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哪家强?福建法院等您来打call
@所有人
2021年度福建法院
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评 选 开 始 啦!
即日起至1月17日
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哪家强?
由您来定!
2021年,福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改革创新、亮点纷呈,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为系统回顾和全面展示2021年福建法院司法亮点工作和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光明网联合开展“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评选活动。各位网友可于即日起至1月17日登陆光明网或关注“福建高院”官方微信参与投票。投票结束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光明网将根据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评出最终结果并予以公布。
过去的一年
福建法院成绩斐然
有20个改革创新举措
入围此次评选活动
关注法院新闻的您请留步!
今天,我们邀请您来选出
“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一起来看看候选名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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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出台提升立案服务19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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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提升立案服务与整治“有案不立”问题齐头并进,深入开展“立案难”专项整治行动,19条措施作为成果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一是实行“一门进”。坚持“立案指引一步到位、立案业务一窗通办、立案材料一次告知、立案事项一趟就好”,为老年人、涉军涉台等特殊群体、特殊案件提供精准化立案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深化“一网通”。将线下立案服务以及审判辅助功能集成到线上,入驻我省“闽政通”APP平台,实现“零距离”“不打烊”“指尖办”。2021年共网上立案20.65万件,同比增加30.7%。三是推动“一地办”。全力打造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将86个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765个法官工作室、952个诉讼服务站、1762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就近可办。2021年共跨域立案9683件。四是落实“一长治”。设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监督信箱、网上投诉平台,广泛接受监督,优化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指标,源头防范年底季末控制立案。网上投诉平台自2021年6月开通以来,共收到投诉122件、办结1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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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深入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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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第一年,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福建高院部署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六进”活动,被纳入全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取得突出成效。一是坚持案例引导。选取一批适用民法典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理、以案立规、以案明德。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庭审等形式,以“游客突发疾病死亡案”划定旅游经营者义务范围的合理边界,以“微信朋友圈侵害名誉权案”提示公众网络公共空间的言论自由边界,以“准予裁定残联代家暴受害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体现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宗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围绕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借贷、继承等群众关心关注、常见常用的规定内容,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军人、劳动者等不同群体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精准度,以通俗易懂的内容、接地气的语言,讲清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条文含义。三是丰富普法形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义诊”“学习民法典、化解身边事”活动,编写发放《民法典知识手册》《民法典知识问答》《民法典日常问题解读》,拍摄《民法典小课堂》《背包法庭》《见义勇为》《法庭喊你来点餐》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视频,引导全社会学习运用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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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开展“善意文明司法优化营商环境”
升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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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福建高院部署开展“善意文明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努力实现社会治理善治良效、司法工作善法实效、企业经营善行成效。坚持“完善提升一批”,持续巩固深化近年来省法院提出的58项司法服务工作举措成果,大力推动完善提升和落地见效;坚持“创新推进一批”,以各类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为导向,研究探索更新更细更实的工作举措;坚持“复制推广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各地法院的精品举措,让基层“微创新”星火燎原、发扬光大。建立“个案评估机制”,对案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针对性的防范和处置;建立“反向评估机制”,通过微信和短信平台向企业和律师征集意见,长期动态收集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建立“综合评估机制”,积极推动福建营商环境日常监测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手段监测营商环境相关司法数据。“善意文明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通过“三个一批”“三个评估”推动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升级,厦门市连续两年被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评为“执行合同”指标标杆城市,省法院在全省营商环境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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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加强专、精、特、新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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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一系列专、精、特、新助企惠企举措。“专业”:制定损害赔偿疑难问题解答、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规范赔偿标准和技术调查官机制;开展调研分析,统一涉KTV案件裁判尺度;开展“互联网+审判”,加大涉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等。“精准”:全面了解需求,加大普法宣传,发布白皮书与十大案例,编写赠阅诉讼指南;指导制定技术密集型行业重点企业保护意见;加强涉个体工商户案件调研、分类施策;建立类案回溯“一揽子”调解机制等。“特色”:助力乡村经济与优势产业发展,为茶农、茶企、茶叶协会等做宣讲;参加东南法治论坛、厦门“9·8”投洽会等,开展座谈交流并提出加强茶产业保护意见建议;指导组织护航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发出特色司法“好声音”。“创新”:推进知识产权集约化保护创新和协同保护机制创新,前移保护端口,全方位打造精准高效协同保护格局。构建省级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并推动各地构建符合当地实际的协同模式。参与建成全国首个由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合推进的电子取证平台,成立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巡回法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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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升级打造福建法院台湾地区
