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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主动“晒”工作!“盘点我们的2016”系列报道之四

2017-01-19 廉洁抚州

       砥砺奋进,高歌前行!

       用忠诚凝聚力量,以纪律诠释担当。

       在抚州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廉洁抚州”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2016年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专栏,“晒一晒”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展现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新成就。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出综述四:《派驻全覆盖 让党内监督无死角》,敬请阅览!




派驻全覆盖    让党内监督无死角

2016年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之四


       

     “6个市级纪工委、监察分局全部撤销?市纪委这是要干嘛?”


   “各单位内设纪检机构不再保留并划归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那原单位不就管不到了?”


   “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府办这些大机关全要派驻纪检组?这改革的力度也太大了!”


  ……


    2016年,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让许多关注抚州政治生态的干部群众热议纷纷。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2016年8月,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派驻机构建设的机构设置、职能调整、职责权限、工作关系、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全面启动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10月26日,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23个派驻纪检组及市直属机关纪工委组成人员奔赴新的监督“哨所”。






01
为什么改革? 实现党内监督无“死角”

     “记得前几年市纪委不是对派驻机构进行过一次改革吗?为什么这次又要改?有必要吗?”一些关心纪委工作的干部群众或许有些疑惑。


  的确,早在2012年,我市就对市本级派驻机构改革进行了探索,撤销了派驻市直行政单位的17个纪检组、12个监察室,成立6个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1对N”的归口监督,并对系统规模大的29个市直单位,保留纪检监察机构,实行“1对1”的单独监督。这种 “归口派驻+单独派驻”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派驻全覆盖,提高了派驻机构执纪监督能力,强化了市纪委对业务工作的直接领导。


  但因为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市派驻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设置形式不统一、名称不统一、对驻在部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派驻设置形式上,既有双派驻机构(既派驻纪检组又派驻监察局)、又有单派驻纪检机构,还有纪工委综合派驻;特别是对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这些党和国家机关,虽然纳入了纪工委监督范围,但没有单独派驻,监督力度依然较弱。多数派驻机构还承担了大量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纪律审查力量不足,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不够到位。


   “以前纪检组长大量的精力投入在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感觉分身乏术,导致派驻监督这个‘主业’在实践中反倒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组长郑须生对曾经的状况深有感触。


  2014年12月,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拉开了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改革的大幕。中央纪委分别向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实现派驻监督的全覆盖。上行下效,各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相继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启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



02
怎样来改革?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我市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整合力量,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从而实现了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面对如此层面高、涉及广的改革,市委、市纪委审慎思考、细心谋划,在统一规划、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下,从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编制落实、人员到位、全面监督等五个方面入手,整合派驻力量,实现有效监督。


   在机构设置上,我市通过调整、撤并、新设等方式,撤销15个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撤销28个市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10个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机构,设置市纪委派驻机构23个,其中派驻纪检组22个和派出纪工委1个。与改革前相比,市直纪检机构总数由32个调整为23个,减少了9个。


  在职能调整上,将派驻机构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派驻机构负责人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


  在编制落实上,一方面做到应收尽收,将此次改革撤销的纪检监察机构77个编制和以前应收未收的6个编制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另一方面从驻在部门或个别综合监督单位各划转1个编制。最终,派驻机构核定总编制111个。


  在人员安排上,注重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干部,从增强整体功能出发,兼顾干部的年龄梯次、工作经历、业务特长,优化人员配置。目前,派驻机构配备干部98名,其中县级干部3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9名,科级非领导干部28名。


   “经过一系列改革,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单位数由85个调整为101个,增加了16个,实现了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目前,所有派驻机构干部已经全部到岗履职。”市纪委组织部部长陈萍欣慰地说。



03
效果怎么样? 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建设部门技术性强,但我们关键岗位的同志不仅要在钻研业务上动脑筋,更要注重修身立德,做到思想不滑坡;注重廉洁自律,确保行为不出轨。”2017年1月3日,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就召集综合监督的市建设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共13名廉政风险重点岗位的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谈话对象也各自围绕自身岗位职责、岗位廉政风险表现形式、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今后如何更好地落实廉洁自律要求作了发言。


  该纪检组组长刘国平告诉记者:“元旦、春节期间,正是‘四风’问题容易反弹的重要节点,我们及时约谈,学习文件和通报,就是要履行好我们派驻机构的职责,给风险岗位的同志们提前送‘廉礼’,打好‘预防针’!”


  自2016年10月派驻机构改革到位之后,各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纪工委积极履职尽责,调研走访、摸底排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监督实效。


  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组把加强廖坊灌区二期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作为监督执纪的切入点,通过组织学习党纪党规、通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为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敲警钟”。同时,纪检组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抓住工程建设中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压实相关单位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并成立特约监督员队伍,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


  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按照“九步法”启动对综合监督单位直属单位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工作宣讲、主题汇报、述责述廉、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查阅台帐、清风约谈、反馈通报、责任表态等九种形式履行监督职责。


  市纪委驻市城市规划局纪检组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监督单位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入驻以来,已约谈监督单位干部11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3人。


  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先后奔赴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开展走访调研。要求市财政局从加强制度创新入手,多方面探索思考“制度+科技”工作,着力把全局打造成可看、可听、可学、可复制推广的党建党风示范点;要求驻昌办同志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完善内控制度与落实主体责任有机结合,强化驻外办内部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2017年元月第一个工作日,市纪委驻市机管局纪检组对综合监督的市机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六个单位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就加强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集体约谈了六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


   “派驻机构就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23个市直派驻机构就是市纪委延伸的23双‘鹰眼’、挥出的23把‘利剑’。2016年,市纪委派驻监督工作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各派驻机构也已熟悉了情况,进入了角色。2017年,派驻机构还要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市纪委副书记赵荣贵表示。   (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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