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活动开始啦!
“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活动通知
尊敬的各位知识产权法律界人士:
2015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从政策层面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了集中展示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深入挖掘司法案例的学术研究价值,充分发挥创新典型案例的示范借鉴作用,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继2015、2016连续两年成功举办评选活动之后,于今年继续开展“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017年4月,参评案例推荐将于2017年2月10日截止,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4月通过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官方微信“知识产权那点事”以及其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具体评选方案及案例推荐表参见附件。希望各位知识产权法律界人士积极推荐!
在案例推荐环节,我们将评选十佳精彩推荐理由,即在所推荐的案例入选30个候选案例的前提下,评出十份精彩推荐理由,并赠送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案例报告》3年合集礼包。
附件1:《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2:《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推荐表》(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1: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集中展示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创新成就,深入挖掘司法案例的学术研究价值,充分发挥典型创新案例的借鉴示范作用,拓宽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思路,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二、主办单位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三、案例范围
参与评选的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中国大陆地区法院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2.案件争议焦点涉及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反垄断;
3.同一案件之前的诉讼程序未入选过往年的“十大”案例。
说明:(1)若裁判因后续诉讼程序尚在进行中而未生效,亦可参加评选;
(2)若之前的裁判已被后续裁判维持、改判或撤销,且该后续裁判于2016年12月31日前作出的,之前的裁判一般不参加评选。
链接:
四、评选标准
创新性: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创新意义,在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研究价值,包括对现有知识产权司法体系的突破或对国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的引入。
示范性:案例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评选流程
(一)征集阶段(1月9日—2月10日)
通过各法院法官、律师、知识产权协会以及知识产权专家学者推荐等方式征集,经审查合格后,产生候选名单。推荐表请发送至shipa@shipa.org
(二)专家初评(2月11日—2月26日)
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初评,确定30个候选案例。
(三)网络投票与专家复审(2月27日—3月12日)
通过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官方渠道对30个候选案例进行网络公示与投票;召开评审会议,通过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榜单。
(四)揭晓榜单(2017年4月)
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4月通过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官方微信“知识产权那点事”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5楼
邮 编:200120
电 话:021-6886-5899
邮 箱:shipa@shipa.org
公众号:知识产权那点事(微信号:IPR888888)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2:
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推荐表
填写说明
①本表所称“审判机构”应注明法院所属行政区划;
②本表所称“判决时间”应与判决落款时间相一致;
③本表所称“主审法官”指案件审判长;
④本表所称“涉案领域”包括著作权类、专利权类、商业标识类、不正当竞争类以及反垄断类;
⑤本表所称“推荐人”不限于法官,还包括律师、知识产权协会以及知识产权专家学者等。
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本推荐表发送至邮箱:,并附电子版判决书(涉密信息请事先处理)。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SHI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