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 监视居住,高风险行业人士不得不知的知识点
涉嫌刑事案件后,一般人都知道,要么拘留,要么取保。
事实上,除了上面2种之外,还有“监视居住”。这两年,因为各种原因,不少地方喜欢用。也不知日后会不会发展成另一种“常态”。
高风险行业人士,有必要提前了解下,关于“监视居住”奇奇怪怪的知识点。毕竟,未知才是最可怕的,知道了套路,也就能反套路了……
首先,必须解释下什么是“监视居住”。通俗的说,监视居住,是介乎拘留(逮捕)和取保之间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重点在,人还是被关着的,不像取保那样可以自由行动,但也不像拘留(或逮捕)那样被关在拘留所(看守所)里,一般是自己的住处或者公安指定的地点。
其次,说说什么情况会被监视居住。一般而言,那些既不适合拘留(逮捕),又不适合取保的,如怀孕哺乳、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会被监视居住。不过实践中还常见一些因为办案需要、或者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监视居住的。具体情形就不好概括啦,可以笼统的理解为专案、要案,或者有些难言之隐的案件,总之最终解释权归官方所有。
再次,有必要说说关在哪。地点很重要,关系到之后较长一段时间的总体生活状况。现在跨地区查案的多,当事人多半在当地是没有自有住宅的,所以,基本都在公安指定的地方。那么公安一般会指定什么地方呢?最常见的是宾馆。住宿条件么,很大程度得看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一些奇奇怪怪的因素…………
接着,也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监视居住期间,能见律师吗?理论上是完全可以的。实践中,会受到诸多限制。最常见的是要经过批准,不同地方批准部门还不一样,条件五花八门,得多摸索摸索。偶尔也会遇到一些怪事,譬如当事人会主动说不见律师。还是会劝一句,多听听律师意见,找个懂行的,旁观者清的道理不是瞎说的……当然,办法总比困难多,花点时间总能见上的。
最后,监视居住之后会怎么样?监视居住,最长6个月。之后可能会转取保、再走1年,或者转拘留,案子一直走下去,直到判刑;也可能6个月不到就直接放人,案子彻底结束。总之都有可能,是可以从一些迹象合理分析出后续走向的。正是因为这些强制措施之间可以无缝衔接,也没什么制约,会被一些地方用来人为延长办案时间,算是“合理利用规则”长时间控制当事人了。
总结下,监视居住好不好呢?从过程看,待遇未必好。几乎不能出宾馆房间,一切行动要受到公安机关的“监视”,但限制确实比拘留所(看守所)少很多,至少不用劳动值夜,也没有作息上的过多限制。缺陷也很明显,一间房关一个人,孤单,没人说话,不像拘留所(看守所)20+人大通铺,起码热闹,有事可以互相问问,前辈会指点一些经验。还可能住在“小黑屋”,四面墙壁,没有窗户,终日见不到阳光。如果办案人员半个月不来做笔录,就得半个月自言自语,还一直被人监视着。如果不幸遇到不规范取证,少不了吃点苦头。
要说还有什么提醒,高压状态下,有些话千万不能信,有些承诺千万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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