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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严打“文爱”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行为,封停相关账号

2018-04-26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

有态度 有温度 全网青年都在关注

 


供稿:团湖北省委

来源:微信公众号“女孩别怕”(ID:nvhaibiepa 作者 田静)“新京报”(ID:bjnews_xjb、记者 刘经宇、编辑 张太凌 李骁晋)“尸人”(ID:hishiren),知乎@共青团中央、@卖萌的零食工,新浪微博@共青团中央、@中国经济网、QQ安全团队等。


导 读

近期,QQ安全团队接到举报,腾讯严打“文爱”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行为,封停相关账号。


腾讯:严打“文爱”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行为,封停相关账号


近期,QQ安全团队接到举报,有部分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平台,以文字、语音等方式进行带有“性挑逗”的不良行为,即所谓的“文爱”、“磕炮”等。


QQ安全团队立即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排查,共计排查出涉及相关不良行为QQ群280余个,涉及群主及管理员帐号合计600余个,已全部进行封停处理。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对于他们网络安全的保护,尤其是涉黄信息等行为,QQ安全团队一直高度重视,严厉打击。仅2018年一季度,QQ安全团队共关闭色情QQ群超5.4万个,关停QQ空间2千余个,删除QQ空间涉淫秽色情类信息近4万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会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同时,我们希望广大用户积极对违规账号和行为进行举报。除产品端的举报入口外,也可以通过腾讯安全服务平台(http://110.qq.com)、腾讯客服(http://kf.qq.com )等通道随时举报,一旦发现违规,将立即对其进行封停处理。


QQ安全团队

2018年4月20日


前段时间,一篇名为《你不知道的未成年网络色情,除了“文爱”还有“磕炮”》的文章引发关注。文中指出,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进行性挑逗的“文爱”、“磕炮”、“磕泡泡”等,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传播甚广。


什么是“磕炮”


在新浪微博上搜索“磕炮”等字样,也有不少此类情况,甚至有网友发博文并配上不雅照片。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尸人”


该文作者田静很好奇,这些孩子知不知道「磕炮」是件不太好的事?磕炮圈里有多少未成年人?当成年人磕炮遇到未成年人时,是怎样的态度? 


于是,田静申请了个小号,假扮成13岁的女初中生,潜入3个磕炮的QQ群,想深入了解这个圈子。


之所以选13岁,是因为这是个很微妙的年纪。《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都属于未成年人。

 

如果细分,我们习惯把14周岁以下的,称为儿童。《刑法》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与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即使女孩自愿,仍按强奸处理。13岁正好处在边缘地带,能更直观观察对方反应。

 

其次,13岁刚上初一,开始进入青春期,更容易受网络色情信息的影响。

 

这3个群,有近2000人的大群,也有300多人的小群,但无一例外,都非常热闹,群里活跃度很高。



随后,田静刚通过好友申请,对方就发来这句话,外加一个调皮的表情。以下节选部分记录,请勿模仿:

 

我顺着他的话问好,问他多大了,他说自己18。

 

我按照剧本自我介绍,说自己13岁,正读初中。

 

“那你是小可爱呢,之前玩过磕泡泡吗?”他没有迟疑,很快回复我。


 “没有,什么是磕泡泡呀~你能教教我嘛~”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可爱的13岁女生。



“教你可以,但我现在住校,不方便语音。”他说。

 

为了能继续聊下去,我表现出很好奇的样子,让他先教我文爱。



他说,玩文爱,可以设置剧情,两人玩角色扮演,比如强奸。过程中还可以发自拍,这样比较刺激。

 

说完,他发了两张文爱聊天截图作为参考,是之前跟他玩过的对象—— 一个16岁的女生。

 


我俩的聊天截图,尺度太大,就不放上来了,我选了张相对“温和”的对话。

 

他和女生整个文爱过程没发给我,说“这种事得亲身体会!”他说话习惯配上流口水的表情,让我分分钟想摔了手机。他发给我的2张截图信息量也不小。

 

 

他俩以“哥哥妹妹”相称,还算说得过去。可从男生开始问女生要番号起,画风突变。

 

女生先是回答没有,紧接着发了个小视频,居然是她“紫薇”的片段。好在只是局部特写,没有露脸,我为那个女生松了一口气。

 

我赶紧切换了手机界面洗洗眼睛,忍住了拉黑他的冲动。

 

回来却发现这个阿ben换了头像,凭着之前的记忆和截图,我发现他和那个女生用的情侣头像。可能是怕我发现,拒绝他,他迅速换了头像。


▲网上有很多打色情擦边球的情侣头像


又过几分钟,他发来这么一句:“经常不见怂。”

 

我有点懵,这句话我每个字都认识,可放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

 

我一边感叹现在年轻人都这么会玩了吗,一边问他是什么意思。

 

 

可能因为当时我在地铁上,信号不太好,加上被他的视频震惊到,回复的比较慢。

 

