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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布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深入推进全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实现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17家重点企业列入2020年全区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有关要求,17家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需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并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确保源头削减污染产生、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实施清洁生产的减污绩效将作为核算重点企业主要污染源总量数据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将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通报曝光。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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