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一项特殊的重点反腐任务在这里!

2018-01-09 红德智库 红德智库

2017年12月27日,一条消息迅速占据各大网络媒体和新闻客户端的显要位置——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对此,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文章进行解读。而其中就提到一个看点:严惩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未来三年剑指扶贫领域腐败。


一项特殊的重点反腐任务


上述文章指出,基层政治生态在整个政治生态系统中发挥着兜底功能。老百姓接触最多的是经常打交道的基层干部,发生在百姓身边的种种“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湖北省武穴市水产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船检股副股长、驻石佛寺镇孙福二村第一书记刘素兵等人弄虚作假,使尚未脱贫户‘被脱贫’。李兵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2月14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刘素兵正是典型案例之一。2017年以来,中央纪委分四次通报曝光了3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5起,涉及70余名党员及领导干部,在这之中县直机关以上党员干部占比超过一半。

勤挥“苍蝇拍”、惩治微腐败,不仅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而且还能带来基层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政治生态的改善,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与此同时,12月中旬,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此次治理重点既有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有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也将成为治理重点。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样没有完成时。可以预计,在未来三年,扶贫领域的反腐败将作为一项特殊的重点反腐任务来抓。


“老虎”不是天生的


对“微腐败”不能“微”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光明日报》此前刊登文章指出,“微腐败”并非微问题。“巨贪”和“微腐”只是程度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苍蝇”和“老虎”虽然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走得远近不同,但都是踩踏红线之人……



《解放日报》此前刊登文章指出,“微腐败”是一种腐败趋向于“蚁穴化”过程中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腐败。它的特点,一是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二是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或侵占扶贫救助资金,都看得见摸得着;三是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上述文章认为,“微腐败”虽微,却伤根基、伤元气,如不治理,积累起来就会扩散,就会出现更多的“大腐败”。“老虎”不是天生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其中不少是由小贪官“成长”起来的。


许多贪官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小打小闹的“好处费”中获益。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尝到了“甜头”,往往欲罢不能。切莫以为鼠窃狗偷问题不大,久而久之,小贪变成大贪者,为数并不少。




许多科级贪官的特点是官不大,手中的权力似也不大,但他们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甚至亦可权倾一方。这些“蚁贪”由于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机会最多,其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也最直接、最强烈,所以和大腐败相比,对国家的危害同样很大。


四招治理“微腐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微信公众号报道,近日,四川省成都市结合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对“微腐败”进行了深入调研、系统分析,着力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拧紧“总开关”,推动教育引导入脑入心。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党纪法规意识,提升传承好家风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要树立“不作为、慢作为也是隐形腐败”观念。


夯实“责任关”,推动管党治党压力全面传导。坚持“主责在党委(党组)、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一方面,坚持把好考核关,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述责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



盯牢“监督关”,确保权力运行高效规范。在权力监管上盯住“三层”(基层街道、基层社区、基层站所),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特别是明确村(社区)自治组织定位,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在权力运行上推进“三化”(权责清单化、运行透明化、监督民主化)。编制“微权力”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实行“两个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途径;完善“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搭建党内、党外双向监督平台,培育多元化监督体系。


把严“执纪关”,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项一律定期普查,对涉及干部作风问题一律常态督查,对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重点严查。同时,还要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


来源:中国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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