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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 深度解析公安机关“冻卡”、“断卡”行动

火小律 火小律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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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以来,号称史上最强的新一波冻卡潮来袭。


10月,公安部表态开展“断卡”行动。


冻卡,在币圈并非新鲜事。但一旦发生,仍然人心惶惶。断卡,乍听更是威慑力十足。两相交织,似乎意味着行业的残酷洗牌。


究竟如何,不妨跟随火小律仔细分析,以免误信网络谣言,无端自伤,也好提前预防。



新一波冻卡潮的罪魁是公安新规?


这波得从外贸行业说起,9月以来,不少外贸账户被冻。国庆期间,一篇名为《外贸账户大面积被冻结的原因找到了》的文章更是疯传朋友圈。文章,火小律看了,很不好意思的是,只看了三分之一,觉得不太严谨,关了。现在想再认真分析下,发现文章已被举报,算是“死无对证”。


好在各大网站还有些文章,仔细看看,多数是将这一波冻卡潮的核心原因归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重新修订,该规定于9月1日正式施行,认为“罪魁”是“公安管辖权的扩大”以及“冻卡权限的下放”


这个原因,火小律觉得略显牵强。


01

公安管辖权的扩大了?


网传认为,由于电信诈骗类案件被害人遍布全国,因此公安部将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从极少数变成了全国大部分地区。


理由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原有第十六条的基础上新增了第十七条,增加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这几类地方公安机关的管辖权。


第十七条  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加之新规9月1日正式施行,与冻卡潮发生的时间点吻合,由此推定骤增的冻卡现象是新规所致。


事实上,旧规时代早已如此。口说无凭,放一张新规旧规对照图。



单纯对比旧十六条和新十七条,确实会误以为赋予了更多地区公安机关的管辖权。


但回头看,原十五条和现十六条。这两条内容不变,只是增加了下划线部分的内容,算是进一步细化。相信普通人,读完这条最直观的感受,甚至可以简单粗暴归结为一句话,但凡和犯罪活动任何一个环节、节点沾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常人能想到的地点,基本都囊括了,只是用语比较书面、抽象。早年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也时不常遇到几个公安争抢一个案件的情况。而其中所说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明确定义为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等,字面翻译下不就是被害人所在地和财产损失地么,没明说罢了。


也存在不同地区公安机关对法律规定理解不同的可能性。但只能说,更早的一些司法解释、内部法律文件早已多次点明相关案件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可能是一批规定都没时间认真研读了。


所谓的“公安机关管辖权扩大”多少有些断章取义了。



02

冻卡权限的下放了?


网传还认为,是“冻卡权限的下放”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导致冻卡现象骤增。


还是看对比图。

所谓“冻卡”,法律上称为“冻结存款”等,权限并没有变化,一直设在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只有冻结股权等,才需要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批准。


现今几乎人人拥有银行卡,“冻卡”已经成为截停资金最基本最常规的操作,因此所需权限并不会设置太高,以防审批流过长追不上赃款流转速度。


为什么近期“冻卡”骤增?最主要还是今年以来新一轮、或者又一轮的打击,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黑产的持续严打。3月的东莞事件想必圈内人仍历历在目。其实不仅是外贸圈、币圈、网贷圈、甚至传统金融圈都被牵连,因为都涉及较强的资金流动。诈骗案件的持续高发,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各种“盘”涌现,整体经济形势不景气,追赃工作又极为艰难,多种原因下,“冻卡”虽然简单粗暴,但效果也最显著。



公安部“断卡行动”背后成因


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会上,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表示要切实增强开展“断卡”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并要求强化信用惩戒,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所谓“断卡”,断的是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行为。主要是为了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包括跨境网络犯罪等。在这一类犯罪中,犯罪分子往往大量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用于赃款转移。简单的一对一打款容易被溯源,也容易被风控系统报警。犯罪分子为避人耳目,采用逐层分散肢解的方式,一对多,或者多对多打款。因此需要更多的支付通道,即银行卡。业内行话,称为个人“四件套”or企业“八件套”。


个人,指身份证号、银行卡、手机卡、U盾;

企业,指对公银行卡、U盾、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申请表、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章程。


“断卡”行动,10月才提出,但早有征兆。第一,近年电信网络犯罪高发,一直是打击重点。尤其是跨境网络犯罪追查难度较大,打击重点自然逐步转移至下游犯罪,试图截断资金流转,使犯罪分子无法汇集资金。第二,19年年底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的就是此类下游犯罪行为。根据过往惯例,解释一出必然会有一波相关犯罪被批量严打。第三,近两年不少无知大学生误以为是兼职帮助开办银行卡并倒卖,间接成了黑产帮凶,更有甚者想黑吃黑从中捞快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安部提出“断卡”行动,也是有迹可循。



冻卡、断卡,有关联吗?


有一定联系,但并不是一个概念。


冻卡属于强制措施,卡内资金若涉及黑钱,便有被冻卡的可能性,但并不意味着持卡人涉嫌违法犯罪


断卡,主要针对的是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开办银行卡等,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


遭遇“冻卡”怎么办?网络流传各式方法,火小律在此不多说了,有兴趣可以看《虚拟货币 || 银行卡被冻?怎么办?》。额外提醒一句,“冻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涉嫌犯罪。不同地区公安机关实际操作不同,应对策略也不同。对于部分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坚决抵制。如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断卡”外,还有什么警示?事实上,“断卡”行动可能只是一个维度。电信网络诈骗,甚至网络黑产早已从传统的银行卡逐步转移至收款码,也就是所谓的“跑分”运动。因此,第三方和第四方支付平台可能会成为下一个风口,需要引起警惕,冻结相关账户集中整治可能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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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小律

魔都检察院工作七年

上海贸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金色财经等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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