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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上班先交钱?被骗大学生现身说法,一天一百人……


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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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综合整理自微信公众号“劳动报”(ID:laodongbao)“中国劳动保障报”(ID:laodongzhimei)、“工人日报”(ID:grrbwx)、“丽水市总工会”(ID:zjlsszgh)、“吉林警事”(ID:jlgaxc)、“举案说法”(ID:juanshuofa)、人民日报客户端、广西新闻频道等


团团漫漫说


求职高峰来临,大学生们也即将走出校园走进职场,在找工作面试的时候,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最后落入求职陷阱,让人猝不及防。


求职之路机会多多,那应该如何警惕和识别求职陷阱呢?这里有求职应聘必知,警惕各种求职陷阱,一起来了解一下~



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是关于“求职陷阱系列”——乱收费的相关案例及防范提示:




警惕“乱收费”


概念:


“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以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


特征:

1.哄骗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

2.高薪酬、优福利;

3.借口敷衍。


受害人群包括: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受教育程度不高、工资较低的社会青年。


案例1:

2017年7月11日上午,扶绥县某中学的五名高一学生中招被骗。


小李就是其中一名被骗学生。7月10日下午,她和几名同学一起来到南宁,打算找份暑假兼职。在58同城网上,小李她们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要求她们到南宁市钻石广场15楼A2号房办理相关手续。


【被骗学生:他又叫我们交钱。记者:交多少钱?被骗学生:280元。他说80是交那什么会员费,200是押金的。】



中介负责人解释说,200块钱的押金在小李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后,两个月内就会退还给她们。并向她们每人出具了一份押金收据,上面的印戳显示单位是"南宁市安古人才信息咨询服务部"。今天一大早,小李她们来到招工中介负责人推荐的工作单位。



可到那才发现,中介公司推荐的是一家蛋糕店,而小李她们想应聘的是咖啡店服务员,而更奇怪的是,这家蛋糕店的老板根本没有招聘暑假工的计划。


【蛋糕店老板  吴女士:我是这两天都陆续接有大概一百多个电话,都是问我招不招暑假工,那实际上我在网上登的招聘是没有暑假工这个,我招的长期的,也是蛋糕店的收银员。】


意识到这些学生可能被中介公司欺骗后,吴女士拨打了新闻频道爆料热线,希望记者能帮帮她们。随后,记者和小李她们一起来到南宁市钻石广场15楼A2号房,只见这里热闹异常,来找暑假工的学生排起了长队。有些学生向记者反映,她们也遭遇了这场骗局。



接到一些学生举报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的民警也来到了现场。中介公司负责人唐某却矢口否认欺骗了这些学生。据民警介绍,当天他们共接到应聘暑假工被骗学生的举报电话十余个,随后他们要将涉嫌欺诈的中介公司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案例2:

2016年5月31日,四川宜宾的的赵先生通过招聘网站发出简历,当天下午就有一位自称李经理的人给他打来电话,称公司急需小车驾驶员。


经过面试,赵先生被告知符合用人条件。随后,李经理向赵先生提供了一份“XX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的空白体检簿,并让赵先生交纳400元的体检费。他解释这400元体检费会在转正后报销。


6月5日,赵先生签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赵先生拿到体检报告后,公司要求其再交1500元办理货运资格证,办证费用为800,另外700为打点费。 


6月10日,赵先生开始上班,这时公司又向他提出到外地上班。赵先生怀疑自己受骗,要求公司退钱并将此前的合同撕毁,却遭到了几位“帮手”的辱骂和威胁。


6月13日,赵先生向派出所报案。不过,警察出警后却扑了个空,所谓的李经理早就逃之夭夭。经调查,这些网上招聘司机的企业要么根本没有执照,要么所用的执照是冒用。


防范提示:

求职者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都要谨慎对待。


入职体检通常都是要求求职者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用。


支招:

该如何规避求职陷阱呢?有如下几点建议:


1、发觉被骗,及时报案;


2、选取最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权方式;


3、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求职渠道,警惕陌生来电,即便是同学或熟人介绍的公司,也需要进行事先了解;


4、对每个面试的公司和岗位都要事先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解,看应聘单位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时间是否有效;也可在面试时观察公司的工作环境、公司面试是否正规等;


5、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尤其是在工作前就提及交费、贷款时,一定要谨慎。一旦察觉自己可能遭遇“陷阱”后,可以向身边有经验的人或相关部门咨询和求助。


网上招聘,企业向应聘者收取培训押金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规的企业一般不会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求职者遇到招聘企业收取培训费等费用时需要提高警惕,避免人财两空。如遇此种违法情况,需及时报警处理。


查询渠道:


1.查询就业政策信息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www.mohrss.gov.cn)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


2.查询招聘信息可登陆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或各地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


3.了解各地工作动态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微信;


4.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等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


找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

小心陷阱!


精彩内容下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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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审 | 肖   健

编 辑 | 甄露露(邯郸市肥乡区委宣传部) 

绘 画丨张超颖(团浙江省委)

文 案丨甄露露(邯郸市肥乡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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