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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两种债

虞山书生 江苏常熟虞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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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6日,农历八月初七,星期日,

天气:晴见多云。

周日愉快,朋友们!

今天是2018年第38周的第一天。

中秋佳节不远了。



最常见的两种债

 

《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请求权基础)

 

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

 

《民法总则》第118条规定: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

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语文基础学的好,对于学习法律以及其他社会学,有很大的帮助,可惜我在中小学阶段,语文课和作文是我的弱项)

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不为是不可以为。(不要这么做)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意定之债,指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为决定的债,如合同之债。

法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及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如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意定之债强调意思自治,在债的类型、内容等方面,均可由当事人约定;

法定之债中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律规定。

 日常生活中,法律实务中,最常见的两种债就是: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

 合同之债最普遍的就是,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企业间借贷合同。

 侵权之债比较常见的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致害、提供劳务致害、帮工拆违章建筑致害等。

 

 民法中债的原理部分,债还可以有更多不同的分类,以后再述。

 有权利就有义务,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或者履行债务,这是市民生活中公平原则的体现。

 

 无事一身轻,无债一身轻。但是,为了生活,人在江湖里、人在旅途间、人在生活中,就有责任。

 朋友们,有空就需要休息、休闲、休养、修身,以便将来更好的学习、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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