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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律师收到无数蜡烛,年度大戏开始了!

2017-09-18 张灵 北青财迷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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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程序员自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社交移动WePhone的创始人兼开发者苏享茂在世纪佳缘婚恋网站结识翟某某,两人火速恋爱结婚,但又迅速离婚。办理离婚两个月后,苏享茂从天台跳楼自杀。他在“遗书”中称自己不堪女方威胁并索要1000万元以及房产,而且女方在恋爱时隐瞒了自己的婚史,这引发了“骗婚集团”的猜测。但是翟方否认了这一的说法,并称1000万是双方离婚时共同达成的协议。




目前,苏享茂家属已确定委托曾代理过多起婚姻案件的张起淮为代理律师。张起淮律师现为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曾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工作。2016年8月15日,张起淮代理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案。此前,张起淮还曾代理李天一案、“8.24”伊春空难索赔案和马航MH370失联者家属索赔案。
 


今天,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易胜华律师发布声明称,自己已“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易胜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易胜华称,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苏享茂先生的大量个人隐私,他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必要时,将通过新浪微博“@易胜华律师”,对有关事实进行澄清和说明。


 


易胜华在声明中称,他们正在研究翟欣欣提供的证据材料,苏享茂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易胜华在声明还称,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声明一出,引来骂声和蜡烛一片。虽然有少数网友能够理智地看待、并发出“社会法制进步必然要求有人给嫌疑人做无罪辩护”“易律师的选择也只是出于职业而已”“恶人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恶人的权利也不应该被抹杀”等观点,但也很快会被刷屏的蜡烛和“什么钱都挣”“以后别想再当律师了”这样的骂声淹没。有一位网友发出“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得不到社会认同”的叹息声,获得了一些网友的点赞认同。中午,易胜华发了一条看似打趣的微博:“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呀。微博私信里,许多陌生朋友送来生日蜡烛,好感动。谢谢大家啦。 ”
 


不仅是这篇声明,易胜华的另一篇微博也成为大家吐口水的焦点。他曾于9月17号凌晨转发一篇@关亦乔律师 所写的《你凭什么为她自杀》的文章,文章议论的正是苏享茂自杀案。易胜华在转发时留言:“作者是大龄单身女青年,可能是收了翟家的钱来为她洗白的。大家快来骂她。”



结合代理声明,不少网友因此指责易律师“人格分裂”,也有人说这里面“有猫腻”。不过,易胜华在今天下午对这件事用微博三张贴图做了回应,能看出来,关亦乔律师是其“易辩”团队的一名年轻女律师,这就不难理解,他之前的转发评论应该有“调侃”、“想引发关注”之意。
 


下午1点,易胜华将骂声和口水截了图片在微博中贴出,并写道:“并接受委托之前,我已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十几年的律师生涯,四十多年的人生阅历。我知道的真相,不是你们想象那样的。虽千万人,吾往矣! ”
 
不用说,这一切必定让此案的每一步发展,变得更加受人关注。



昨天,张起淮律师透露了案件的最新情况。
 
9月15日晚上,苏享茂前妻翟某某的母亲委托了一位知情人士,通过媒体否认了“骗婚集团”的说法,并对翟某某索要1000万一事回应称:是因为不想再婚,所以提出要1000万拿回去和父母生活、养老,这1000万是在离婚协议中写好的,是双方共同达成协议的。张起淮律师表示,现在自己无法对案件作出任何公开表态,“从我初步看的材料和他哥哥、姐姐以及同学反映的情况来看,可能会涉及到民事、刑事。民事涉及到恋爱期间和结婚以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个阶段。如果涉及刑事问题会有此罪彼罪,罪与非罪的问题。我们会根据司法机关、司法程序的需要发声。”
 
但是张起淮透露,苏享茂在离世前对案件也有所准备。“临死前他把手机密码解开,留下纸条,说手机没有密码,里面有聊天的记录。他把财产怎么一步步被女方拥有留下了相关证据,他在网上发了一些东西表明他和女方的交往对女方的态度。”
 


9月7日凌晨3点11分,在苏享茂跳楼前的两个小时,有人在某贴吧发布“相亲渣男苏享茂”的帖子,称苏享茂为“骗子渣男”,患有重度乙肝,长期在世纪佳缘等相亲机构与女孩相亲骗色,并公布了苏享茂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公司名,称其长期开发VPN,逃税上千万。张起淮表示,苏享茂家属希望通过案件调查和审理最终能够查明事实。“他哥哥和姐姐为了弟弟的事情,赶到北京依法维权。他们的诉求是查明事实,落实责任,最后还弟弟一个清白。”


