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城市品质与社会治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国外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2016年会圆桌论坛一

点击标题下“中国城市规划网”关注我们吧!

编者按: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国外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2016年会于10月22日在天津召开,会议主题为“转型与协同:全球视角下的城市与区域发展”。会议共分为上下两场:主旨演讲与圆桌论坛。圆桌论坛一由学委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谭纵波主持,多位国际国内专家围绕城市品质与社会治理相关议题展开精彩讨论,主要包括中国存量发展时代下的城市品质提升,社会治理可行的研究方向和实现途径,以及城市空间重构过程中的社会公平问题等。

圆桌论坛一:城市品质与社会治理

引导发言

沈磊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规划局副局长
 

沈磊介绍,天津近些年致力于城市品质的提升,做了大量的城市设计,追求理想城市的模式,希望构建和谐的空间秩序、鲜明的城市特色和美好的城市生活。为提升城市品质,3年来着重于三个方面,包括:1)公共空间的塑造。天津的城市开放空间有其历史渊源,通过外环线串联重建不同等级、不同性质、不同时期的公共空间,以带动城市的整体发展。2)城市文化的追求。有600年历史的天津,西洋租界文化与近代工业文化并存,逐个修复更新租界、挖掘工业遗产加以保护,使其成为城市品质和城市魅力之所在。3)城市活力的营造。天津近年来关注城市街道体系的建立,梳理社会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卫生的街区环境。优良的居住环境使居民成为城市高品质的守望者和改变者,反过来又营造了高素质的居民,这也是追求城市品质的目标之一。 
引导发言

中岛直人东京大学教授

 
中岛直人认为,城市设计语境下的地区管控由“单一场所”转向“多重场所”,由“建设”转向“管控”。相较于法律条文,“地区管控”是强调通过私有部门对提升地区价值的管控行为。目前,我们处于由“单一场所”到“多重场所”的转折点,同时也是在建设智慧城市社会过程中由“建设”到“管控”的转型期。“地区管控”不仅依赖于物质空间形态设计,更需强调社会、文化方面的规划设计,将二者结合起来。在物质空间设计方面,“地区管控”主要包括建筑设计策略与管控、公共空间/公共生活管控等;在社会、文化方面则需要通过地区文化的传承、管控主体的治理与运营等手段加强规划。日本著名的中心区丸之内及商业区银座在地区管控中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引导发言

朱子瑜学会常务理事,学委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朱子瑜认为,在社区治理、空间管理上,大多数城市还没有把城市设计作为一个有效的管控手段。如何创造一个有品质的城市并能一直保持,和建设到管理的过程管控有关;所能采取的手段之一就是城市设计。要想通过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要做到三“位”和三“分”。 其中,三“位”是指学术地位、管控地位和专业补位。重新明确城市设计纳入城市规划的定义中,确立城市设计的学术地位;明确城市设计的将城市设计作为一个管控手段,贯穿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赋予其具法律效力的管控地位;在实施和管理当中,用城市设计把市政、绿化、建筑等要素统筹起来综合考虑,使品质得到保障。 三“分”是指分层编制、分区管控和分项指引。城市设计有宏观、中观、微观问题,尤其要强调宏观上的山水环境和城市关系,如果缺乏宏观上的考虑,城市在品质上就会输在起跑线上;城市中特殊意图区、特色风貌区、特殊功能区等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在总体规划中需要严格划定,并在后续作为城市设计管理空间的重点;不同的要素控制在城市中以不同的形式展现——天际线优化、老厂房保留等,需要通过城市设计对这些要素提出明确的导则,使实施时就有章可循。 

引导发言

谭纵波学会理事,学委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教授


谭纵波认为,规划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变化。伴随全球化的再思考和经济发展进入 “新常态”,城市化的速率在降低,外延式的空间增长暂告一段落。社会关注环境问题的意识在不断增强,邻避问题等矛盾变得尖锐化。
 而虽然城市规划的对象多为“存量”,但规划结果仍是“增量”。现今规划需要面对空间资产“不足”、“过量”、“杂乱”或“呆板”等问题,而城市设计则需要应对民众层面日益增强的产权意识。 所以,城市规划面临转型,以覆盖城乡空间“全域规划”为代表的宏大叙事式规划远未结束,但伴随规划活动的重心下移,关注环境空间细节的规划开始成为焦点,规划介入到平衡保护产权与保障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在社区治理取得突破的前提下,规划应及时跟进,更接地气。 未来,规划的宏大叙事会依然持续,但社区层面空间环境规划会越来越丰富多彩,从而成就宏大叙事中的优雅细节。

