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抚州


近期,广昌县实名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广昌县头陂镇水利员符义标在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中工作失职问题。经查,2016年6月,符义标在参加2015年新增水利项目县施工二标段工程验收时,在未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的情况下,就在验收表上签名,导致该工程渠道在一边模板未达到设计要求高度装模的情况下多计工程造价217315.96元。符义标作为头陂镇水利员,负责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0月,县水利局从该项目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多计工程造价217300元上缴县财政。2018年3月,头陂镇党委给予符义标党内警告处分。

广昌县尖峰乡沙背村党支部副书记饶钦国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2月,饶钦国在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的情况下,违规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款13000元。2018年1月,饶钦国将违纪款13000元上缴县财政。2018年4月,尖峰乡党委给予饶钦国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小处着眼,从点点滴滴抓落实,切实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查处的问题,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整治“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广昌县纪委监委)