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区将柴油车用车大户纳入生态管理清单

 3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根据日前出台的《自治区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凡柴油车保有量超过20辆的用车大户都将纳入宁夏生态环境系统管理清单,重点物流园、工业园区及重点场所和单位同步纳入柴油车污染排放监管重点。





按照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指导柴油车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按照“双随机”监管模式,对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忠青铜峡新材料基地等重点工业园区、场所、单位的柴油车污染排放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检查内容包括用车大户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及车辆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已实现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用车大户,可免于入户检查。

 “除入户检查外,我们还将采取遥感监测手段对柴油车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排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将随机选择遥感监测点位摆放尾气监测标识牌、现场架设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等,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尾气监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自治区遥感监测信息系统,筛查超标车辆,对车辆相关信息进行人工审核,形成完整数据、材料档案,推送至公安交管部门。



来源:宁夏日报2022-03-29(第02版)

记者 李锦 实习生 杨盛纪



往期回顾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陈润儿主持并讲话 咸辉崔波出席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 吴忠市两企业投入约6000万元整治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人民日报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发言摘编

            
            宁夏生态环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