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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后,市教育局整改到位了吗?

2018-02-13 廉洁抚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8月4日至9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该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全员参与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之一。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与市委巡察组和巡察办领导沟通衔接,多次召集书记碰头会、党委会和调度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亲自修改把关巡察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等材料,全程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发挥“头雁效应”,主动担纲作为重大整改任务牵头责任人,亲自领题具体问题整改。分管领导密集召集有关学校、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会商讨,了解情况,分析原因,细化举措,调度进展,加快整改。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市委和市教育局党委号召,坚持一手抓教育教学,一手抓巡察整改,认真落实整改举措,以整改成效推动事业发展,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各级


班子分头行动,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全局总动员的良好局面,增强了整改工作合力。


2.周密部署,全面启动整改落实。为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党委班子先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四届市委第一、第二轮巡察有关组织工作整改反馈座谈会精神和市委组织部温勤常务副部长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对巡察整改进行了全面部署。审议通过了《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通过深入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专题审议研究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征求意见情况,布置开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成立市教育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邹润发同志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成立市教育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调查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中有关学校、科室(单位)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人员和问题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目前,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全面启动,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3.细化分工,全力压实整改责任。市教育局党委坚持按照“党委主导、小组统筹、分口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和领导班子“高位推动、分兵把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按照


“时间期限往前赶、整改任务往前做”的高标准要求,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市教育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梳理整改任务48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配合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其中11月底前要完成26项,12月底前要完成15项,明年6月底前要完成1项,长期推进6项。在分工表的基础上,向每位牵头领导发放个人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表,以市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巡察整改工作通知单,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履行牵头职责,强化工作调度,细化整改举措,确保牵头整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此外,市教育局党委主动延伸整改、扩大范围,将局属单位(学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此次整改范围,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推动整改。


4.强化调度,全程跟踪整改成效。市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务求整改实效作为贯彻市委巡察组要求的根本着力点。局党委会和党政班子联席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隔三差五”打电话、发信息,全力督促各牵头领导抓好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每周工作调度,由局领导汇报牵头任务整改情况,研究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加快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梳理归集有关资料,要求每项整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局整改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进展


目前,市教育局党委48项整改任务全面启动,其中40项已整改落实,3项已基本整改落实,1项正在加快推进,需要长期整改的4项正在有序推进,初步实现了全部整改工作“一月过半、两月见效,半年完成、一年创新”目标。


(一)在“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的问题。全年召开局党委会20次、党政班子联席会3次,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局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经市委常委会审议,以市委办名义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办发[2017]19号),加强了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2.针对“有些班子成员工作中有老好人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领导班子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互相批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11月份制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鼓励主动担当,团结协作,调动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


3.针对“班子成员专业人才少、战斗力还有待提高”的问题。市教育局党委及时向市委汇报,争取加强局班子成员配备,配齐党委委员、副局长1名。组织局班子成员赴苏州大学培训,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理论、教育管理等专业知识;组织积极参加上级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了班子成员专业素质,增强了班子整体战斗力。


4.针对“三所实验学校未开工建设”的问题。市教育局党委精心调度,挂牌包校,破解前期工作难题43个,12月初,抚州一中实验学校、临川一中实验学校、临川二中实验学校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市委肖毅书记、市政府张鸿星市长等领导亲临开工仪式并作重要指示。目前,三所学校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5.针对“近两年利用公办学校的校舍、场地、设备和教师资源进行教学活动”的问题。三所实验学校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要求向公办学校支付校舍、场地、设备租赁费用。在落实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帮扶教学的同时,加快三所实验学校自有教师选聘、培养步伐,100多名自聘教师已经到位。


6.针对“公司认缴进资”的问题。及时督促股东严格按照要求进资,截至目前,三所实验学校股东共进资1.43亿元,其中抚州一中实验学校6800万元,临川一中实验学校5100万元,临川二中实验学校2400万元,三所实验学校股东方均表示将按照学校开工建设进度及时进资。


7.针对“基础党组织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不够”的问题。积极争取市委高度重视,以市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办发[2017]19号),加强了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对教师的思想和政治引领作用,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8.针对“‘三重一大’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加强”


的问题。分别制定《市教育局党委议事规则》《市教育局行政议事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杜绝先实施后研究的现象发生,推进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


