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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烩 || 当火小律做起了“反传销”,才发现洗脑真不简单

火小律 火小律 2021-12-24


号外 · 新LOGO

即日起,本公众号启用全新LOGO~~


最近火小律很头痛,做起了“反传销”。


偶然的聊天,发现一年长亲戚A对某商业模式侃侃而谈。素来商业绝缘体的A,怎么会知道那么多?这个模式,听着又神似传销。


直接抵制,立马回了句“不会的”。还是担心啊,怎么办?再贸然抨击只会引起反感,以后都不和我说了。


只有迂回了。好在A只是刚接触,远远没闭环,那就尽早掐灭小火苗。


注:缩略版,洗脑不易





R1,传销还分南北派?!




借着某综艺节目的东风,提议重温某姐姐拍摄的热播电视剧《猎场》。为什么呢?这剧一上来就直奔主题——传销犯罪。胡歌饰演的郑秋冬最初是一名传销活动的培训宣讲师,以“连锁销售”为名,游走于广西各大工棚,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忽悠无数工人掏出钱包为“致富梦想”而奋斗。最终锒铛入狱,5年6个月。


注:图片来自网络


边看边聊,感慨“传销”太洗脑。不料A说,招数太低级,一眼就能识破。


趁机吐槽,你以为和电视里、新闻里看到的不一样,就不是传销了?你以为现在的传销,还是简陋厂棚,大喇叭,唾沫四溅、热泪盈眶么?早过时了。


顺势问A,知不知道传销还分派系?A睁大眼,武侠小说嘛?其实,传销界素来有南北派之分。北派狂野,暴力为主,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拉人入伙;南派温和,攻心为上,精神洗脑,强调追逐梦想,更能蛊惑人心。


现在,南北不那么泾渭分明了,传销手法也在融合改进。新型传销层出不穷,不再是单纯的鼓吹致富,更多的是打着“投资理财”、“互助扶贫”、“国家背景”的旗号





R2,新型传销五花八门




再多的普法,都不及案例来的生动、也更发人深省。


搜罗了些传销党进化升级的新闻,老年人偏爱的“标题党”文风,再配些官媒发布的案例、宣传公告,时不时转给A,提醒新型传销的玩法。


前些天公安部公布的“Plus Token”虚拟货币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一些平台蹭热点,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打着投资虚拟货币的名号,进行传销活动。项目方通过社群运作,下沉到二三四线城市,租用豪华酒店,开放路演、宣讲、地推,借互联网造势吸引投资,再以静态收益加动态收益等为名,诱导已入坑的投资人不断发展下线。


注:图片来自公安部网站


也有不少组织以“公益慈善”“善心互助”为幌子,利用老年人热心公益、喜欢积德行善的特点,以缴纳会费购买“公益种子”或者“远程树苗”等为噱头,宣扬可以造福社会,造福子孙后代,实则还是拉人头圈钱。


注:图片来自公安部网站


还有很多幌子,换汤不换药,都是新瓶装旧酒。

1.以“国家帮扶”"有政府部门背景”等幌子

2.以“电商”、“互联网营销”、“互联网采购”为幌子

3.以“扶贫项目”、“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幌子

4.以 “互联网创业”、“网络投资”、“原始股发售”为幌子

5.以“微信推广”、“微商代理”为幌子

6.以销售“网游代币”、“保健品”、“护肤品”为幌子





R3,传销本质还是金字塔




发现A和不少人一样,对传销只有粗略的概念,并不清楚传销和正常销售的区别,容易被层出不穷的新玩法迷乱了双眼。


其实,万变不离其宗,传销最核心的本质还是“金字塔”


注:图片来自《奇葩说》


“金字塔”伴随着3件事:入门费、拉人头、层级返利


每一位新进的传销人员首先需要交纳一笔“入门费”,可能是用来购置价格明显不对等的商品,也可能是单纯的入会费。交费后被要求发展下线,忽悠下线再发展下线,形成“金字塔”状的层级关系。最终根据自身所处的层级位置计算薪酬。


传销的运营,核心是靠下线的钱来贴补上线,而不是靠正规的商品、服务经营活动来营利。一旦不能持续发展足够多的下线,资金流便会断裂,整个项目爆雷。





R4,入传销只因“老来寂寞”?




多数人不慎入坑传销,3个原因,无知、贪利、孤独


轰动全国的“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便是贪利的典型。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任务是发展3个下线,每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至29人时,即可晋升老总,按月领固定“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即完成“资本运作”,自动离开“组织”。


不过,没什么人会承认自己贪利的,对老年人不如干点实在的,比如把微信转账时间设置为24小时候到账



比起贪利,更该防范的是“老来寂寞而入坑”。


说实话,传销组织主要靠人头维系,在“人情温暖”方面可是下足了功夫,尤其是南派传销。新人的融入、热情的微笑、社群愉悦的氛围、互相鼓舞、彼此关心、共同奋斗……这样的热情套路,孤单的老年人特别容易入坑,把传销同伴当成生活中的好伙伴。


对部分老年人而言,当传销理论形成闭环之时,很难攻破了。他们容易固执的相信组织内的消息源,鸵鸟般的屏蔽正能量,坚持在某个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中找到出口。不少人即使拉不到下线,也愿意继续停留在组织中。而有些人哪怕出了A坑,也容易落入B坑。


只能靠人情攻势了,多聊聊天,带着参加些积极向上的健康室外活动,也去社区学校学习新知识,总之,充实老年生活最关键。





R5,传销害人害己




科普危害就得科普罪责。传销只有一个罪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当一个传销组织中内部人员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在3层以上,便可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了。


一般只追究组织者、领导者的刑事责任,普通参与传销人员一般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因为“金字塔”模式,财富始终在向顶层的传销人员流动,其实是富了一小部分人,毁了大部分人。底层人员而言,几乎没有利润,纯被收割。所以,严打顶层及较高层级的传销人员。刑期也不低,轻则5年以下,最高的可达15年有期徒刑


也不要以为自己只是普通人员,不会承担责任。对于一些活跃分子,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也会被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的。


当然对魔都老人,说刑责太重了,听不进。还得对症下药,多说说“面子”。毕竟传销拉人头,发展的下线,基本以亲戚、朋友、同学为主。自己不慎入坑,损失些钱财也就算了,万一扯上亲朋好友,就难办了,这一大家子也不太平了。



远离传销,珍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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