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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专栏丨江苏、云南“特色塑造”出新规

编者按


2016年7月6日,住建部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计[2016]141号,以下简称《纲要》)。在城市设计方面,《纲要》提出了“城市设计的管理制度、法规体系和工作方式全面建立,城市新城新区风貌特色明显,老旧城区的城市功能、空间环境显著改善,建筑文化品质不断提高,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得到有效保护”等目标。本文介绍了江苏、云南城市设计工作的相关情况。


印发三个文件

指导塑造地域特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进一步塑造云南城乡风貌、地域特色,以解决“千城一面”、“千村一面”、“万屋一貌”的诟病,最近,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了《云南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关于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民居建筑特色设计导则》,指导全省加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村镇民居设计工作。


1.《云南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云南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保护生态、传承历史、彰显特色、经济可行、有利实施的原则,要求城市设计从人的需求角度出发,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营造高品质、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环境。注重因地制宜、依山傍水、依山就势,严格保护“山、水、田、林、湖”等自然生态格局,延续历史文脉。特别是在“坝区”,明确以“流域”作为规划单元统筹规划,塑造山、水、城格局,达到城市风貌控制要求。

  

《云南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强调,城市设计按照对应的层级规划进行分层级管理,明确编制重点,突出建筑设计本土和地域特色。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应包含城市设计专章,必要时可单独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建设项目要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和地块规划条件相关要求,在方案设计与报规报建中落实城市设计要求,单体建筑设计和景观、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建筑物应符合地域传统建筑风格内涵与文化特色要求。

  

2.《关于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的指导意见》对云南省各地区传统建筑地域特色基因进行了全面梳理,要求在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就严把“地域特色”审批关,并设置了地方建筑特色评分权重。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城市设计,确保城市设计内容及重要公共设施,实现建筑与环境、建筑与技术综合协调,使建筑与地域文化有机联系在一起,创建具有生命力的特色建筑。

  

《关于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一个目标、两条线索、三个层次、四个方面”的要求,建立建筑设计云南地域特色指导体系。一个目标是打造“一域有风情,一路有风景,一城有记忆,一方有乡愁”的城乡特色规划设计目标;两条线索是强调云南地理气候特色线索与文化特色线索相结合;三个层次是根据“发展层次、区位层次、规模层次”不同,分层分级确立各州、市、县、乡(镇)的地域特色要求;四个方面是“植根地域、彰显文化、强调特色、融入时代”的统筹要求,可为各地在制订建筑设计地域特色指导体系时提供参考。


3.《云南省民居建筑特色设计导则》

  

《云南省民居建筑特色设计导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云南传统民居建筑特色进行归纳和强化,指导民居传承与创新,实现村镇民居建筑的地域化、特色化和多样化。


其中,按照现状民居分布情况,将云南省传统民居分为合院式、干栏式、井干式、土掌房4种主要建筑形式及变体,并按地域分布特点,细分为19个传统民居建筑文化核心区和亚核心区。要求新建民居不应盲目追求时髦、新奇,随意组合中、西式建筑符号,要以“经济、适用、美观、绿色”为原则,结合当前农村生产、生活需求,结合不同地区自然地貌、人文历史、乡风民俗,深入挖掘当地特色,吸取云南主要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精髓,突出地域差异性,体现各区域风格的独特性,使村镇风貌体现云南民居文化的多样性。


《云南省民居建筑特色设计导则》对“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村等工作中民居设计和建设落实云南本土和地域特色,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编制城乡特色战略规划 

指引塑造特色风貌




为落实“推动特色发展、绿色发展、集约发展”的要求,最近,江苏省编制了《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深入分析了省域空间特色资源,构建了全省空间特色结构体系,明确了省域特色风貌塑造的整体要求和重点管控的特色空间体系,提出了城市特色塑造、镇村特色发展以及联动塑造当代城乡魅力特色区的行动指引,主要内容包括:

  

一、打造8大特色风貌区。《规划》综合考虑江苏7大自然地理分区、5个亚文化分区以及城镇化空间发展格局不同要求,兼顾传统文化根基和未来发展,将江苏城乡空间特色按照8个不同的风貌分区进行塑造引导。


其中以“开敞区域”为特征的4个风貌区是:以太湖为代表性景观的江南水乡田园特色风貌区,以宜溧金丘陵山区为代表性景观的江南丘陵田园特色风貌区,以里下河水乡湿地为代表性景观的里下河水乡田园特色风貌区,以洪泽湖和黄淮平原为代表性景观的黄淮平原田园特色风貌区。以“紧凑城镇”为特征的4个风貌区是:丘陵地形、大江风貌和现代都市景观交织的沿江丘陵都市特色风貌区,长江下游沿江平原和现代都市景观交织的沿江平原都市特色风貌区,滨海滩涂湿地和现代城市景观交织的滨海生态城市特色风貌区,以及沿欧亚大陆桥低山丘陵和城镇景观交织的徐海丘陵城市特色风貌区。


《规划》从塑造大地景观、保护生态自然资源和彰显历史人文特色的角度,对城乡格局、空间特色和建筑风格提出了具体引导,通过更加精细的分区引导塑造,使江苏空间特色的表达更加精准、丰富、立体。

  

二、构建“8廊12片”重要特色空间体系。《规划》根据省域内重要城乡聚落、自然地景、人文活动和传统产业等特色资源分布格局,结合对江苏最典型特色的公众认知,提出构建“8廊12片”的省域重要特色空间体系,12个重点特色风貌片为环太湖、江南丘陵、长江丘陵、江海交汇、里下河、高邮湖、洪泽湖、黄淮生态、沿海滩涂、山海、骆马湖、微山湖片区。8个特色景观廊道为大运河、沿江、古黄河-淮河、沿海、宁杭、通榆运河、新通扬运河、新大陆桥廊道。12个重点特色风貌区构成了江苏重要的生态网络基底,是人们心目中江苏文化特色的重要空间载体,也是美丽城乡建设需要精心营造的关键地区。8条特色景观廊道通过绿岛风景路和文化旅游线路等将12个重点特色风貌片串联成有机整体,既是人们认知江苏特色的重要景观廊道,也是生物多样性的载体和动物自由迁徙的走廊。通过构建重要特色空间体系、强化保护管控,确保最具江苏特色价值意义的地区实现永续发展。

  

三、加强重点特色空间的管控引导。《规划》对重点特色风貌片在生态环境保育、景观风貌塑造、文化特色彰显、公共服务配置和特色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管控引导要求。对重点特色景观廊道在联系特色空间、构建贯通绿道、彰显多元文化、完善配套服务、带动绿色产业等5个方面提出了管控引导要求。《规划》强化管控要求与法定规划衔接,要求将其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作为规划审查的重要内容。

  

四、培育48处当代城乡魅力特色区。为推动城乡空间特色的当代塑造,《规划》分别在对城市特色塑造和镇村特色发展提出针对性要求的基础上,以特色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和特色景观资源联动发展为切入点,打破城乡边界,在城乡空间优选空间完整度、资源集中度、要素复合度高以及景观可塑性强的48处地区,整合山水、地景、田园、文化、产业、建筑、人居等综合要素,引导塑造成为展现诗情画意人居环境的当代城乡魅力特色区,建设百姓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

  

《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近期获得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2017年度“规划卓越奖”,规划将省域作为一个整体空间,以文化引领、特色发展为切入点,谋划省域空间特色发展和建筑文化传承塑造,是文化自信在空间表达上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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