有关规定查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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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 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59条司法惠台措施”),2020年12月福建高院正式建立了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平台。有效整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已有的查明资源,赋予该三家法院接受全省各级法院委托的职能,将省内各级法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工作的需求转递给已签约的专业查明机构。2021年1月,“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网”嵌入“查明平台”模块,提供专业查明机构的简介和联系方式,供当事人选择。厦门海事法院在审理某涉台船员劳务纠纷案中,首次运用该查明平台,委托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进行查明,并邀请高校学者、台湾地区律师等两岸法律专家深入座谈,协助完成查明工作,最终促成了该起争议颇大的涉台海事纠纷圆满解决。福建法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平台在国内首创专门针对台湾地区有关规定的查明机制,突出了福建的对台区位优势和涉台审判专业优势,切实强化了涉台审判中法律查明的精准性和便捷性,有效破解了审判实践中法律查明难的瓶颈问题,助力提升涉台司法公信力,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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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融党建 促协同”凝聚金融法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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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以“融党建 促协同”为金融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与省银保监局就信息协同、解纷协同、专业协同、人员协同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出台《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协同合作备忘录》,构建常态化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机制。通过共享舆情信息、通报金融审判态势、共同调研、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提示风险,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支持。在调解员选任、调解平台建设、诉调衔接程序规范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覆盖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聚焦金融监管部门反映的信用卡业务“立案难”、线上贷款业务证据“采信难”、司法拍卖“清场难”等七难问题,优化金融案件立审执协作机制。推动与监管部门的人员双向交流,协调省银保监局派出监管干部至下级法院交流锻炼,共同培育通晓金融法律政策、善于处理金融法律纠纷的金融法律专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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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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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行政执法人员庭审旁听观摩、庭后通报行政审判情况、联动讲评行政应诉表现、破解依法行政依法应诉难题的“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推进落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意见》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开展“以庭代训”20余次,有效强化了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庭审技巧等业务培训。12月15日,省法院首次按照“新机制”要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文物行政确认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国家级文物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发表意见,100多名省直机关厅处级领导干部应邀旁听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对庭审活动进行联动点评,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福建高院还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关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行政执法中的重大法律适用问题,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省领导对“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予以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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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建立司法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机制
(福建高院、南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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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福建高院与南平中院共同设立全国首个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实务研究基地,开启了司法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新征程。自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确立来,福建高院和南平中院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司法保护的核心,打造一体化、系统化的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体系,为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成立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并以此为依托,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有效扩大涉武夷山国家公园周边地区生态案件审理的社会效应;二是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三次集中宣判毁林种茶犯罪案件30件36人,有效遏制了“毁林种茶”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三是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环境问题联排、矛盾纠纷联调、巡回审判联开、法治宣传联推、工作信息联通、审判力量联组、司法保护联动、亮点品牌联创,合力保障生态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召开“司法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发布10个涉武夷山国家公园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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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全国首创快递式执行公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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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顺丰”“申通”等快递节点推送模式,在“福建移动微法院”地方特色模块上线了“执行公开”功能,通过微信小程序以树状图的形式主动、精准、实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执行信息。目前该创新模式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全面嫁接至“中国移动微法院”执行模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行公开,将当事人沟通、需求反馈、文书送达等信息全部移植到“智慧执行”APP,并逐步探索将电子卷宗等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听取群众的呼声,努力把执行公开打造成具有时代特征、福建特色的司法品牌,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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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精细化升级“闽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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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闽法问道平台建设,精细优化规划“闽法课堂”品牌,2021年共举办不同主题的名师讲坛、法官讲座21期,培训法院干警2万余人次,受到全省法院干警的广泛好评。一是“实”字当头。课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以各条线审判执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疑点为主,在师资选配、课程设置、授课形式等方面精心谋划,业务性、针对性、指导性强。二是“精”为要求。课堂立足于以内容精良、精彩生动、简明精要来吸引学员。通过收集问题、师资沟通、安排互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课堂质量。通过购买服务、专业制作、反复磋磨等措施,打造精品微课。三是“活”为特色。紧跟形势,注重培训内容创新,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络,聚焦审判热点,根据各条线对下指导的需要,及时推出相应的课程。四是“规”做保障。为促进闽法课堂长效健康有序运作,制定下发《关于常态化举办“闽法问道”闽法课堂的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将各中院培训工作人员纳入管理体系,共同促进课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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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一”立案工作机制
