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委会2016年会|王兴平:面向“城管”的城市规划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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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6年11月26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2016学术年会在厦门大学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下称学会)和厦门大学主办,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下称学委会)、厦门市城市规划学会、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协办承办,南京大学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协办。本次会议主题为“精明收缩:规划应对与治理创新”。大会邀请了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兴平作题为“面向‘城管’的城市规划探索”的大会报告。
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兴平
王兴平教授从新型城市管理与治理的内涵入手,结合当前规划与管理的现实状况以及发展趋势,提出了面向城市管理与治理的城市规划转型路径,分别为创新规划业务类型、创新规划管理流程与用途以及创新规划编制程序和内容表达方式。王教授认为,在城市发展已经由空间扩张转向存量空间优化利用的背景下,城市规划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在编制和管理方面进行创新,以破解规划与管理脱节的困境。
在创新规划业务类型方面,应该面向大城管业务领域的需求,对规划的缺项和弱项进行梳理和补充。一方面,应逐步将城市广告、照明、渣土处置、公共自行车以及公共停车等这些传统规划所忽视的空间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中予以重视;另一方面,应增加对空间行为活动、业态控制等空间使用的规划,推进“物质形态、产业业态、行为状态”的“三态合一”,并为城管的日常工作提供可视化、空间化和直观化的执法依据,弥补抽象的城管法规条例在具体执法场景中具象化、即时性依据不足的问题。王教授指出,通过将城市规划从物质空间建设层面深入到空间使用层面,将大大提升我国规划管理的深度,对城管工作产生积极的效果。
在创新规划管理流程和用途方面,应该顺应存量规划时代的转型需要,修正法律法规,使规划管理与城市综合管理充分衔接与合理对接,引导城市规划由单纯地服务于城市建设部门,转向全面服务于各类城市管理部门,包括城管部门、工商部门等,实现空间形态规划建设、空间业态准入审批、和空间行为与空间使用管理维护优化环环相扣。
在创新规划编制程序方面,应该引入治理理念改革城管体制,全方位引入公众参与、多元协商和协调的规划模式,确保规划设定的空间准则被认同。并优化行为视角的规划技术路线,通过宏观与微观结合、大数据与小数据结合以及总体规律与个体案例结合的编制方式,为城管提供确切的执法依据。
王兴平教授最后指出,在推进城市规划与城管工作全面对接的同时,要尊重空间规则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与自由裁量性的特点,防止空间规划控制的过度与泛滥、以及行为空间管控的随意性和全域性。因此,空间规则宜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出现,设定各类行为空间的时空综合边界,并留足控制之外的通用性空间。
供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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