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演出中侮辱高校女生,这家脱口秀公司被罚了!
据了解,《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为“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包括“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而该条例的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为:
“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是不可跨越的底线
要杜绝侮辱、诽谤等行为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同时,脱口秀演员应牢记
应拒绝不当观点,尊重女性
尊重每一位观众
点亮“在看”,尊重每一位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