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锤定音!全国人大通过释法,绝不容许港独分子担任议员

2016-11-08 共青团中央

综合来源: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观察者网”“香港连线”(ID:HKconnect)

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以下简称释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作如下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该条规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义:

(一)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应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

(二)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

(三)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四)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现予公告。



港澳办、中联办:释法有利于遏制港独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表明了中央政府反对“港独”的坚定决心和意志,维护了基本法的权威和香港法治,顺应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完全必要,正当其时。

该发言人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立法会是按照香港基本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基本法的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必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绝不允许在香港从事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也绝不允许“港独”分子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也表示,此次释法有利于解决香港立法会部分候任议员宣誓违法引起的争议,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和遏制“港独”势力,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l0022d5a9p3&width=500&height=375&auto=0△视频:香港各界发声挺释法 遏港独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是政治效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今天(7日)上午举行的记者会上就“释法”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港独”的本质是分裂国家,严重违反“一国两制”方针,严重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严重违反香港特区有关法律。

他表示,现在香港有一些貌似法律权威的人,从基本法制定的时候就散布歪理邪说,基本法实施以后继续进行肆意歪曲,所以造成现在有一个舆论陷阱,就是讲“只要人大释法就是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

但按照“一国两制”方针,香港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终审权,人大常委会对此从来都是支持的,但是香港特区行使的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都是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基本法赋予的,不可能存在违反基本法、超越基本法的司法独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解决基本法实施当中的问题,是对法治的维护,同样是香港法治原则的体现,是香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不存在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干预。”李飞说。

他还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就是政治效忠问题,要求法定公职人员政治效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次立法会选举包括宣誓过程当中出现的争议,也说明香港的有关法律在落实基本法包括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时存在一些不周严的地方,也存在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基本法来办事情的情况,希望通过本次释法来修改完善香港本地的法律,避免再出现现在发生的这种问题。


香港激进团体非法集会游行,带头人黄台仰自己坐着却叫别人冲


此前,11月6日,香港激进团体发起游行,扬言反对释法。示威者们在中联办外非法聚集,导致交通瘫痪,他们还数次强行冲击警方设立的防线。

过程中,组织者内部发生内讧,因带头游行的“香港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一直指挥其他人向前冲,自己却高坐不动,引来他人围攻。

据香港东网报道,今年以来,不断有“本土派”甚至“港独”人士以“支那”形容内地人,不断炒热内地与香港的矛盾,黄台仰就是其中之一。黄台仰曾在网络电台Channel-i直播节目时公然叫嚣“港独”,大唱与“台独”的勾结经历,狂言“我在台湾日日讲‘支那’,那又怎么样?”

黄台仰在网台直播中叫嚣,“我在台湾日日讲‘支那’,咁又点(那又怎么样)?”

台湾民视播出黄台仰参加的《政经看民视》节目

黄台仰(右一)与两位辱华议员在台湾

另外,黄台仰也是今年大年初一爆发的旺角暴乱的指挥者之一,其于2月21日被捕,并被控以参与暴动罪。

“港独”团体及激进组织的网站上,充斥着有关“支那”、“支爆”等辱华的图文

曾在新一届香港立法会首日大会议员宣誓时公然辱华、宣扬“港独”的游蕙祯也参加了示威,她冲出干诺道西马路后疑手持话筒鼓动人群,随后被多名警察护送回到示威区。

6日晚23时,香港港岛中西区德辅道西,仍有示威者冲出马路,坐在路中间导致交通瘫痪;有示威者以回收桶、栏杆及杂物设置路障,更有部分示威者数度冲击警方防线。

香港警方现场多次广播,强调示威者非法集结,呼吁他们克制。多次举旗警告无效之后,警方被迫施放胡椒喷雾还击,场面极度混乱。

港铁公布,应警方要求,已在6日晚上10时20分关闭西营盘站所有出入口,港岛线列车也不停西营盘站。

事件中警方拘捕两名男子,分别为39岁及57岁,他们分别涉嫌阻碍警员执行职务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反释法”游行引发各界谴责


闹事者与警方对峙(大公报摄)

新民党副主席、沙田区议员  潘国山


参加“反释法”游行的人不明白,“一国两制”中“一国”是前提,“两制”是“一国”的派生,单从其中“一制”去看“一国”不可取,中央有释法的权利,而这次也正是行使这种权利。游行演变成暴力,甚至试图冲击中联办,不仅是在意识上不尊重“一国两制”,更是在行动上不尊重“一国两制”。


梁游两人带头闹事(大公报摄)


专栏作家 夏夕雨


某些泛民激进派,长期习惯于发表“凡事反对意见论”。今次冲击已非首次,是时候让他们明白非法冲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也是时候让市民大众看清谁才是搞乱香港的罪魁祸首。



