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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津补贴 宜黄一乡镇卫生院长被处分!

2017-06-27 廉洁抚州


近日,宜黄县纪委实名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起问题是:

  黄陂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黄陂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24404元(其中,“签到费”20168元,“病历书写费”4236元)。黄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邓京明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同时邓京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宜黄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邓京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县人社、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宜黄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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