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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老赖”驾车,扣!

刘香霞 刘洪希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9-06-21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与交警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两部门决定自9月1日建立联动机制,首批204辆被执行人车辆列入“黑名单”。交警部门协助法院查扣车辆将常态化,对“黑名单”内的车子发现一辆查扣一辆,让失信人车辆不敢轻易上路,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院裁判。9月12日,查获第一单。


中山第一法院与交警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12日中午,邓某英驾车到城桂路机动车检测站办理车辆年检手续,没想到车辆没有违法违章却被交警部门查扣了。原来,邓某英是一名拒绝偿还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
  ■车辆年审时被交警查扣
  “邓女士,你好。你的车辆属于法院要求协助查扣的被执行人车辆,现在交警部门将依法查扣你的车辆,包括车钥匙及行驶证,请你配合。”9月12日中午12时许,市交警支队的吴警官向邓某英出示完相关执法证件,随后对车辆进行查扣。
  吴警官向邓某英进一步解释说,她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交警扣车的原因是邓某英没有履行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法院对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扣押她的车辆,交警部门依法协助法院进行查扣。
  原来,邓某英被法院判决在三起借贷纠纷中须承担偿还151万余元借款,但她一直拒不履行。后来,这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向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经查发现邓某英名下有车,遂发函交警部门请求协助查扣。邓某英成为市第一法院与交警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后,首名被交警部门查扣车辆的失信被执行人。
 ■首批204辆涉案车辆被入“黑名单”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陆永伟。陆永伟介绍说,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常面临被执行人大多在外地,财产、人员难以查找控制等困难。为此,法官不得不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追查、到外地车管部门动态查封车辆等。但这些措施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收效不佳。
  为了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在第一市区检察院积极推动下,第一法院与市交警支队建立联动机制。两部门自今年9月1日起联合查扣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市交警支队在办理机动车定期检验、车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以及路面执勤执法等过程中,发现是法院要求协助查扣车辆的,按就近原则当场扣押至扣车场。
  “法院第一批次请求交警部门协助查找、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共204辆,以后还陆续将拒不履行裁判的被执行人车辆信息发交警部门协助查扣。民生案件、弱势群体案件、车辆系唯一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执行人抗拒逃避执行等类案件,优先考虑查扣。”陆永伟说。
 ■交警协助查扣车辆将常态化
  市交警支队接收市第一法院执行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文书后,将需查扣车辆信息包括车主、车辆号牌、查扣期限等录入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和 “黑名单”数据库,并加入自定义状态,标明“一院查扣”,以便交警部门在日常执法中及时查找并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据了解,交警部门协助法院查扣车辆今后将常态化。交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让失信人车辆不敢轻易上路。此外,陆永伟还透露,法院与市交警支队还将联合主动出击,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
  交警部门除日常协助法院查扣被执行人车辆外,市第一法院视执行工作需要,函请市交警支队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组织警力实施有效手段,协助法院有针对性地主动查扣被执行人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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