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报道 | 两会委员谈规划:加强传统村落治理、完善“多规合一”规划体系
导读
随着全国进入“两会时间”,有关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的话题再次引发关注。在《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中国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就包括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等内容。那么在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城乡建设领域将有哪些可落地的方案呢?
近日,《中国城市报》联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城市规划”推出了“两会委员谈规划”版块,旨在呈现城乡规划的发展动向和具体路径。
本文字数:21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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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选取了闫小培、张文彤两位政协委员的提案,在乡村振兴领域关注传统村落治理,在“多规合一”方面关注空间规划体制改革。
闫小培:加强传统村落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闫小培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传承的独具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的乡土文化是当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之一,更是在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可忽视的极为重要的资源与潜在力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闫小培提出,如何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的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值得高度关注。
据一项全国村落调查,包括传统村落在内的自然村数量从1984年的420万个减少为2012年的267万个,共减少153万个。闫小培认为,传统村落的现实困境对乡村振兴发展有着诸多影响。具体而言,传统村落面临基数庞大、衰落迅速、土地僵 46 32448 46 14940 0 0 2579 0 0:00:12 0:00:05 0:00:07 2976、资源限制、文化困顿、认同薄弱、资金匮乏、延续性不足等问题。
传统村落的现实困境让传统村落衰败,乡村振兴的资源受到破坏,使得乡村失去了振兴经济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现行体制下村落治理的水平低下,又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障碍。
由此,闫小培建议完善传统村落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一、加强综合规划引导乡村振兴发展。通过综合规划的整体视角、技术手段和政策手段,探索传统村落价值回归、社会认同、自身造血、走向繁荣的可持续发展之道。
二、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夯实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实现切合村落实际利益、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规范政府协同治理和提高企业运营效益的目标,实现重构乡村振兴发展和运营的新秩序。
三、培育吸引新乡贤,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资源。召集传统村落精英、返乡创业者和退休还乡者等“本土化”社会群体,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培育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自愿扎根乡土的新乡贤,推动新乡贤挂职“村官”和乡镇长助理等制度,鼓励和支持新乡贤参与农村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
四、优化财政投入,拓展乡村振兴的资金渠道。增强地方政府和投资商对传统村落的日常保护、维修、修缮的意识。鼓励农村资产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度,尝试通过股份合作制度适度利用传统村落,引入混合所有制,农民和村集体可将全部或部分集体资产的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
五、完善法律政策体系,保障乡村振兴发展。在《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三法一条例”为基本法律法规的名镇名村保护框架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传统村落保护的制度创新。完善普查调研,对传统村落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并建立“保护责任追究制”,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张文彤:完善“多规合一”规划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文彤
中共中央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文彤提出,我国的空间规划种类主要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四类,分别由发改、国土、住建、环保四个部门归口管理。由于缺乏协作机制、信息联建程度不高,造成了规划各成体系、内容冲突、部门职责交叉、空间性规划约束不力、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
张文彤认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着改革试点成果制度化不足、相关法律法规瓶颈制约、地方规划职能重叠、边界不清等问题。
为此,张文彤建议:
1、实施空间规划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空间规划的法制化。研究制定《空间规划法》,理顺各类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形成统一、综合性的空间规划成果和管制制度。以空间规划法为依据,加快《发展规划法》立法进程,适时修改《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统一各项规划的编制流程、期限、土地分类标准和部门协调机制等内容。
二是加快建立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应当统一四个职能部门的空间资源管理职能,建议成立常设的议事协调机构“空间规划委员会”作为组织编制和实施监督空间规划的机构。
三是稳步推进地方规划国土大部制改革。整合地方政府规划编制职能、推进机构改革,能够有效降低衔接协调同级规划的成本。
2、厘清空间规划的逻辑关系
一是明确空间规划的基础性规划问题。加强国家规划落实的刚性约束,明确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二是明确不同层级空间规划的关系。目前作为省级空间规划编制依据的国家空间规划还没有启动,势必影响省、市、区(县)各层级空间规划的稳定和持续推进。
三是合理确立顶层空间规划跟其他空间规划的关系。目前在空间规划的试点中,整合型、包容型两种方案各有利弊,应从总体规划改革的需要出发,兼顾管理与效率,合理选择最佳模式。
3、创新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
一是统一空间规划成果。应以“人的需要”为核心,以土地的科学配置为抓手,形成人口、产业、空间、环境综合协调的规划目标、规划内容和管制规则。
二是推进参与式规划。应创新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切实推进“开门编规划”。建立由经济管理、城市规划、行政法治等领域专家组成的空间规划委员会咨询顾问委员会。
三是统一空间规划协调平台。根据发改、国土、规划和环保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能特点,构建“多部门、全业务、全方位、全流程”的“一多三全”信息化顶层设计和精细化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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