(福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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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立案难”问题,2021年4月,福州中院出台《关于实行“三一”工作机制 推行“一窗式”立案服务的意见》,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三一”立案工作机制,该机制被作为福建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阶段成效予以推介。一是一窗收件,立案服务更优质。加强资源整合,缩短办结时限,规范窗口管理,打造综合收件窗口,确保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收件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实现一窗对外、综合受理、应收尽收。二是一站服务,立案服务更精准。科学布局服务区域,开辟特殊人士绿色通道,探索“1+N”立案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承诺在15分钟内予以答复或反馈。三是一趟就好,立案服务更便捷。分类编制立案材料清单并一次性告知,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三一”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立案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两级法院累计收案123841件,立案123062件,当日立案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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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国首个破产一站式在线办理平台
(厦门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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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打造全国首个破产事务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创新企业司法救助新模式:一个机制,从“一家办”到“协同办”,建立全国首个破产企业资产接管与处置的综合保障机制,覆盖26家政府部门、单位,实现从个案协调到制度化协同的转变。引入市工商联、厦门金圆集团等社会团体和金融机构,提供破产并购融资、破产信托服务。一个系统,从“等着办”到“随时办”,研发上线全国首个全外网建设的“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实现“六方两端”破产事务全流程“一网通办”。破产流程全公开,可视化展示案件办理情况,全面留痕、动态监管。事务办理全在线,企业、债权人、金融机构、法官、管理人、投资人等六方主体可以在线完成所有破产事务,推动破产事务办理信息化、集约化、便利化。一个窗口,从“不好办”到“容易办”,与市发改委、金融局等5家单位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线上线下同步为群众提供破产法律咨询、组织开展破产和解。为困境企业提供预重整咨询指导、项目推广和并购洽商服务,与厦门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困境企业预重整提供并购融资、杼困贷款等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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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
(漳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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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中院成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在沿海五个基层法院设立司法保护示范点,并联合漳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闽南师大共同出台《漳州市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自主设计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标识。《蓝碳司法保护协同治理机制研究》课题获得2021年度全省社科基金法学会专项立项,系全省实务部门唯一入选。漳州中院等七家联动单位以蓝碳司法协同治理为切入点,围绕蓝碳计量、固碳评估、动态监管、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等方面,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制度优势、人才优势,加强陆海统筹,创新体制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数据共享、能力提升“三大机制”,实施蓝碳司法保护示范、海洋增汇减排、蓝碳技术发展、区域合作交流、蓝碳文化宣教“五大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司法衔接,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社会化综合治理,完成海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力争形成蓝碳司法保护漳州样本,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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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海丝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助建世遗之城
(泉州中院、鲤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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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出台《关于为泉州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规范化开展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审判工作。聘请12名具备海丝历史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专业知识背景的特邀专家参与案件研讨和判后答疑,促进涉文遗纠纷审判专业化。与文旅部门签订《文化遗产保护联合行动备忘录》,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化解纠纷。鲤城法院设立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组建专业审判队伍,实现涉泉州世界遗产案件的集约化专业化审理。建成“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和宋元法律文化公园,发布《泉州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白皮书》,举办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15场次,促进提升市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积极协助上级法院在泉州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有力提升泉州海丝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受到与会各方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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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生态司法+林长制”协同工作机制
(三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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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紧紧围绕三明作为全国集体林权改革实验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综合实验区和全国首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的建设要求,于2021年1月与市林业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绿色林长·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率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按下司法护航林长制启动键。一是全力保障林长制全面推行。在全国率先实现两级法院驻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大力推进数据互联共享、生态修复共治、高效应急处置等机制建设,不断促进“林长制”向“林长治”发展。二是助力林业生态价值实现。三明中院先后出台2条服务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保障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制度,支持推广“福林贷”等普惠林业金融产品,助力打通“两山”通道,促进森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提升林业固、汇碳能力。发出全国首份“司法碳购令”“林木采伐禁业令”“生态环境修复失信令”等,推动形成“破坏-惩罚-修复-监督”的林业生态修复闭环,助力提升林业碳汇作用与固碳能力。四是全面保障林业生态安全。近三年审结涉林刑事案件669件996人,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315.66万元,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认购碳汇1466吨,补种、管护林木面积3707.94亩,有效维护林业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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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省首个物业纠纷调处中心
