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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后,市安监局整改到位了吗?

2018-02-13 廉洁抚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8月4日至9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安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该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部署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安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该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局党组积极主动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研究整改方案。11月8日,市安监局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中共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节华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任务、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分期逐步解决,确保两个月内见到明显成效,六个月内基本整改到位。二是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9月14日,局党组组织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通知》。


11月15日,市局召开了干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整改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点到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局党组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节华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5次以召开党组会、干职工大会等形式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和重点问题的整改,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组织领导作用弱化方面的问题整改。


1.党组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11月8日,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班子成员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2月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出台了《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抚州市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的参加人员、议事范围、内容及程序。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整改。一是局党组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修订完善了《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明确编外人员聘用、安全


生产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等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研究,明确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按市局有关财务制度要求逐级审批并及时通报,单项数额20000元(含2万)以上的,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2018年1月份,市局召开党组会,出台了《市安监局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试行)》,确保因事设岗、按需设岗,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三是规范了安监大楼使用管理。对给予技术服务等机构无偿使用办公室存在决策程序违规的情况,市安监局及时组织对进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并下达了告知函,要求相关机构搬离安监大楼。12月20日,自2017年7月份以来进驻的4家技术服务机构已全部退回了使用的办公用房。下一步,市安监局将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安监大楼国有资产使用。


3.落实中央、省相关政策不力的问题整改。根据赣财综〔2015〕97号文件规定,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从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涉企安全管理培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针对10月份之后,财政收费账目存在7家单位共计62330元的培训收费情况,市安监局开展了专项清理清查。经核查,以上培训费用实际为2015年9月份培训产生的费用,因为中石化抚州分公司、中石油抚州分公司等公司转账不及时,导致培训费用在10月10日至29日期间分批转入市财政非税收入账户。今后,市安监局也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坚决落实停止涉企安全管理培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求。


4.“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缺失”的问题整改。在巡察过程


中,市安监局党组立行立改。2017年9月14日,局党组会组织传达学习市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研究出台了《中共抚州市安监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12月8日,局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组织集中学习了《全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今后,局党组将形成长效机制,更加扎实地做好意识形工作。同时,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大约谈的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整改


1.政治生态有待净化的问题整改。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11月15日,邹节华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13日,局党组邀请了市委党校副校长邹志坚同志在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做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12月14日,市局召开全体干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为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印发《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手册》。11月15日,市局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规党纪,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将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到工作、生活的方方


面面。三是组织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11月下旬开始,市局在全局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局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约谈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约谈党员干部,按批次层层约谈,实现了约谈全覆盖。2018年1月30日,市局组织科室负责人述责述廉,切实促进了将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及时召开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11月20日,班子成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端正了班子成员的整改工作态度,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


2.机关党建缺失,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的问题整改。一是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11月14日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反馈意见》,11月16日,市局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委员会对机关党建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上报了整改方案。二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抚州市安监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全面抓、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018年1月,已经召开了一季度的党建工作会议。三是市局党支部对8月份以来的支委会、支部大会、以及上党课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填写。四是规范党费缴纳方式,对党费缴纳基数进行核算,严格按规定、标准及时收缴党费。12月6日,局党支部将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间,未按规定比例上交的4675元党费补缴市直机关工委。五是编制了《市安监局党务工作业务手册》,组织支部委员进行学习。12月15日,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


组织部门负责人到该局专门进行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对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今后,支部将每年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以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一方面局党支部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局党支部将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党组织,坚持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坚持每月15日(特殊原因提前或顺延2至3天)开展了党员固定日活动。另一方面党支部制定了党课学习计划,并在局党组召开的党建专题会议上进行了部署安排。11月15日,12月7日,局党组书记邹节华同志带头分别在局机关、乐安县龚坊镇大垅村上了党课,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其他班子成员结合监管工作,对分管科室、对监管服务对象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


