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从严整治农用车辆交通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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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从严整治农用车辆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用车辆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农用车辆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农用车辆交通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22日。
二、整治区域
清远市行政区域,包括各县(市、区)。
三、整治重点
(一)农用车辆超员、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
(二)农用车辆无牌无证、驾驶人无证驾驶或准驾车型不符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农用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中心城区农用运输车辆闯禁行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公安部门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所有上路的农用车辆,重点检查农用车辆超员、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牌证情况。对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牌证不齐、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一律依法查处。
(2)公安部门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牌证齐全的农用车辆,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所有牌证齐全、按照规定检验的农用车辆,检查车辆是否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或未按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一律依法查处。
(3)根据清城、清新扩大货车限行区工作实施方案,对所有农用车辆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和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清远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2日
编辑 丨 啊沅、山月
出品 丨 清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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