9.针对“市实验学校重大事项”问题。市教育局党委责成市实验学校及时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完善了决策程序,提升了决策水平。


(二)在“党建工作薄弱”方面


1.针对“单位对党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看不到思想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就党建抓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脱节情况”。市教育局党委一班人形成高度共识,把党建工作列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党委会经常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市教育局党委议事规则》,完善党政联席调度会议制度。成立了市教育局机关纪委,配齐配强了人员。更加重视党务工作,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无缝衔接。


2.针对“研究党建工作偏少”的问题。全年召开党委会20次,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在每周工作调度会上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并作好专门的党建工作调度记录。


3.针对“2017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不到位,没有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存在上级推一步做一步的情况”。制定了《市教育局机关支部学习计划》,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效果。


4.针对“机关党支部2016年“两学一做”未能严格按要求进行”的问题。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5.针对“部分党员同志对“两学一做”流于形式问题”。市教育局党委加大机关支部全体党员“两学一做”应知应会内容学习培训力度,向党员干部发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应知应会40个知识点》;丰富学习形式,利用局机关支部微信群、局工作QQ群等平台进行共享学习,确保取得实效。


6.针对“机关支部近两年来未发展党员,实验学校党总支2015年以来未发展过党员”的问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了《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吸纳优秀干部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今年机关支部有2人被列为发展对象,市实验学校有8人发展为预备党员。


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一季度或者半年一交的情况”。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在每个月的党员固定活动日上,组织党员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在外党员通过微信转账等形式缴纳。


8.针对“内言不通:党内民主生活会还不够严肃,班子会上很少有不同意见”的问题。12月18日,市教育局党委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暨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征求各类意见建议6大类25


条;在平时沟通交流的基础上,12月16-17日,局班子利用周末的时间专门开展了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会议的严肃性,让“红脸”“出汗”成为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上的常态,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得到到会指导的相关领导充分肯定。


9.针对“外言不畅:教育局大门在大多时间都是关闭的,前来信访的群众很多被挡在外面,没有正确引导”的问题。充分利用抚州教育网、教育微信公众号、上门入户等形式,加强教育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运用好“信访接待室”、抚州教育网“信访投诉”窗口等平台,正确引导、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复群众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共计接待群众来访90余批(次)700余人,受理群众来信(电)和“网上信访”以及各级转(交)办信访件486件,办结率达100%。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针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2017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学区范围发生调整”的问题。将该项工作列入2018年重点调研内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征求意见,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操作性。确定2018年3月至5月与房管局联合开展教育政策进小区宣传培训工作,准确解读政策,规范楼盘宣传行为,加强对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避免群众造成误解,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一些科室和干部监督缺位”的问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管业务还要管作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和学校的监督,局班子成员和分管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提醒教育。


3.针对“局个别科室在市级一类示范性幼儿园定级评估、省市骨干教师评选、特级教师评选、评先评优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调查组,由黄志刚同志任组长,联合局纪检组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具体线索;责成有关科室作出书面说明,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体干部均签订了《杜绝收受礼金和红包承诺书》。


4.针对“后产办对2014—2017年临川教育集团下属学校校服购买项目未进行招标,直接与唐人制衣厂续签了三年合同等”问题。依照“赣教勤字[2013]5号”文件,抚州市唐人制衣厂是省定点校服生产供应企业。2014年8月,市勤工俭学办与唐人制衣厂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根据“赣教勤字[2015]4号”文件精神,市后产办与唐人制衣合同期满后,及时启动了市直学校校服招投标工作,下发了《市直学校学生校服招投标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采购办的指导和纪检组的监督下,完成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企业(江西斯沃德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合同,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组作出了解释和说明。


5.针对“纪检组对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问题也没有及时作出处理”的问题。科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对个别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让干部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中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6.针对“根据章程,教育促进会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2009年成立以来至今未换届,社团领导均为市教育局相关人员”的问题。成立抚州市教育发展促进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筹备换届事宜,2017年12月29日召开换届大会,市领导亲自到会指导。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完善机构和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县级以上干部在促进会兼任职务的严格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7.针对“2014年之前多人在教育促进会违规领取报酬,教育促进会违规列支用于局机关其他开支”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教育发展促进会章程,明确支出类别和范围;主动接受市审计局审计和局财务内审,完善了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成立促进会监事会,吸纳局财务、纪检组相关同志为促进会监事,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确保依法规范运行。


