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绰号商标要不要注册?
文/ 赵诗琴 顶峰知识产权
引 言
日前,有媒体注意到盒马(中国)有限公司在7个类别申请的“屁股脸”商标目前处于“驳回通知发文”的流程状态,而“屁股脸”是网友对盒马鲜生LOGO的戏称。
现 况
其实无论是名人还是知名品牌将别名、绰号注册商标的早已不是新鲜事了,比如:
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在2015年将自己的中文绰号“霉霉”注册商标
张家辉因某款游戏代言而被网友调侃的绰号“渣渣辉”也在45个类别注册了商标
还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拼夕夕”商标,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鹅厂”商标等,这些将别名、绰号注册商标对大众而言恐怕已经见怪不怪了。
探 究
笔者则想到十年前的索爱商标案,当时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索爱”商标权,提出的理由之一就是“索爱”系其企业名称简称、未注册商标“索尼爱立信”的简称,该案经最高院审查后,索尼爱立信提出的这一理由没有被认可,“索爱”商标最终被维持注册。笔者就是从这个案子开始关注商标是否涉及个人、品牌的别称、绰号的问题。
笔者研究发现,对于个人、品牌而言,他们有自己原本的名字,而别名、绰号通常是公众调侃取的名称,代表了公众对该人、该品牌的一部分认知形象,这就决定了这些别名、绰号主要取决于公众的主观想法,因此很难被本人、本品牌所主动把控,该人、该品牌很大程度上都是被动接受这些市场的反馈。
并且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这些别名、绰号多为调侃,较难为本人、本品牌使用起来。像肯德基将“kaifengcai”(即网友戏称的“开封菜”拼音)商标使用在预包装食品上目前属于少数能将别称商标运用起来的案例,多数别称商标并不方便使用,而业内人士都清楚,如果商标长期不使用就可能面临被他人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程序。
为何明知别名商标将来可能因为未使用而被提撤三,大多数主体还是选择自行注册商标呢?
首先,如果自己申请并最终获准注册,则根据《商标法》中关于撤三条款的规定,即便自己一直没有机会使用别名商标,也将有三年的保护期,还有可能三年后这个别名已经失去热度,届时也不再需要维持保护。
其次,如果自己申请但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则其他人再申请也将面临同样无法注册的情况。
最后,如果自己不申请而被他人抢先注册通过,任其发展则可能造成市场混淆、品牌稀释等等情况,采取措施呢,则先要证明该别名和自己的对应性、自己的知名度等情况,无论从投入的资金还是精力来看,都远超商标注册申请,并且最终结果也不一定理想。
从上述分析来看,自己先把别名注册起来似乎是一个优选解。
风 险
但并不是发现自己有别名就将将其注册商标,还应注意规避一些基本的风险。
1、在先权利
2、绝对理由《商标法》第十条
3、绝对理由《商标法》第十一条
结 语
市场主体应当积极留意公众的认知表达与反馈,主动出击防止自己的别名、绰号被他人抢注商标进而牟利。
近期活动1
欢迎各位知识产权法律界人士积极参与 👇
近期活动2
希望新文娱领域法律界、行业界人士踊跃参与 👇
近期活动3
诚邀各路大神,共举经典名案👇
近期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