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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安机关全面推广"一窗通办" 派出所试点办理车驾管等业务

江苏省公安厅将全面推广派出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涉及群众的车驾管、出入境等公安业务均可就近办理。


据了解,江苏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在原有户政业务基础上,将车驾管、出入境等16类个人高频服务事项,下放到全省248个试点派出所,并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办”“一窗办”。


经试点,综合服务窗口在江苏多地得以推广:南京市公安局144个户籍派出所实现203项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昆山市公安局推出派出所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并与社区畅通业务对接渠道,建立高频业务一体联动、现场流转机制。


近年来,江苏省公安厅先后出台了33项改革服务举措,围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发展,持续放权力、简流程、降成本,通过直接取消、委托下放、告知承诺等方式改革,将22个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保留至6个,精简幅度达72.7%,切实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同时,江苏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部进驻本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推进车驾管、出入境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放基层受理,推广24小时公安便民服务区,投放自助一体机2300余台,大大方便了企业、群众就近办事办证。


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曹立志提出《关于修改<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172条,开放律师查询人口信息范围的建议》

江苏省司法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公安厅:


经研究,现对曹立志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172条,开放律师查询人口信息范围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着力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2016年,联合省政法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的规定》。2019年,联合16家单位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若干规定》,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使用调查令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律师调查取证的内容、范围、程序以及保障措施,提升了律师调查取证的规范性、操作性,律师执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对于曹立志代表提及的信息查询范围限定过窄、基层执行偏差、查询方式单一等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保障。

一是扩大查询范围。参照上海、浙江、福建等地规定,将律师调取信息范围从目前的自然人户籍地址信息扩大到被查询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登记住址、照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常住人口信息。

二是规范查询程序。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向律师提供信息查询的程序和提供信息的方式,探索实行线上查询申请。指导基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若干规定》,要求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以其他理由拒绝律师依法行使调查取证权。

三是严明执业纪律。在便利查询的同时,公安机关可通过签署责任书、保密协议等方式提醒律师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发现律师和律师事务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违反规定擅自披露或散布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应及时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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