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6月1日起,常熟开启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

引言:

有缘千里来相会

无缘对面不相识


6月1日起,常熟开启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苏州市开展的市域范围内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精神,我市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市域通办”试点。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试点期为2年。





受理范围

(一)“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本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已申领我市居住证的当事人,可在我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证、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尚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市域通办”。一方或双方为苏州市户籍(即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中任一市(区)的户籍)的当事人,可在苏州市10个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中自主选择1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证、补领婚姻登记证。

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尚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所需材料

(一)“跨省通办”。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一方当事人在我市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相关规定及格式参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3〕179 号)、《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苏公厅〔2014〕425 号)、《江苏省居住证证件制作管理工作规范》(苏公厅〔2013〕671 号)。

(二)“市域通办”。办理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证)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或结婚档案,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具体所需材料请详询当地婚姻登记处。)




预约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登录“江苏省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进行跨区域婚姻登记预约和网上材料预审。

1.“常熟民政”微信公众号

2.“看常熟”APP

3.“苏州民政”微信公众号

4.“苏周到”APP

5.“江苏政务服务”APP

6.支付宝“江苏政务平台”

本文来源于常熟民政



江苏常熟法律业务合作

法律咨询热线

13952437770


荐读文章

常熟婚姻法律实务文章专辑


(原创)盘点2020,婚姻家事法律实务


2021民法典与婚姻登记新规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