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发文:建设一支充分体现先进性的团员队伍
这个意见,很有信息量。
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2)严格入团标准
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低龄入团的现象。
在学生中发展团员,要坚持把理想信念作为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加强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考察,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结合起来,防止只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团员的唯一标准。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少先队员,可以在他们年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时发展他们入团。
(3)加强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培养教育机制,从源头抓好发展团员质量。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充分利用好团课、团校等形式和载体开展集中培养教育。
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
(4)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
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
发展团员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通过团员和青年民主推荐产生发展对象,新团员的接收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强化发展团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保持团员队伍的适度规模和合理结构
着眼于增强团员队伍的整体先进性,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团员,实行发展团员总量调控,降低团青比例,使团员数量和团青比例保持合理、适度的水平。
调控中学发展团员比例,到2017年底将初中毕业班团学比例控制在30%以内,2018年底将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团学比例控制在60%以内,之后进一步降低这一比例。
统筹做好非公企业、农村社区、新兴青年群体等领域的发展团员工作。
(6)从严管理团员
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健全和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特别要把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肃团的纪律、严格团的管理的重要措施。
认真落实团日活动制度。探索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依托区域化团建,试行团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模式,积极开展开放式、体验式、互动式团内活动。
严肃团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对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依章及时处理。
(7)要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
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生团员的由学校团委管理,其他团员的由街道、乡镇团组织管理。
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基层团组织要为团员建立包含各项基本信息的团员登记表,将其作为团员档案的重要材料和团组织关系的重要证明,作为基层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日常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
所有团员登记表和未由档案管理部门管理的入团志愿书随组织关系进行转移。
(8)改进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按照明确责任主体、分类管理服务、多方协同配合的要求,按照明确责任主体、分类管理服务、多方协同配合的要求,认真做好流动团员管理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团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将其团的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
(9)强化团员经常性教育
丰富和完善团员经常性教育载体,组织团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天或者8学时。
注重对团员的仪式教育,举办好入团、超龄离团等仪式,注重仪式的庄重性、感染力和神圣感,增强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作为团员的光荣感。
(10)抓好推优入党工作
改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将其作为基层团组织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完善推优工作机制。推荐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11)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团员意识的重要途径,逐步推动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引导广大团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
积极动员广大团员加入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争当好网民,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把团员的先进性延伸到网络空间。
(12)健全团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充分保障团员的各项权利,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培养,促进团员成长发展。
广泛开展团员交流分享,提倡在工作生活中分享思想体会,增进彼此了解,共同提高进步。
完善团内评选表彰工作机制,让更多普通团员参与到评选工作中来,及时把团员身边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结合各地实际积极争取面向团员青年的普惠性政策或服务。
(13)构建团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健全团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团员先锋岗、团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窗口等形式,开展团员承诺践诺和履职尽责活动,推动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以团员服务团员、团员服务青年为重要形式,每名团员要与一定数量的非团员青年结对,建立经常性联系,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制度,重点联系农村、社区、学校、非公企业、新兴青年群体以及生活困难团员青年,听取和反映青年意见,帮助青年解决困难,注重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供稿:团中央组织部
本期编辑:任晓蓉
实习编辑:张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