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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 · 帮 | 想当教师?赶上好时机!浙江两所高校试点这项教师培养工作!
浙江省将高素质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作为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配套举措予以全力推进,旨在培养一批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双学科复合知识与能力、突出的教育教学与实践创新能力、广阔的国际视野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高中双学科教学的复合型卓越高中教师。
为适应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教师的新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省自2020年起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一起来看!
(一)实施方式
(一)完整试点
面向高中毕业生,纳入高考统一招生,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乐教适教优秀生源,提前批次录取。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入学前与试点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录取为试点项目的学生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试点项目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试点项目培养方案本硕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转入专业及学分衔接管理由试点高校规定。试点专业招生名额在学校总规模中安排,省教育厅在安排年度本科招生指标时给予统筹支持。 (二)推免试点面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四年级师范生,纳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程序,经遴选确定推免资格,进入试点项目。拟进入试点项目的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进入项目前须与试点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试点项目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正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者须取得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推免名额在学校总规模内安排,教育部在安排年度推免名额时给予统筹支持。(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是我省改革创新传统教师培养模式的重大举措,有别于单一专业的教师培养模式,试点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特别要建立协调管理专班,统筹好校内资源。要做好试点项目招生方案,确保宣传到位、有序组织、公平公正、择优选人。要按照复合型教师培养目标要求,深入研究复合型教师培养模式,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配足配齐配好教师和相关资源。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选拔、培养和就业过程管理,确保试点成功。(二)完善相关管理经教育部同意,明确对进入试点项目学生的学籍、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管理。1.学籍管理。完整试点项目包括本科和教育硕士两个阶段,前4年学籍注册为本科生,经学校考核通过推免方式录取为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转段后注册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推免试点项目学生按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管理。2.学历学位管理。完整试点项目入学第4年,完成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转段进入后续学习学生,完成硕士阶段学习,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硕士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推免试点项目学生按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管理。3.教师资格管理。试点学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考核合格学生可直接按程序申请两个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无需参加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三)完善政策激励各地要按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就业管理要求,统筹教师编制使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预留足够空编,确保试点项目毕业生应聘到我省高中学校时有编有岗。服务期内由各地逐年返还学费。各地教育局和高中学校要充分考虑复合型教师承担多门课程的实际,合理确定复合型教师的岗位职责,为发挥复合型教师作用提供支持,并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工作中给予充分体现。省教育厅将试点项目纳入浙江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在相关省级专业建设中给予支持;对试点项目相关教师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出国进修、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支持;优先支持试点项目申报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等改革项目。省级将根据试点成效给予奖补。
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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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教育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