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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研究生因“身体缺陷”被解约...还有多少用人单位容不下残疾人士?

2017-08-02 青春山东

来源:央广新闻(id:cnr_cnr)、半月谈、澎湃新闻、网络等


7月10日,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王木木在本该入职的时间,突然被用人单位通知“解约”。这次“被失业”所带给他的,不仅是突如其来的谜团与困惑,还有求职之路上处处碰壁的挫折与打击。


这一切,似乎都与他的“身体缺陷”有关。

如果一切顺利,

华中师范大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王木木,

应该在七月离校后,

进入广西崇左市政策研究室,

正式开始自己的工作生涯。

但是,

这件事似乎并不是一帆风顺...


已签订就业协议 却遭遇“职位取消”


工作是一早就定下的,去年12月,通过一系列考核,王木木与崇左市政策研究室签订《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成为该单位拟录取人员。


图:王木木与崇左市政策研究室签订的协议书


此后的半年里,王木木也参加了一些面试,有的已经到了最后环节,但考虑到已经与崇左签约,王木木最终放弃了这些机会,安心等待毕业后入职。


然而,7月10日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这一切。


这天,身在湖北老家恩施的王木木,有些焦虑地拨通了广西市崇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崇左市组织部人才科”)的电话,询问具体入职时间。此时,据毕业离校已经十多天,他的同学大多都已陆续开始上班,王木木始终没有接到任何入职消息,他开始有些忐忑。


电话接通,满怀期待的王木木,等到的不是确切的入职日期,而是对方的口头解约通知。


“对方告诉我,说这个政策研究室的职位因为高层的临时决策,今年不招人了,很抱歉给你造成不便。”


在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补偿措施的情况下,应届硕士毕业生王木木突然“被失业”了。



面试到调档,一个电话就失业



2016年12月26日,是王木木记忆中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这一天,他正式收到了崇左市组织部人才科(即崇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办公室)寄来的《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和《致拟录取考生的一封信》。


之后,事情的发展似乎都在按程序进行。


今年3月10日,崇左市组织部人员前来王木木所在的中国农村研究院政审;3月16日,政审通过。


5月,经过与对方沟通,王木木将个人档案与党组织关系转到了相应接收单位。


6月27日,离校这天,王木木称自己专门给崇左市组织部打了个电话,询问何时报道,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让人才科联系你”。


一切似乎都无异样。


直到7月10日的这个电话,一句简单的“职位取消”打破了王木木的一切计划,也让这个一路优秀的毕业生遇到了求职以来的最大挫折:从最早定下工作的人,变成了“毕业即失业”。


他隐隐觉得,这一切可能都跟他的“身体缺陷”有关。



左臂缺失的“优秀硕士毕业生”


照片中,

毕业礼服遮住了王木木失去的左臂,

他右手拿着一个名为“扎根田野奖”的名牌卡。



王木木1989年出生在湖北利川的一个农村家庭,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6岁时,他因车祸失去了整个左臂。


2014年,毕业于陕西某高校后,他考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攻读研究生。期间,他到国内六省十县区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累计超过46万字,并公开发表论文4篇,获得多个奖项。毕业时,华中师范大学为其颁发了“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荣誉证书。


2017年,

王木木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我这一路走来,受到了很多别人的帮助。”王木木对记者称,他之所以去应聘到广西崇左,也是想结合自己的专业和兴趣去不发达地区做农村工作。同时,他也表示对扶贫、慈善工作很感兴趣。


调查解聘原因,用人单位三缄其口



“高层决策今年该岗位不再招人”是崇左政策研究室解聘时给出的唯一理由,但这个理由显然不能说服王木木,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被失业”事件,他认为“残疾”才是他被单方面解聘的根源。


“因为我当时面试时是冬天,穿的很厚,他们可能没看出来;来年3月组织部来学校政审,那时天气已经暖和了,我穿的少,能清楚地看到我的这个缺陷。政审之后,他们那边对我的很多程序就慢了下来……”


王木木认为自己明显遭遇了“差别对待”,对“被解约”的申诉也从未停止。


 “身体缺陷”究竟是不是王木木被解聘的主要原因?


华中师范学院党老师表示,崇左组织部曾经解释了解聘的理由:“是担心王木木的‘身体’,可能不能承受日常较繁重的公文处理事宜……



王木木:“被失业”后的艰难抉择



眼下,王木木只要同意崇左再度“返还”的offer,依然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失业”难题,安抚家中父母。


他出身于湖北利川农村,父母皆为农民,没有能在当地提供帮助的人脉,直到几天前,才将定好的工作“丢了”的事告诉二老,谈起父母,王木木一度哽咽……


对他来说这场突如其来的“被失业”,让他失去的不只是一个工作机会;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信任……


“毕竟发生了这件事,我心里有疙瘩,很难再接受。”


如果拒绝去崇左工作,他面临的更现实的问题,是如何在招聘大潮早已落幕的当下,找到一份工作。


“现在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期都过去了,我只能在等着跟下一波的毕业生一块找了。”


从“被解约”至今的十几天里,王木木来往于恩施与武汉之间,除了处理被退回的档案和组织关系,他还投出了几十份简历。


7月末的一天,他接到了成都某公司的一封面试通知邮件,在连续几次因为身体原因面试无果后,他拨通了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如实告知了对方自己手臂的情况。


如他预期,自己再度失去了一次面试机会。


接连的挫折似乎也在消磨王木木的信心,这个最初一心只想通过人才引进进入体制内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在“被失业”的半个多月里,一次次地降低自己的求职门槛。


王木木有些颓丧地说:“再看看吧,有哪家愿意要我,就去哪吧。”



那么已经签约的毕业生突遭解约

应该怎么办?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纲要》强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在分析此案时,给出的建议是当事人双方按照签订的协议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王木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崇左市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第五条规定: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或因解除协议终止关系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像崇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随着更多力量的介入,协商似乎也在起作用。经由学院、学校与崇左市组织人才科的多次沟通后,崇左方面最终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让王木木继续回到原来应聘的政策研究室工作;或者到崇左市残联提供的某岗位任职。

此次“王木木事件”也不禁让人担忧:如果最终王木木仍不忘初心选择了该用人单位,如何保证其在工作中享受到与普通人同等的各种权益?更进一步地,该如何保障残疾学生在毕业之后也能和普通大学生一样,享有同等的就业选择与机遇?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

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机制

莫将“王木木”们

抛到“就业鄙视链”的最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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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曲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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