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 · 帮 | 2021高考音乐省统考14日启动,预计12月底发布成绩,这些要点别错过!
12月14日-20日,一场看得见的“好声音评选”——2021年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即将在浙江音乐学院举行。有哪些考试规则?考评怎样进行?白羊帮主今天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温馨提示,别错过哦!
1.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补。
2.考试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附中楼。
全省共3100余名考生报考,须参加视唱听音(占30%)、声乐(占35%)、器乐(占35%)三个科目的考试。
考生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如实填写提交《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并遵守有关防疫要求。
1.视唱听音: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考生只许唱一遍。
(2)模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老师弹奏不超过三遍。
2.声乐:
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2首,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开考前,考生将以组为单位进行钢琴合伴奏一次,逾期不补。钢琴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考生不得自行指定或选择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备正确、清晰的“五线谱”钢琴伴奏谱一份(A4纸大小,最好塑封)。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3.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总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1.考试期间,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2.在声乐和器乐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和乐器一致;与报名确认不一致的,该科目不予评分。3.考生应按简章规定的科目要求进行考试,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考试过程中,须听从考评教师的指令,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考生不得暗示或说出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4.考生所在组的某一科目考试结束,迟到不得补考,但允许参加尚未开考科目的考试。5.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演唱,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奏、演唱等考试内容,不得要求重试或加试。6.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7.除与音乐考试有关的器具、乐谱、乐器、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8.考生在本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各科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科成绩亦无效。涉嫌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考试期间,考生家长在学院北区餐厅一楼、图书馆B001/B002(考生家长休息区)休息等候,不得进入考试区域;考试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免丢失。
5.12月14日-20日考试期间,有雨雪天气,气温较低,请注意防寒保暖。严格选聘评委、严抓考评纪律
本次音乐省统考成绩预计将于12月底发布,有关考生届时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查询。
☆
2021年高考公益咨询群:661300146
01
2020年百校丽水行活动圆满落幕02
现场探访2021年浙江省美术统考评卷03
04
05
06
07
08
本文来源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监制 | 吴文建、余新花 责编 | 陈显婷
编辑/制作 | 白羊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