冲击警方防线(大公报摄)


珍惜群组 郑广丰

游梁二人已尽失民心,他们还以高度自治的理由(冲击立法会),游梁已触及中央的底线,中央有决心阻止二人进入立法会。人大释法在终审之前,可减少法院的为难,社会的震荡。今次针对第104条,我觉得人大的做法温和及有必要。



瘫痪现场交通(大公报摄)


粉岭 吴先生


讲一套做一套!自己话保卫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基本法》解释权的而且确系喺(的确是)中央度,宜家(现在)中央释法,有咩问题先?佢地(他们)输打赢要去搞事!仲要(还要)冲击警察防线,唔单止唔俾(不但不让)人地依法办事,仲要自己知法犯法!




街道砖块被撬起(大公报摄)


尖沙咀 黎先生


我特别担心目前香港的社会环境,有了安全的社会环境和完善的法律体系,一个地方才有发展的前途,工作也才有前景。现在这种冲击的新闻很多,感觉香港的情况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好。




现场交通混乱(大公报摄)


九龙湾 吴先生

没有哪个国家地区能容忍分裂行为,国和家是相辅相成的。中央释法,是为了保护香港的法治和稳定,原本的法治社会,就因为这些人变得乌烟瘴气!



游蕙祯指骂警方(大公报摄)


红磡 黄先生

释法一向都系基本法规定的权利,中央是合法享有权利,但不是迫不得已都唔会做(不会做)。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中央宜家(现在)提出这个释法,都合法合理吧。撑那两个青政?搞笑!




香港各界发声挺释法 遏港独


6日下午,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表示,不久前香港部分立法会候任议员在就职宣誓时的恶劣表现,已经严重触碰“一国两制”的底线,违反国家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央政府对于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和遏制“港独”势力滋长蔓延,立场鲜明、态度坚决,绝不会容忍“港独”分子就任立法会议员。


△张晓明(资料图)

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进行主动释法,是非常迫切、及时和正当的。人大完全有权、也有责任主动释法;通过释法,通过把好依法宣誓关,打击和遏制“港独”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天经地义。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强积金计划管理局主席黄友嘉说,这次的释法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地及时,中央完全有这个责任要做出释法,责无旁贷,把香港的情况拨乱反正。


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说,释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很有效的,用人大常委本身的权力,把基本法的法理解释清楚,让整个社会知道,这两个议员他们的职责应该要拥护基本法,应该要效忠特区政府,他们并没有做到这个,就没有当议员的资格。


全国政协委员、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主席陈清霞说,这次人大常委会的主动释法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应该的,因为任何挑战国家主权安全利益,或者破坏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任何行为,都应该抵制。这次他们是公然地挑战我们的国家的主权,那么在法律上,这次释法是完全适当的,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所以我想这是依法有据、有迫切性的释法。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理事季霆刚说,最近两位(候任)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捣乱,导致多位保安员受伤,香港的市民看到也非常愤怒,有将近百万的市民,在网上联署,要求他们离任,所以我觉得人大释法是非常合适、合时还有合法,必须把港独分子在这个时机赶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


全国政协委员、原香港立法会议员谭耀宗说,两位(候任)议员的言行也引起香港广大市民的不满、全球华人的不满,所以我觉得人大在这个时候进行释法,完全是符合《基本法》的,也是反映出很多香港人的心意。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李秀恒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既是行使正当权力,也体现了香港主流民意,是打击遏制“港独”、维护香港整体利益、维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必要手段。

李秀恒认为,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一国”是大前提、大原则。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享有高度的自由,香港回归以来,背靠祖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进步、民生大为改善,这一切正是“一国两制”是带给了香港一个实现成功的平台。现在有些“港独”分子却公然鼓吹分裂,这是关乎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大是大非问题。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f00222kaldd&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李秀恒称人大释法反映香港民意

李秀恒表示,人大释法,是受到香港广大民众支持的,也是给港独分子的“当头一棒”。个别鼓吹港独的候任议员必然要为自己在立法会宣誓时公然“辱华”“港独”的言行付出代价。

他表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香港的部分立法会议员整天把精力放在政治争拗上,这是在破坏香港市民的福祉,让广大的香港市民非常失望。自己和每一位香港市民一样,希望新一届的香港立法会议员爱国爱港,能够务实进取、实实在在地把精力放在改善香港民生、发展经济上,带动香港融入国家整体发展、面对国际竞争。


大公报、文汇报密集报道


11月7日  大公报A1版





11月7日  文汇报A1版





11月7日  大公报A3版



11月2日 大公报A2版





11月4日 文汇报A2版




11月7日 大公报A4版





11月4日 文汇报A4版


更多资讯

本期编辑:祚挂东南枝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您可以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