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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 失职失责 崇仁1名局长被点名通报!

2017-06-19 廉洁抚州

近日,崇仁县纪委对1起失职失责“为官不为”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经查,2017年4月16日,县市场监管局礼陂分局局长许志华未按要求具体布置专项检查工作,对应该开展的七方面检查内容,仅检查了其中的一项,直至市医保基金检查组催交有关自查自纠资料,才安排人员完全抄袭某分局检查资料上报交差。事后,经市医保基金检查组重新检查发现,礼陂分局负责检查的3所医疗机构存在多方面违规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许志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按照组织程序免去其县市场监管局礼陂分局局长职务。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抓落实是本职、不抓落实是失职的理念,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解决躲避责任“不想落实”、推诿拖沓“不急落实”、打折变通“不全落实”、能力不足“不会落实”、体制不顺“不利落实”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严肃查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崇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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