我俩聊天时,他经常用一些cdx、nss之类的缩写,我半蒙半猜,也只能理解个大概。


在我的追问下,他告诉我,「磕泡泡」的群体有自己的黑话,比如:cdx:处对象; nss:暖说说(发qq空间说说后,对方会帮你点赞,评论);cqy :处qq好友;连麦:双方语音;扩列:扩张好友列表,欢迎加我qq……


这还只是很初级的用法,就像我在前面介绍的「磕炮」群体的黑话一样,通过几个词语,组合成完整的意思。



在加群当天下午,田静还收到的陌生的好友申请。她说自己萌新一个,不太会玩。接下来就是惯用套路,“没关系,我可以教你啊~你多大了。”


听到说13岁时,他炫耀起了之前的经历:“哦哦,13岁也OK的,我和14岁,18岁的都玩过。”“我第一次玩还是14岁的小姐姐教我的。”

 

 

随后,田静找他要来了贴吧的名字:cdx吧,连麦吧,小萝莉吧和love文字控吧。

 

我挨个点进去,发现成员最多的就是cdx吧(处对象吧)和小萝莉吧。


cdx吧里,很多帖子都和「磕炮」,「文爱」有关。


我点开一个留言比较多的帖子,是个交友贴,跟帖1409条。


还有不少人在楼中楼里聊了起来,当然也是三句不离处对象。

 


小萝莉吧里,排第一的帖子有9403条回复。

 

发帖时间是2017年7月25号,至今8个多月的时间,还能稳居第一,可见其火热程度。

 


楼主是个17岁的小姑娘,放了自己穿白t和睡衣的照片,长发,化着淡妆,加上可爱的猫耳朵滤镜,索要联系方式和跟帖的人足足盖了2587层楼,96页。

 

顺手翻了几页,发现除了要联系方式和无聊的灌水以外,还有一些可怕的言论。

 


田静表示,不知道刷这些评论的人究竟抱着什么样的态度,或许只是打嘴仗,当网络用语说着玩。“成年人能够分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可未成年人三观尚未成型,会模仿他们所看到的成人世界。”

 

田静还问了问从事法律科普的小杨:

 

首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包括卖淫的幼女),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

 

其次,未成年的女孩若不是自愿,对方可能会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罪。

 

另外,评论里说的「完事后给10块钱,交5000关10天」等,和「嫖宿幼女罪」沾边,但该罪名在2015年8月29日正式废除。


如果成年人未经未成年人同意,私下传播视频,音频,对未成年人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涉嫌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顺着这几个贴吧,还找到了群组。群组成员虽然不多,但活跃度比较高。

 


大家互相交换qq号,寻找磕友。

 


接着,田静还收到这个自我介绍为“大一男生”的,给她发了段mp3文件,是他之前和14岁女孩玩的录音。

 


录音里,女生的声音很稚嫩,但男生的声音可以明显听出是一个成年人。

 

哥哥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呐,我还想和你一起玩~


哥哥我每天都想你,就盼着放学回家和你一起玩~

 

男生暧昧的笑了几声说,那哥哥现在就给你好不好啊~


田静在听录音的同时,对方又发来消息,说玩这个这基本都是一次性的,磕过后,一般不会再联系,除非有需求。

 

双方感觉好的话,还可以处长期,相当于固定「磕友」。

 


专家说法

未成年人“磕炮”是犯罪也是伤害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律师宗春山表示,虽然网络“磕炮”群体所公开的年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也很难确定对方是否为未成年,但如果有未成年人在网上进行这种色情交易,一方面有可能是遭受他人胁迫、威逼,还有一种情况则是未成年人在性观念上有待引导。


宗春山表示,大量的案例显示,很多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后,很容易留下心理创伤最终走入歧途,同时由于家庭相对保守,往往会忽略受害者的心理干预和保护,“他们可能会因此把性看得更随意,也有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去换取存在感”。


此外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可能是由于年幼、好奇,再加上家庭、社会的性教育缺失,去盲目模仿身边或者网络上的一些例子,也会导致他们参与这种行为。“这种现象需要政府加强管理,进行及时的整治。”


宗春山指出,参与这种事情本身,对未成年人来讲,既是一种犯罪,也是对自身的伤害。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这种行为,除制止外还需反省自身的家庭教育,进行积极的引导。


保护孩子需要做的还很多

但我们一直在路上


此类事件,大家是不是觉得很眼熟,前不久的“未婚生子”事件(链接:未婚生子成“荣耀”?未成年“萝莉秀”上热门?网络平台乱象何时休?



需要提醒家长朋友们的是,如果孩子受到了侵害或者你们发现孩子在使用的网站上有安全风险,不要忘记向网络监管部门、处理未成年人安全问题的政府部门包括公安机关、社交平台服务提供商等举报。因为还有很多孩子,或许因为您的这一正义的小小举动,而改变一生。


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除了家长和互联网企业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更是需要多方参与,不仅依赖于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综合管理体制,也需要众多网民们一起,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创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氛围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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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审 | 任晓蓉

编 辑 | 胡俊涛(团湖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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