央视网、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