嘉宾观点

Frederick Lutt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规划学院助理教授

 
Frederick Lutt介绍,辛辛那提在中国的标准下是一个只有200万居民的小城市,没有很多高密度的住宅区。那里的居住社区通常有5000-10000个居民,包含一个小学和一个商业区。他们在尝试把空间设计的更加个性化和独立,从而让这些城市空间更加细致、系统地发展,使人们对邻里社区和生存空间感到自豪。 有的历史街区曾经是居住区,他们有很多城市管理工具对各种要素进行控制,主要是基于场地的规模尺度和历史建筑建造的时期,对于标牌系统、建筑材料甚至标识的位置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也会对城市设计产生影响,包括老龄化对社区形态的影响。像辛辛那提社区内有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房子,他们习惯后更喜欢留在原来的社区里。 
嘉宾观点

Francis Russel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规划学院教授、社区设计中心主任


Francis Russel认为,好的城市设计才能建设出好的城市,但成就伟大的城市,需要规划设计师长期奋战甚至半个世纪的努力才能达成。城市设计有三个路径,第一个是物质层面的设计,这方面中国当前讨论最多;第二个是管理层面,如何使城市设计有序、有效;第三个是心理层面,如街区的尺度如何使人感到舒适。
 城市街区的活力非常重要,城市空间应该更有创意、有吸引力、更好玩。形成城市的活力可以有很多途径,美国重视场所营造的方法,中国也有类似的观点,只是更强调自上而下和物质空间方面如何达成。在美国更多的是自下而上的方式,强调场所给人的感受,也就是所谓的“第三空间”。 城市的天性是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喜好。在不同时代对特定人群有吸引力的空间特质是不一样的。例如北京798是由艺术家促成的,可称之为自我设计的场所。城市的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喜爱的美好城市空间,因此城市的空间应该是由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营造场所拼凑的混合体。 
嘉宾观点

王世福学会理事,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王世福认为,如果将城市理解为地缘自治的社会共同体,那么城市设计就是城市独立处理建成环境、幸福感与归属感的能力。高预期的城市设计背后指向的存量和增量,是否意味着巨大的生产力和发展动力?世界顶级城市真正的财富能力和世界地位的增长,都发生在城市建设结束之后相当长的时间,我们有必要在此时进行反思和展望。
 包括对制度和标准的再思考,少量的城市化样板地区,并不能代表整个中国的水平。由于初始的建设标准低,如何维持建筑的高效使用?在城市更新中如何释放存量价值?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两个基本问题。以及关于社区治理的差距。专业力量要作用于社区治理和城市品质提升,需要社区的支持。但实际中,社区层面往往缺乏可以对话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规划走向社区的过程中,需要匹配这样的岗位来代表社区发声,并为这些岗位争取有竞争力的发展空间和报酬。  
嘉宾观点

洪亮平学委会委员,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教授


洪亮平强调,城市品质和社区治理要注意地区性和差异性。以武汉为例,青山区是一个老龄化、低收入、人才流失严重的工业社区,政府计划通过开展 “小工程、大民生”的微改造设计竞赛改善社区现状,提升活力。因为对“品质”含义理解的不同,参与竞赛的学生认为老百姓自组织的空间很差,而倾向于设计感很强的空间。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居民自组织的非正规空间恰恰具有很高的活力。所以,相对于设计能力、设计技巧,尊重价值判断的差异性反而更重要。在城市设计中,自下而上自组织的方式,可能是老百姓更需要的。
  