(荔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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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心城区房地产物业纠纷案件迅猛增长的势头,莆田市荔城区法院与区执法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对接,在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建立全省首个物业纠纷调处中心,积极推进集行政管理、多元调解、司法裁决、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于一体的“一站式”物业纠纷调处新模式,建立“四四三”物业纠纷调处机制,即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物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四维协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四调衔接”,区级调解中心、镇街分中心、村居工作站“三级联动”,织密物业纠纷“过滤网”,构建纠纷 “缓冲带”,进一步高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实现物业纠纷 “一站式、全流程”化解。调处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物业房地产类纠纷案件799件,审结732件,撤诉236件,调解78件,诉源治理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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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家事少年审判机制
(南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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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高质量跃升发展(“2345”)工作思路,推进家事少年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以“时代先锋”詹红荔为代表的家事少年审判法官,在司法审判中融入人文关怀,更加注重司法调解和心理疏导,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新时代传承弘扬詹红荔精神 深化和创新家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平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工作规程》,统一建立家事少年调解员、家事少年保护员、司法志愿服务队伍。二是搭建工作平台,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6个法院设立家事少年审判庭,南平中院挂牌成立全省首个“保护老年人权益法庭”,“一老一少”得到专门专业保护。全市法院依托少年法庭同步成立“詹红荔工作室”,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审判经验传授、特色服务、人才培训、学术交流以及文化展示的平台。三是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如全市法院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反对家庭暴力,判决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过错方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培育和树立优良家风。延平法院发出南平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建阳法院引入司法社工服务机制,采用“法官+社工+志愿者”的运作模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审判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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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电商式个性化解纷机制
(新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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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法院依托“调解超市新罗在线融平台”,整合全区解纷资源,“一站式、一体化、一条龙、一盘棋”推进63家调解组织、315名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建立“三单制”工作模式,当事人通过小程序,随时随地一键自助下单,自选调解机构、调解员,定制解纷服务。上线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纠纷4713件,成功率达60.09%。二是首创诉调融合与小额纠纷快审机制,金牌调解员与原有速裁法官等融合为新团队,将调解查明事实直接纳入速裁审理查明事实,紧密诉调衔接,加速简案快办。三是强化解纷引导,“融平台”以案例推送、个案点评、讲习课堂、诉讼模拟等功能,全方位满足大众解纷需求的同时,筑牢调解员强基赋能工程。四是运用大数据分析,以热力图标注纠纷地区、时间分布,以色泽深浅反映冲突烈度,为党政机关提供风险预警。平台先后获评全国性“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入选全国“2021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成效列入智慧法院“成果巡礼”,入选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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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
(宁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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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三督三化”工作机制,提升党政机关案件自动履行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坚持党政联督,实现系统化运作。推动形成党政机关案件执源治理联动合力,促进落实与党委政法委联合通报、督办约谈机制,推动落实把党政机关不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情况纳入平安综治、文明单位、绩效、营商环境指数等考核指标。坚持全程实督,实现精细化管理。制定实施细则,构建立审执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明晰法院立案提示、判前沟通、判后预警、执前督促、执后惩戒责任,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第一时间报告、定期通报督导等“七项机制”。坚持惩戒严督,实现项目化推进。实行逐案项目化跟踪管理,坚决采取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治考评扣分等强制措施,促进相关党政机关带头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形成示范效应。2021年,宁德法院新收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36件,同比下降52%;审结宁德辖区涉党政机关为被告人案件165件,仅2件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进入程序,且均在执行立案后自动履行完毕。省发改委将该机制作为2021年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予以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对该工作机制予以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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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
(平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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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通不动产处置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平潭法院紧扣“协同”特性、突出“e拍”特征、凸显“即得”特点,联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六部门,创新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让群众在流程优化中得便利,在节约成本中得实惠。一是信息共通减负担。开辟与行政部门“数据直达”通道,将以往材料转递的“线下长跑”变为信息数据的“线上交付”,10分钟即可实现案涉房产的查询查控。二是平台贯通提效率。通过税务部门“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仅需3至5日即可反馈涉案的拍卖参考价,并根据市场交易动态进行实时更新,在有效缩短执行周期的同时,也保障国家税收及时入库,减少税款流失。三是部门联通惠民众。推行“互联网+司法服务”模式,依托部门协同优势及云端平台的研发使用,实现司法查控、信贷预审、税费征缴、过户登记等全过程线上无纸化流转,每年可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超40万。相关举措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批示肯定。
赶快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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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福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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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规则
1.微信公众号
🔸投票方式:本文内,多选(每个微信号可投一次)
🔸投票时间:即日起至1月17日17时
2.光明网
🔸投票方式:多选(每人每天可投10票)
🔸投票时间:即日起至1月17日17时
🔸投票地址:https://vote6.gmw.cn/photo-list.html?collection_id=438&weixin_id=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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