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资讯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动社会公示

导读

2023年2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国务院批准。为更好推动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建设,示范区执委会与两区一县人民政府(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共同组织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形成规划草案,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详见↓


本文字数:538字

阅读时间:2分钟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3 年 2 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获得国务院批准。为更好推动先行启动区的建设,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与“两区一县”人民政府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共同组织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本文来源:上海发布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以任何形式进行牟利。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协商版权问题或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你可能还想看这些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共建等6个领域设置26项指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发布

点击图片阅读全文

三年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成果如何?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

点击图片阅读全文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首推18项制度创新成果

点击图片阅读全文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