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租房时代来临了吗?各地租房新政一览
5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7月20日
住建部等九部委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把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列为首批试点。
7月26日
住建部表示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
8月28日
国土部与住建部共同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根据地方自愿的原则,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短短三个月,各大城市陆续出台租赁住房改革新政,在这之中,“购租同权”成为关键词。我们不禁要问了,租房时代就这样来临了么?
本期,链链就要为大家梳理一下各地的租房新政,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
8月17日,北京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北京户籍租住公租房可以办理户籍迁入、京籍无房家庭子女满足相应条件可租房上学等,在户籍、教育等方面也赋予了承租家庭一些切切实实的权益。
同时,明确了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二、上海
7月4日,上海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出让分别位于浦东新区张江和嘉定新城的两处地块,明确要求“只租不售”,70年不变。
8月11日,上海市住建委明确表示:上海将研究制订“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对于“类住宅”清理整治过程中尚未销售的项目,也可以考虑转型为租赁住房。此次政策的调整,将使大量滞销、库存的商业物业、类住宅有机会转型为租赁住房。
三、广州
7月17日,广州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出台16条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其中,“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在全国范围引发了热议。
7月31日广州推出5860套公租房,接受个人、家庭网上预申请。
四、深圳
8月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棚改区改造的住宅部分,除搬迁安置房以外,全部用于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本次棚户改造后释放的所有房源,无论建设、上市、分配等供应环节,都将由国家主导完成,大量改造住宅只租不售。深圳有望成为国内第一个实现“住房公有制”主导的城市。
8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了《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
五、南京
8月1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提出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权利清单,逐步实现购租同权。
南京的试点方案明确提出,要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引领作用。
六、杭州
8月9日,杭州宣布将在“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行基础上,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的大数据、线上交易、评价系统和蚂蚁金服的网上支付、芝麻信用体系等技术,创新打造的一个功能先进、亮点突出、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并举的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的评价体系和信用体系,有利于促进租赁市场的规范和和谐。
七、厦门
8月5日,厦门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鼓励市场主体多元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知名房屋租赁企业入驻厦门,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住房租赁业务;多渠道解决租赁房源问题,加大土地供应,在商品住宅土地出让时配建租赁住房,充分利用农村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租赁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行业公会,完善诚信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八、武汉
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在《征求意见》中提出,将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
武汉采取了按比例配建租赁住房的方式增加供给,在中心城区商业、办公密集区域周边或者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集中区域,选取合适新房,按比例(约为10-20%)配建租赁住房。
九、成都
8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通过了《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居民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凭证可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公积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等内容。
同时要求,成都市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
十、沈阳
沈阳市建立承租人居住证权利清单,不断扩大承租人权利。提出,持有居住证的承租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委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参加中考等方面,享受公共服务,实现购租同权。
此外,沈阳明确提出2017年12月底前将出台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公司,通过建设、改建、收购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取得房源并负责房源的租赁运营和管理。
十一、郑州
7月30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意见》,细则政策有望8月底出台。《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解决郑州住房租赁市场目前存在的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郑州提出,要发挥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的引导作用,2020年前,国有租赁平台企业持有的住房租赁房源将占全市增量的20%左右。
十二、佛山
7月21日,佛山正式对外发布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将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佛山市国有住房租赁平台。该平台按照“公益性+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向特定人群提供租赁住房及居住体验增值服务。
“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一观点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租房也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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