 张起淮认为,“苏享茂案”之所以会引发社会关注,是因为婚姻纠纷引发的案件带给大家对于婚恋观的一些启示。“我十年前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代理了一起婚内诈骗案,双方确实结婚了,但是结婚过程中有诈骗、犯罪,最终判处罪犯10年有期徒刑。现在婚姻引发的刑事案件、纠纷逐渐多起来,婚姻还是要慎重,要有法制观念,不像过去只要喜欢、相爱,就没有戒心。”


张起淮说,目前因为没有尽到夫妻双方忠实义务而引发的婚姻纠纷、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值得大家反思。“婚姻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夫妻双方要互敬忠诚,现在因出轨、第三者等造成的家庭破裂也比较多,所以在婚姻过程中无论是道德风尚还是法制观念,所有人都需要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易胜华律师曾是司法厅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优秀论文获得者,曾在《检察日报》、《方圆法治》、《新法制报》、《上海法治报》、《律师与法制》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律作品数百篇。易胜华律师是畅销书《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的作者。该书于2013年5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上市两个月,三次加印,得到广泛好评。易胜华律师将所有版税都捐献给了公益项目 “免费午餐”工程,为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营养午餐。



当然,“爱写”的易胜华在16日发表的微博中以《“跳楼程序员”的前妻会坐牢吗?》为题,阐释了对此案的分析——
 
如果认为翟欣欣构成“诈骗”,是基于在婚恋网站注册时隐瞒了婚史,那么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诈骗是欺骗,欺骗却未必是诈骗。男女以结婚为目的相处在一起时,隐瞒过往的婚史,是欺骗行为。然而作为刑事犯罪的“诈骗”比欺骗的程度要严重很多。婚姻状况下的诈骗,常见的是:隐瞒真实身份和目的,在取得一方的大额财物之后突然消失不见,致使对方与之共同生活的目标无法实现。如果双方已经实现了结婚和共同生活的目的,虽然在婚史、学历、家境、身体状况、是否整容等方面存在一些欺骗行为,这都是可以批评、甚至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非法定事由,然而这不是诈骗。


 


其次,翟欣欣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很大的争议,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披露的公开信息不够全面,所有的分析都有可能因此出现偏差。根据现在极其有限的信息,我们分析如下:双方协议离婚时,翟欣欣向苏茂享提出财产分割的方案:海南房产与一千万现金。这里出现一个问题:如果这些财产未达到夫妻共同财产总额的一半,无论翟欣欣是否有威胁的行为,她都不构成敲诈勒索。因为这是她应当获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占有”。
 
有人提出,苏茂享与翟欣欣的婚姻只有一个多月,这个期间不可能有这么多收入。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然而,从刑事犯罪角度还是要彻底查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苏茂享的收入到底是多少。如果不查明这一重要事实,那就无法认定翟欣欣构成敲诈勒索。
 
构成敲诈勒索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翟欣欣有没有使用这种方法呢?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翟欣欣在与苏茂享对话的过程中,提到了“你这个网络电话属于非法经营的灰色地带”,但是没有明示“你如果不给我钱,我就去告发你”。所以,需要查明苏茂享与翟欣欣之间是否存在这样的对话。
 
翟欣欣在与苏茂享通过微信谈判时,有一句话值得引起注意:“我受到你的伤害不是用金钱弥补的,我用法律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和精神损失是应该的。”翟欣欣所说“受到你的伤害”,指的是什么?在两人短暂的婚姻里,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以至于翟欣欣认为自己受到了苏茂享的伤害,需要通过赔偿损失来“找个平衡”?两人的闪婚或可理解,闪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除了“非法经营的灰色地带”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导致两人闪离?
 
如果苏茂享对翟欣欣确实有严重的伤害(肉体的、精神的),那么,翟欣欣向其索要千万现金及房产,以苏茂享的承受能力,也许并不过分。从这个角度来说,翟欣欣也并不是“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维权是否适当的问题。
 
一边是自带幽默模式的畅销书作者易胜华,一边是正处于名声大噪期的张起淮,我们期待更多真相的披露。


撰文/张灵
资料/央广网、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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