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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黄码”人员违规售药,清远一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根据相关防疫要求
零售药店应当对顾客进店开展“三查验”
禁止药店向非绿码人员销售药物
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近日
连南一家药店违反规定
向一名黄码人员售药
目前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责令这家药店停业整顿14天
4月10日晚上,一名女子因为头痛来到连南三江镇瑶山路的某药店,表示没带手机无法扫码,想购买感冒药。药店工作人员在登记其个人信息后,向这名女子销售了一盒“感通片”,该店工作人员登记“广东省智慧药监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时,监测平台提示购药人员属于红码或黄码,不能销售该药品给此人。但药店人员忽略了这一提示,向这名非绿码人员出售了药物。
4月11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测平台”进行监控发现该药店违规向“非绿码”人员售药。根据该局统一部署,工作人员立即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未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扫码、违规向黄码人员销售药品等问题。已对该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责令停业整顿14天的处理。
警方提醒
群众前往药店买药时,要戴口罩、扫码(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并测温登记。体温正常且持绿码的人员,才可以进入药店购药;如购买《目录》药品的顾客必须如实提供购药人及用药人员的身份证、联系电话及现住址等信息,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将上述及拟购药品等信息登记录入“广东智慧药监”系统,待系统确认后才能购买药品。
零售药店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防疫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未落实“三查验”、违规销售《目录》药品将受到严厉处罚!
来源 丨 清远发布、微说连南
编辑 丨 慢慢、阿苗
校对 丨 彬
责编 丨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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