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23年度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下达正向激励资金,对成效明显地区给予奖励。
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激励的有厦门市本级、漳州市本级、晋江、仙游、宁化、古田;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的有厦门市本级、福州市本级、石狮、罗源、德化、福清。设区市每个奖励600万元,县(市)每个奖励300万元。
来源:福建财政
编辑:庄清裕
审核:颜晓彬 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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