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解读“共有产权住房”,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8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一时间,“共有产权住房”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不少人对此产生了好奇和疑问:跟谁共有呀?买房会便宜么?我可以申请吗?怎么申请呢……不要急,就让链链为你答疑解惑吧!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官方解释: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简单说:就是政府和产权人各持一定的产权比例,但使用权属于购房人,这样购房人就可以通过相对较少的资金获得使用权和一定比例的产权。
如果手上的钱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那么,双方份额如何分配呢?
1.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2.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二、谁可以申请?
Q1:我现在未婚,可以自己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吗?
A1: 《办法》中写到“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所以如果已满30岁,才可以比对其他条件,从而确认是否可以申请。
Q2:我家在通州那边有一套房子,离上班地方太远了,我还能再申请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吗?
A2:《办法》规定“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所以,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住房就不可以再申请共有产权房了。
Q3:我在北京工作了好几年了,但没有北京户口,也能申请吗?
A3:“符合北京购房条件的北京户籍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本区的项目,也可以申请别的区的项目;符合北京购房条件的非北京户籍的无房家庭,只能申请工作所在区的项目。”不过,《办法》的一个很大的亮点是,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这就让非京籍家庭的选择不会那么少了。
什么人可以优先申购?
1.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2.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三、如何定价?
《办法》规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也就是说,开发建设单位在动工前就已确定了房子的价格。而土地出让,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价格的确定,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2.“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四、如何申请?
1.建设单位开通网上申购通道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准备证明材料。经北京住建委会及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审核通过的家庭可获得申请编码;
2.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按照此顺序,家庭先后选房,如果有放弃的,后续家庭依次替补;
3.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注意:若所申请项目没有轮到,申请编码还可继续用于申请其他项目,但需要重新登陆网站进行激活。
五、能否租售?
既然房子产权是共有的,所以出租出售都有一定限制:
出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满五年,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出租: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注意:
1.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转让对象应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2.共有产区住房如果用于抵押,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3.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违规代理共有产权住房出售、出租等业务。
六、房屋条件及环境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对共有产权的规划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1.理念:以集约规划为主导,倡导“小户大家”理念。
2.位置: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的区域,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络紧密衔接。
3.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高度、绿地率等指标应符合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4.停车位:合理布局,宜集中设置。
5.景观: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
6.配套:将图书馆、健身馆、咖啡馆作为标准配置;推广使用智能化建筑技术;实现小区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试点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
7.大小: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8.装修: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
9.物业:物业服务费由购房人承担,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七、和自住房有什么不同?
1、年龄限制
自住房:单身年满25周岁
共有产权:单身年满30周岁
2、政府参与方式
自住房: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共有产权: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
3、申请程序
自住房:市住建委官网报名
共有产权:区住建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报名、区里监督摇号、区里定优先组顺序
4、递补选房后满6个月,剩余房屋处理方式
自住房:对外公开销售
共有产权:由市住建委统筹调配给其他区进行配售
5、上市
自住房:
出租:租金归自己
出售:入住5年后才可出售,且上市收益30%上缴财政
共有产权:
出租:租金与代持机构按比例分配
出售:代持机构优先回购;按原有比例转卖符合共有产权的其他家庭,或者买下政府份额转成商品房
2017年8月3日后,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原有的老自住房还是会执行老办法;今后新入市销售的项目,将执行新的共有产权住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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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直观简洁的理解“共有产权住房”及其影响,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博士带来了独家解读:
1.【房市现状】目前北京的主要政策性住房为经适房(66.2万套存量)、两限房(12.9万套)、自住型商品房(10万套存量,已销售的部分还是按照原有政策);
2.【预计供应】2017-2021年预计供应25万套自住型商品房,这些部分都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的办法执行,到2021年预计北京存量为90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占比2.8%;
3.【房屋类别】未来北京只有三类房子,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租房,租赁住房(目前公租房廉租房存量大约2万套,未来五年会供应50万套)保障低端需求、共有产权保障中端需求、商品房保障高端需求,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体系;
4.【政策亮点】这一政策通过“职住平衡”和“不转让无需补差价”的规定鼓励永久居住,有利于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2014年自住型商品房存在明显滞销,一方面是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供应项目位置较为偏远,“职住平衡”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5.【平衡供需】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了政府供地缺乏激励的问题,有利于刺激政府扩大和落实供地计划,形成有效供给,满足居住需求;
6.【稳定房价】这一政策对于稳定房价预期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听了链链带来的解读,对于“共有产权住房”,你理解了吗?还有什么想要知道的,可以留言告诉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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