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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中央都支持农民、农村干哪些事?农民可以成为什么样的新型经营主体?(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五大看点)

2017-02-01 498期 农场主十




导语

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可或缺。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这就意味着,新型经营主体是未来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农民可以成为什么样的新型经营主体?国家的扶持方向是什么呢?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讲了哪些方面?


建设中国强势农业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小康和全国的现代化。中国要有与大国地位相称的强势农业。强势农业是发达国家的基本特征。不仅是农业资源禀赋丰裕的北美国家,在现有农业资源禀赋相对稀缺的欧洲,农业都表现出强势产业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信息化基本与发达国家同步发展,网民数量、网络零售交易额、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规模位居全球第一,一批信息技术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进入世界前列,但农业尚未取得与大国地位相称的强势产业地位。


瞄准建设中国强势农业目标,需要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以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突破口,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解决好“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好”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调整农业的经营体系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国家希望通过土地的三权分置,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即在普通农户继续占大多数的情况下,能够把土地的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民企业流转和集中,以此来发展规模经营。即在整个农业经营体系里有一部分新经营主体的加入,能够使整个农业经营水平上一个档次。




1、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区别是什么?


不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在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也在发挥不同的作用,那么像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它们应该具备哪些特点呢?


农业里面不同类型的新型经营主体各有优势、各有所长,各自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具体来说:


家庭农场:更多是在种养,就是职业从事种养殖产业,这个环节通过家庭农场的方式,更有竞争力。


合作社:能够更好的把生产和市场聚集起来。需要一定的品牌,需要一定的产品规模则更适合合作社。


农业企业:农业产业链条的上游、下游,对资本的投入比较大,对技术的要求比较高,那么这样的环节,由农业企业来从事的话,企业优势就能够发挥出来。




所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各自有各自最适合的环节或是经营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成本降低了,这样一来,利润自然就提升了。尤其是合作社,对于任何一个社员来说,这肯定是最直接的红利。所以,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当中不仅提到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提到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2、中央支持哪些新型经营主体?


规模大了,相对来说风险也就更大。实际上,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而且并不是任何有规模、有组织的大户和合作社,并不是这一次会议上提到的新型经营主体。究竟哪些才是这次会议提到的新型经营主体呢?


通常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了承包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等。能够满足中央强调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的主体,才能算新型经营主体。但不是所有的主体都能符合中央的这个要求。


比如这些年兴起的,一些资本下乡去承包土地,把大面积的土地承包下来,以为越大越好,结果没有经营几年,赔得一塌糊涂,最后还跑路了,这就严重危害和威胁着国家的农业安全,更难以实现农产品品质的提升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就不是中央所期望的新型经营主体。




因此,强势农业需要新型经营主体支撑,接下来的农业工作。


第一,将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目前全国家庭农场有87万家,而其中经营耕地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以家庭经营、规模适度、一业为主、集约生产为经营特征的家庭农场应成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中之重。


第二,促进合作社规范提质。建设强势农业,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社集传统农户和新型主体于一身,融生产与服务为一体,既可以通过成员相互监督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又能够把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对接国内外市场,在农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特殊优势。强势的产业还应该为从业者带来体面的收入。


目前全国合作社有171.3万家,各级示范社达到13.5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2%。而参加合作社后,农民普遍增收20%以上,有的达到30%—50%。要重点引导合作社规范运行、民主管理、发挥作用。




第三,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建设强势农业,既要在高端农产品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也更要具备强大的加工、仓储、物流、营销能力,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广泛深度开发利用国内外农业资源。


龙头企业经济实力较为雄厚,集成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在高端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品牌塑造、全球化布局、全产业链发展中具有很大潜力,应成为建设强势农业的带动力量。要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发挥龙头作用,带动产业链条上各经营主体参与强势农业建设。


第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达国家实践表明,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建设强势农业的重要保障。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支撑的生产性服务业,与农业关联配套的上下游产业,都是强势农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要积极培育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公益性服务组织互补互促,共同提高服务领域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好”问题,为强势农业提供支撑保障。




3、农民和返乡人员可以怎么做?


从今年开始,新型经营主体队伍会进一步扩大,因为单纯凭借在农村务农的农民群体通过学习和技术培训成为职业农民远远不够。在新成员中,比如一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一些在城市里打拼多年、掌握一技之长和资本积累的返乡创业人员,都有机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这就意味着,这些“生力军”在未来也会以更加深度的合作,参与到农业的生产经营中来,比如发展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合作方式:

“城归一族”和农民之间可以:


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

通过组建创业团队、产业联盟,开辟创业空间。

通过发展电商平台,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开展网上创业。


发展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合作制企业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这就意味着,合作方式更加灵活,农民现有的资产、要素都可以以股份的形式获得分红。


一图了解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五大看点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当广袤乡村有了新的“人才红利”,越来越多的传统农民将会搭上这列快车,成为真正的新型职业农民。而这种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政策的保障,也会为农村带来更多的增收机会,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本文参考中国乡村之声,由农场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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