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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正式发函,9所新本科高校来了!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编辑:张小松)综合


1月19日,教育部官网分别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其中独立学院转设3所,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6所。


其中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的包括: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设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共有6所,这也是全国第二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


☆ 9所高校此前已公示


据中青报官微此前报道,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19年12月发布《关于拟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这则《关于拟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中写道: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其中独立学院转设3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6所),现将有关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 两所独立学院转设拟获批,校名均冠“浙大”!


本次共有3所独立学院成功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两所均冠以母体“浙大”字样。


教育部在通知函中明确,两所高校均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9年9月17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我省2019年拟提出设置申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的公示》称,5所学校提出设置申报。公示文件显示,浙江科技学院申请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 绍兴文理学院申请更名为绍兴大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申请独立学院转设,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不过,目前5所高校仅有3所获得了教育部的批准。


据悉,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现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宁波市属事业单位。


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两所高校网站尚未更名。


☆ 6所职业院校进入本科层次试点,“职业高等学校”也要来了!


有6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占据了名单大多数。


记者了解到,这是继首批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后,第二批6所试点高校。


据报道,今年6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全国首批“职业大学”成立,15所职业院校不仅实现了更名“大学”,同时成为本科“职业大学”。




近年来,职业教育“利好”不断,有分析指出,本次高职升本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教育部明确提出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同时升本后名称均保留了“职业”二字!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随着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12月6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


征求意见稿指出:职业高等学校对应于普通高等学校,包括专科、本科层次。同时,“将职业教育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为将来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对接国家资历框架奠定法律基础”。



起草说明特别指出,“目前,技工学校已纳入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此次修订根据《实施方案》,增加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经审批,可以设置为职业高等学校的表述。”同时,为保持义务教育的统一性,取消初等职业学校教育,删除了原法中关于初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表述。实践中全国仅有职业初中15所,且已统计入义务教育学校,可以作为义务教育的特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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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标准版团旗、团徽,下载团歌校审 | 任晓蓉编辑 | 王俊文(团湖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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