嘉宾观点

张险峰学委会委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张险峰认为,以社区治理手段提升城市品质,核心在发现真问题,培育新机制。
 对城市品质的界定因价值观的不同很难划定统一的标准,为真正体现社区自治、社区民主,从老百姓的意愿出发,界定城市品质的基本概念,界定评价城市品质的价值判断标准是首要的,需要在价值观层面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判断。 而在城市品质与社区治理的关系中,有两个问题尚未解决,一是发现社区的居民关注什么,关心什么,找到真正的问题;二是区别于国外的社区治理经验,我们国情、国体下的社区治理架构是否支持自下而上的城市空间品质提升?我们需要创造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变革居民的参与方式。例如,国外私有产权制度下,发动居民自治,居民自建房所创造的城市的丰富性,就远优于我国的房地产大楼盘开发模式下的千城一面。  
嘉宾观点

洪再生天津大学建筑设计总院院长


洪再生认为,城市品质和社区治理,在不同的社会体制下表现的方法不一样。以日本一位专家的研究为例,在日本私有制的体制下,很难依靠行政力量做出决策,所以他提出“诱导”一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两个问题:一是我们所做的事并没有贴近老百姓的需求,往往做了还没有取得好的结果,那么就需要我们转变角度,与使用者一同探讨;二是某些城市的城市设计,过于追求“秩序之美”,而忽略了城市的“杂然之美”,造成建成区活力的缺失,这种现象在城市新区尤为明显。我们应该对城市设计过于追求图案化、秩序化的美学思想进行反思。
 
嘉宾观点

 孙立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科技处副处长


孙立谈到了非正规街区的治理问题,他认为,对于国家而言,贫民窟地区是自发形成的非正规街区的典型代表。一般城市政府对待这类地区的态度是防止其形成、或在其形成后如何消灭。但研究显示,二战以来的50年,此类地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呈现蔓延扩大的趋势。城市规划对于正规城市环境的改善起到很大作用,但对非正规街区人居环境的作用却非常有限。未来100年,城市规划学科应着眼于非正规街区人居环境的改善,应该反思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城市规划,并不能解决人居环境不断恶化的问题,需要建立一种可以补充现有规划知识并改善非正规街区人居环境的新的现代规划理论或方法。
  
嘉宾观点

王泽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副院长


深圳在10年前,面临四个难以为继,被迫率先进入了存量发展时代。王泽坚认为,深圳的实践让我们认识到,新的发展阶段,好的城市品质,需要的不仅仅是好的设计,需要更多的社会治理视角的考量。
 就城市设计与城市品质而言,城市设计应该尽快实现从关注公共空间塑造到公共生活营造的转型,弥补长期以来对城市活力的关注不足。城市设计导则需要关注城市活力激发与维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要求,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积极引入专门的运营机构保证持续的活力。为了强化城市的特色发展,建议各地市积极的探索,建立有地方特色以及特殊意图的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城市设计要关注城市功能修补,生态修复,更要关注社会生态的修复。 就空间重构过程中的社会公平和公正问题而言,由于我们发展过程中问题积累导致的目前存在明显的社会不公正现象,未来继续依靠单纯的经济的增长不能弥补和改善,应当高度关注社会修复,及时建立全社会自由、公平的底线,保障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城市规划必须高度关注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的供给不平衡问题,关注结果的公正,而不仅仅关注投入的公正。 谈到社区治理、社区规划和社区规划师,王泽坚认为,基于目前我们存在的社区组织发育不良以及社区规划师能力缺失的现状条件,完全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较难展开,可适当结合自上而下的组织,通过政府组织或者专业机构支持,激发和培育社区治理能力,例如“龙岗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以及深圳趣城系列。传统规划师要适应向社区规划师转型的趋势,除了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之外,还需要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拥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以及保持对社会工作和社会事业的热情投入。  *以上内容由承办方中规院深圳分院根据现场记录整理,未经发言人审阅。摄影:龚志渊。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和使用权属中国城市规划网所有。任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修改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文内容。授权事宜请在微信公众号留言或发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联系我们。中国城市规划网对此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国城市规划网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www.planning.org.cn
知规划动态 | 晓行业前沿 | 听学会声音 | 碰学术火花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