8.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局班子和个人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纠正“四风”转变作风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对照检查。重申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待省市下发


文件后,市教育局党委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9. 针对“2014年市教育局违规发放远程教育工作补助,发放依据是局内部下发的文件”的问题。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期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21号)文件精神,远程教育工作补助可以按规定发放,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组作了解释和说明。


10.针对“个别单位正式人员领取加班补助费”的问题。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正式人员违规领取的加班补助费已按要求上交廉政账户。


11.针对“市实验学校违规收取小学生课后看护费”问题。依据“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及“抚发改收费字[2011]8号”文件精神,市实验学校在2014年之前按规定收取了课后看护费,2014年之后,根据“赣教办字[2014]17号”及“抚教办字[2014]20号”文件精神停止收费,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组作出了解释和说明,并接受了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查核实。


12.针对“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严格,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管理松懈,临川二中教师刘某公开发表不当言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问题。市教育局党委专题研究将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化、常态化。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争取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办发[2017]19号),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抚州市教育系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力度。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确保系统思想政治稳定。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教师非主流思想动态的研判和防控,强化对基层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加强党对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掌控,加强与民主党派沟通联系。成立教育系统团委,团结带领系统内团员青年响应党的号召,紧跟党的步伐,完成党的任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


13.针对“加强对教育系统网络舆论的引导监控,防止涉教涉校事件的发生和持续传播”的问题。成立了市教育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主动收文处理“问政江西”涉及我市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回复;建立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主动在网络上对涉教问题进行跟踪回帖,加强对教育系统网络舆论的引导监控,防止涉教涉校事件的发生和持续传播。


(四)在“教育扶贫工作不力”方面


1.针对“市教育局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4110人,受助人数为5289人,受助比例仅37.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录入的就读信息比较简单、粗糙,精准识别度不高”的问题。市教育局党委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开展多轮督导,摸清面上情况,及时整改落实;召开全市教育扶贫“百日行动”推进会,推动落实各项教育扶贫政策;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精准识别、录入、对接和教育资助工作。


2.针对“2017年在每人每年按6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基础上,新增900元,广昌县资金未落实”的问题。市教育局责成广昌县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学前教育资助标准落实到位;主动举一反三,经过督查,全市各县区均已经按照标准落实。


3.针对“农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但现代化教育教学信息化设备使用率偏低”的问题。市教育局每年组织7000多名教师参加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着力提升教师使用信息化设备能力,提升设备利用率。加快推进“智慧教育”项目,张市长亲自开会调度,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4.针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城乡交流轮岗已全面实施,按要求每年安排3000名,2016年仅安排1180人”的问题。2014年以来,我市金溪、东乡两县在全省率先试点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金溪经验成为全省样板,抚州工作得到省里表扬。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抚州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意见的通知》(抚府办发[2014]22号)精神,每次交流轮岗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总人数的10%。经测算,2017年我市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县乡教师为8522人,我市应安排包括新聘教师在内的交流轮岗教师人数实际不少于800人,实际上2017年除新聘教师之外有1870名校长教师进行了交流轮岗,超过每年的任务数。


(五)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不到位,矛盾集中、突出”方面


1.针对“统筹协调滞后,不能有效化解入学矛盾。主要表现在免试就近入学学区划片存在空白点,新建楼盘生源入学困难。如群众反映较多的公园懿品、硕丰世界城、白金翰宫等六个小区,因地处临川区和高新区交叉地带或为新建楼盘,在2017年新制定的“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未纳入任何学校的就近入学范围,小区业主通过多方渠道信访和上访之后才于8月中旬由市教育局协调解决”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加大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和与临川区、高新区的协调力度,督促“两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就近入学政策,妥善及时安排新建小区适龄人员入学,避免出现空白地带和交叉地带“两不管”现象。


2.针对“缺乏民意调查、实地调研和审慎论证,造成问题突出、矛盾激化。如《2017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学区范围发生调整”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征求意见,开展民意调查,评估风险,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操作性。加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宣传解读和信访维稳工作,避免群众造成误解,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六)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市教育局和市实验学校部分财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的问题。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对会计从业资格证进行了改革,11月5日开始施行的新《会计法》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消。联合市财政局,加强对基层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质。


