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在此向大会检讨,以表达我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乃至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忏悔之心……对因为我个人行为给单位领导和同事们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
5月26日,东乡区黎圩镇民政所所长、工会主席陈汉平在黎圩镇政府召开的“一案三查找”分析会上,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悔恨不已。
经查,陈汉平在任黎圩镇政府民政所长、工会主席期间,利用主管虎形山垦殖场危房改造的职务便利,侵占国家移民直补资金555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0元,共计35550元,其行为已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及2002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给予陈汉平开除党籍处分。
会上,该区纪委纪检监察一室负责人宣读了对陈汉平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镇党委书记代表镇党委就查找自身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做了发言,镇纪委书记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做了发言,区纪委案件查办负责人对陈汉平案件进行了案例分析,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就如何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要求。
该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纪检监察一室负责人、案件查办负责人、该镇全体党员干部共计40余人参加分析会。(王飞 陈燕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