4.“发展党员不规范,把关作用虚化”的问题整改。一是在11月15日,党员固定活动日期间,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督促、指导了市局2名预备党员撰写2017年第3季度、第4季度的思想汇报。三是将安全监管一线的2名年轻同志,作为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参加教育培训,并严把关口,要求重新撰写入党申请书,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了培养和思想教育。


5.相关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局党支部立行立改,坚持每月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做到会前有通知、有活动议程、有学习资料和有活动现场照片等,无特殊原因任


何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实行活动签到制度。2018年1月份,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通报了年度工作,确保支部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整改。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11月份,在局党组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节华原文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严格把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履行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公示、谈话、报批等程序,尤其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重要关口。


2.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一是开展岗位轮岗交流。针对任职满5年以上的科室负责人,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已进行了酝酿讨论,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也与组织部对口部门也进行了前期的初步沟通,待提请党组会研究并报组织部门审核通过。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工作。11月份,市局建立了铁制档案柜,确保市局35名在编在岗人员1人1档,并督促指导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梳理现有的档案材料,整理了120份资料纳入个人档案盒以统一移交组织人事部门。12月份,经查找资料,补齐了有关同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文件资料,明确了有关同志的身份。今年1月份,市局在826房间专门规划建立资料档案室,规范化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3.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业务不熟悉的问题整改。加强对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业务培训,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并于12月份开展了约谈,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的书写和保管。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一是根据局党组《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落实任务,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础。二是对市纪委原第二纪工委提出的整改七大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局主要领导及时向市纪委领导汇报了“回头看”整改情况。三是多渠道、多方式传达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文件精神。通过局党组会、月工作调度会、微信工作群、党员学习交流群等方式及时链接发送,确保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四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制定《市安全生产协会脱钩各事项实施办法》,厘清市局与安全生产协会的职能边界、促进安全生产协会成为依法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业自律的行业组织。协会已经于12月份搬离了安监大楼,完成了脱钩。


2.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在12月8日党组会上,邹节华同志组织集中学习《中共中


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津补贴发放进行专项检查,2018年1月份,市局已经暂停发放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安监津贴。近期也将提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重新核定发放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发放津补贴。三是对使用协会车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协会处置车辆所得的4万元费用进行核对,并已根据票据核查清楚。同时,指导市安全生产协会、市烟花爆竹协会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脱钩工作,督促协会开展换届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五)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


1.对规范专项资金的问题整改。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市安监局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在市财政局指导下,积极做好财务整改工作,厘清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畴,明确了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中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性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比例和具体数额。今后,财务监管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将对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联合跟踪管理。


2.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市安监局对在2014年27#凭证补登的情况进行了核查:2014年12月市局资产清查期间,发现2009年12月28日支付房屋土地款50万、2010年1月26日支付房屋土地款242万共计292万,因原来未及时列入固定资产登记,故此进行了补录。同时,市安监局针对公车拍卖冲减固定资产154.39万只有记


账凭证没有任何附件说明的情况进行核对,及时把国资委拍卖文件及汽车详单作为了附件,补齐了相关材料。根据反馈意见,市安监局也制定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时更新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并组织专人对2014年以来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今后,市局将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3.对安全生产培训收费的问题整改。市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认真对2014年培训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市局对2014年以来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收支情况进行清理清查,对收支不符的情况进行了核对,培训收费全部进入市财政非税收入账户。2015年10月1日起,市局已经停止了涉企安全管理培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局将举一反三,认真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市财政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促进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做到有章可循、程序合规、资料完备。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2018年1月15日,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节华同志通报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市安监局党组和局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律意识。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市局上下将以此次巡察整改检查契机,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各类已经解决的问题


不反复、不反弹,进一步有效防范新的问题滋生蔓延。抓好后续事项跟踪督办,特别是对已作出部署、尚未落实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及意见,确保在时限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积极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建设幸福新抚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安监队伍。


如对该局巡察整改情况有疑问、意见,请与抚州市安监局联系,联系电话:0794-828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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