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家庄市社区服务机构就业见习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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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工作技能,促进毕业生群体实现就业,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就业见习的工作部署,根据石人社字〔2019〕38号文件《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和石民政函〔2022〕41号文件《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面向社会发布2022-2023年度石家庄市认定通过的社区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自愿报名参加。
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毕业时间计算方法:以毕业证时间为准,截至上岗时间计算,本次报名人员上岗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
(二)不予报名的情况
全日制教育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登记工商执照的;报名时有企业参保的;之前参加过就业见习的;其他政策不允许参加就业见习的情况。
二、见习岗位信息
按照石人社字〔2019〕38号文件《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和石民政函〔2022〕41号文件《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共认定2022-2023年度社区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单位2家,见习岗位60个。各见习单位提供岗位名称、数量、学历专业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2022-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区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表》(附件1),有报名需求的人员可自行下载查阅。
三、报名工作安排
石家庄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报名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每季度末组织下一季度人员报名上岗工作(以具体公告时间为准),后续社区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工作将与青年见习报名工作一并开展。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形式开展,通过资格复核后方可正式上岗。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
②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服务-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和岗位进行填报。
以上两种报名方式择一即可,报名人员类别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17:00。
3.为避免网络拥堵和个别岗位录满,请尽早报名。
(二)岗位对接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以上任意方式线上申请见习岗位后,对应见习单位负责人会在9月23日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线下面试或电话、视频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三)线下资格复核
1.复核时间:9月30日前,具体由见习单位负责人与经办机构协商确定。
2.复核地点: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3.复核材料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须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及一寸照片一张,另需携带《毕业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已在人才市场存放的可提供由人才市场盖章的复印件)。
经资格复核不符合见习条件的,取消就业见习资格;资格复核通过人员现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在单位网报系统中提交录用。见习人员自2022年10月1日计算上岗时间,见习期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结束后方可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四、注意事项
1.《2022-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区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表》、《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等附件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本次公告页面(http://rsj.sjz.gov.cn/col/1561714419646/2022/09/20/1663663454538.html)下载。
2.本次见习报名线下资格复核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出示“河北健康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请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注意分散进入,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资格复核结束后尽快离开,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线下资格复核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过见习单位通知到拟录用人员,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2-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区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表
附件2:就业见习申请表
附件3: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
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