2.针对“临川一中、临川二中、抚州一中校本部与其相应的民办实验学校之间的来往财务管理混乱,经费杂糅在一起。如校本部收取的补课费和资料费进入实验学校的账户,由实验学校来发放校本部及实验学校教师的补课费;实验学校租赁老校区的租金只凭租赁合同进行年终结算,至始至终都未发生租金实际来往支付”的问题。责成临川一中、临川二中、抚州一中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公办学校与民办实验学校合帐、混帐运行现象。


3.针对“抚州一中在基本建设专账上存在列支其他正常业务活动经费的情况”的问题。督促抚州一中加强财务管理,理清支出项目、类别,对违规情况进行整改,坚决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4.针对“局中招办每年慰问金数额过大,而且大多数没有明细”的问题。责成督促中招办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账务管理运行,合理控制开支;中招办已按照要求规范标注账目、凭证明细。


5.针对“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市局毕就办注册的企业,市教育局在其财务上违规报销了一些开支”的问题。毕就办已按照要求注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企业,做到了事企分开。进一步规范局财务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6.针对“2015-2016年市教育局收取有业务关联企业的捐赠款,放在教育促进会使用”的问题。依法依规加强对教育促进会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运行和监督,取消了强制接收有业务关联企业的捐赠款。


三、下一步打算


市教育局党委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和多方征求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延伸整改、建制见效”的原则,采取“领导带头、班子垂范、科室(学校)整改、全面推进”的方法,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开展整改,抓好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深挖细究,严查严处,建章立制,推动工作,推进事业,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作出更大贡献。


1.进一步紧盯问题整改不停滞。整改工作的计划书、作战表、路线图已经制定,关键在于落实。市教育局党委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整改举措,深化整改效果,抓紧时间完成整改任务。对情况复杂、需长期推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推进。市教育局班子成员要亲力亲为、当好表率,切实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做到一插到底,对已经整改的要巩固,正在整改的要加速,尚未整改的要督促。始终坚持从全局实际出发,紧盯问题、深挖根源,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尽快见效。督促有关学校、科室(单位)对照问题深刻反思、深入整改,举一反三;推动所属学校和临川、东乡、高新区等县(区)上下联动、齐头并进,全力解决就近入学、均衡发展、教育扶贫等问题,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见效、不彻底,决不罢休、决不收兵。


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含糊。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在意识形态方面引领作用不够”等问题,尽快出台市教育局《党委议事规则》《行政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抚州市教育系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制度源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建工作。对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依据上级文件和政策,结合抚州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更具指导性、操作性和规范性的办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3.进一步狠抓优先发展不放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大系统、大作为、大服务、大争先”意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工匠的精神化解矛盾、推进事业,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教育的向往。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两区”建设,实施好示范性学校创建和“五名”工程,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加快推进戏剧进校园工作;积极做好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接工作;大力实施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全力打造“一县一校一品”,推动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临川教育集团三所实验学校、抚州一中4A景区创建等教育重点工程,加快落实教育网点布局规划;加快建设富有抚州特色的智慧教育云平台。全力化解供给矛盾。瞄准2017年实现县域均衡、2018年消除“大班额”、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优化城乡教育规划布局,加快教育供给侧改革,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城镇学校建设力度,激活存量提升增量,保障城乡教育供给,真正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抓紧补齐教育短板。抓好中医高专升本、抚州医学院独立办学和抚州幼专、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提升工作。抓紧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到2018年实现一乡一所中心幼儿园。推进特教学校和资源教室建设,解决适龄残疾儿童“有书读”问题。扎实推进多样办学。深入推进临川教育集团转型升级,以三所实验学校为龙头,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教育开放步伐,提升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国际办学水平。巩固扩大艺术、美术、体育、音乐特长办学成果,增加升学就业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美好向往。


4.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不懈怠。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整改落实,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治理教育“三乱”的“零容忍”态度,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坚持每年开展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巡察,每周进行党建和业务工作调度,切实抓好整改,用好成果,推动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校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力度,提升党建工作创新成果,以党建工作的大成效来促进教育事业的大发展。


如对该局巡察整改情况有疑问、意见,请与抚州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94-8263401、826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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